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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DB4113T002-2021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安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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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310 CCS A91 4113 南阳市地方标准 DB 4113/T 0022021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安全管理规范 2021-10-15 发布 2021-11-01 实施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乡县县衙博物馆。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晓杰、陈晓曼、李昭、岳晓红、闫子琦、王珊、曾宪阳、岳立。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组织和职能、安全服务保障、建筑

2、及文物安全、游览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应急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二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3、 GB/T 21431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A 27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LB/T 068 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 QX 189 文物建筑防雷技术规范 DB41/T 692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文物建筑类 是指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附属的重要建筑或者构筑物;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保管、陈列各类文物的博物馆、纪念馆等重要建筑。建筑类博物馆

4、 利用建筑类博物馆进行征集、保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的实物,并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机构。安全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的状态。注:标准化考虑产品、过程或服务的安全时,通常是为了获得包括诸如人类行为等非技术因素在内的若干因素的最佳平衡,将伤害到人员和物品的可避免风险消除到可接受的程度。GB/T 20000.1 4 总则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专业工作与群防群治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逐级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任。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有效的安全

5、设施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安全的义务。5 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能 安全管理组织 5.1.1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应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组长)、以及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工作委员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物馆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和培训;应明确机构成员及其职责、安全主管领导和会议制度等要求。5.1.2 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其他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贯彻落实有关安全运营的各项规定。5.1.3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设置专门机构,专人

6、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配备的安全保卫人员与博物馆的规模相适应。5.1.4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按规定设置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并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5.1.5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根据文物建筑规模和实际需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管理职能 5.2.1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保卫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确定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人,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7、和技能。5.2.2 安全管理部门与本单位(部门)签订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5.2.3 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各类安全组织工作条例和例会制度;b)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c)安全防范制度;d)安全隐患排查制度;e)安全教育培训制度;f)治安保卫制度;g)值班、值勤制度;h)安全奖惩制度;i)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j)消防安全管理制度;k)重点防护部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l)事故报告制度;m)动火、明火审批报告制度;n)安全运营检查制度;o)设施维护保养制度;p)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5.2.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岀的安全隐患应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事关全局

8、的重大隐患,应提岀有效措施、方案报请领导批准实施。5.2.5 制定博物馆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5.2.6 防范各类不法活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文物建筑类博物馆游览秩序和治安秩序良好。5.2.7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按规定进行存档。5.2.8 博物馆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确定责任,提岀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安全责任制 5.3.1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监控系统。5.3.2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5.3.3 分级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应制定年度安全

9、生产目标,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有效。5.3.4 博物馆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5.3.5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每年检查、考核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6 安全服务保障 资金保障 6.1.1 博物馆经费来源主要来自全额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全部自筹资金。6.1.2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的安防、消防、防雷等文物古建筑的安全保护工程,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省、市级专项保护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人员保障 6.2.1 博物馆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年

10、度培训、新员工及换岗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各部门日常培训,并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培训试卷等有关书面材料和图片资料齐全完备。6.2.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月至少进行 1 次。6.2.3 抓好经常性培训,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医疗、急救、消防、治安、反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6.2.4 从事电工、讲解员、保安、特殊工种等作业的员工,应经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上岗。6.2.5 配备文物建筑养护人员,其职责为:a)负责组织维护方案制定;b)负责文物建筑养护规划,年度规划;c)积极参加文物知识、文物建筑房屋结构、生

11、物病害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d)对文物建筑进行日常、定期和专项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记录文物建筑保存现状和病害发展情况、保护性设施现状情况等;e)对文物建筑进行屋面维护、简易修整补配、疏通水道、庭院整理等经常性的碎修保养,维持文物建筑的良好状态;f)参与学术交流和技术比赛。技术保障 6.3.1 游客流量控制 6.3.1.1 应公布博物馆的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博物馆接待游客不应超过最大承载量。6.3.1.2 博物馆宜充分考虑空间承载量、设施承载量、生态承载量、社会承载量等多种因素,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通过实时监测、疏导分流、预警上报、特殊预案等对博物馆流量进行控制。6.3.1.3 博物

12、馆应按照 LB/T 068 的要求,做好游客高峰时段应对准备工作。6.3.2 运用信息技术 6.3.2.1 应有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视频、广播系统、移动终端、网络、文字、图形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向游客提供准确、规范的安全信息。6.3.2.2 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6.3.2.3 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消防设备实现智能在线监管,实时监控文物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当出现异常情况发生时,多途径告警通知,确保区域险情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全面提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能力。6.

