1、工程项目联合施工协议书甲方:乙方:由甲方承接的重庆光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家崖项目,(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双方决定联合施工,并签定本协议)。一、 项目名称:光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家崖开发项目。二、 工程地址:沙坪坝区马家崖三、 工程规模:约6亿元,最终以工程结算为准。四、施工内容:基础土石方,砂浆、锚杆房建等一期全部施工内容.五、执行合同原则:甲乙双方共同执行甲方中国对外建有限公司及授权委托人李享绿与重庆光能房地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全部条款。六、工程管理:甲方:负责该项目全部现场施工管理,协调与开发商的关系及事宜和工程款的拨付工作。乙方:负责该项目工地的全部施工工作,即组织
2、前期垫资施工所需的全部资金和机械设备,决不能因资金不到位或机械设备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承担工地施工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范围内完成全部施任务。七、 工程价款及支付:本工程按重庆市08建筑工程定额一级一类取费标准执行;甲方以上有关方提取8%.甲方在土石方项目中提取4%,房建中提取2的管理费及有关费用。基础土石方及喷锚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甲方支付80,剩余20在_月内付清,房建按月进度支付80%。甲方以上有关方和甲方提取的费用,在进场时支付甲方100万元,施工15天后支付甲方以上有关方400万元,其余款项以后在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支付对方.四、 财务管理:建共同帐户,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到帐后,按本协议所规定的支付比例,分别划至甲乙双方各自帐户.九、 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工程现场的结算和竣工资料由乙方完成,甲方单位应具备的资料由甲方完成。十、 本协议随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和工程款支付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 乙方:2014年5月 日本文可以自由编辑【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