13、3.2.4 配以数字化保护技术,设立信息化系统,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借助计算机辅助修复技术,提高修复效果。设施设备 6.4.1 基本要求 6.4.1.1 服务设施建设应符合安全与环境保护相关管理规定。设施建设规模、数量与博物馆运营接待能力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功能齐全,满足游览服务和安全的需要。6.4.1.2 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均应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强制性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6.4.1.3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规程和监督检查制度,对设备设施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在进行设备设施维修时,应向游客做好说明工作。6.4.1.4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应配备必

14、要的无线(或有线)专用通讯系统,保障通信畅通。重点区域应设置监控设施。6.4.1.5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防火设备,文物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应当安装感烟探测器、安全用电配电箱、智能手动报警按钮、智能声光报警器、视频联动设备、可燃气探测器、室外消防栓供水系统及智能应急疏散指示灯等防火设备,并定期检测,保持完好。6.4.1.6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应灵活布置消防水源,打机井、铺设消防栓、每个院落配有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和足够数量灭火器材,并方便使用。6.4.1.7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应设有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灭火装备并定期组织检查。6.4.1.8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可以根据场馆

15、特点,宜设立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依法安装防雷设施,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巡逻车并定期检测、维修,保证完好。6.4.1.9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应设有配电室、监控室、通讯机房、财务室、库房等重要设施,此外还应设立应急发电机组,遇停电时,应在 5 分钟内恢复供电。6.4.1.10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危险地带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护栏、拉网等应齐全有效。6.4.2 信息与标识 6.4.2.1 应按 GB 2894、GB 13495.1、GB/T 10001.1 和 GB/T 10001.2 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安全标志图形符号。6.4.2.2 售票处周边及博物馆入口处应设置要素齐全的全景图,明

16、示游览线路和应急疏散线路,并有中英文对照博物馆简介。6.4.2.3 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齐全,应设立在固定、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可移动物体上。6.4.2.4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主要道口、交叉路口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立引导标牌。建筑物应有醒目的岀、入口通行方向标志。标牌、标志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标志与标牌 内容准确、文字清晰规范。应有中、外文对照,方便游客阅读。6.4.2.5 文物建筑类博物馆内电力设施应设置警示标志,水池、水井等危险区域应设置围栏和禁止攀爬、禁止翻越等安全标识。6.4.3 保养维护 6.4.3.1 设施、设备维修应严格遵守设备检修规程和设备维修制度,认真填写各项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的

17、完好。6.4.3.2 设备检修后,应及时清理维修现场,废弃物及时分类处理。不应遗留有危险的维修工具、零部件和杂物。6.4.3.3 设备润滑工作后,应采取措施保障润滑油(脂)不会污损游客身体和衣物。6.4.3.4 应保持检修工具、计量装置、安全备用系统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完好。6.4.3.5 在设备运行的过程中,不应安排影响正常运行的维修工作。7 文物建筑及文物安全 日常维护 7.1.1 应加强对辖区内木结构建筑的安全管理,管理使用单位应严格对一切火源、电源、大功率电器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7.1.2 加大文物建筑的日常维护、巡视检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力度,每年春秋季节做好生物病害防治专项

18、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档案工作,做到防患未然。7.1.3 定期做好文物建类博物馆建筑物周围的排水、通风、杂物清理工作。文物建筑维修 7.2.1 文物建筑需要修缮时,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并组织编制保护方案,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相关规范加强管理。7.2.2 文物建筑修缮应坚持最小干预,不改变文物原状,保持其原结构、原材料和原工艺。7.2.3 文物建筑施工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文明绿色施工等相关规定要求。7.2.4 文物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并建立现场管理机构。7.2.5 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配置专门的

19、安全人员现场监督作业。7.2.6 严格审查相关从业人员资质,必须持证上岗,坚持实验先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7.2.7 根据文物本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7.2.8 文物建筑修缮材料应设置存放间,按类别堆放有序,标识明确。设置操作应挂牌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实行专人管理。7.2.9 文物建筑修缮全过程必须进行拍照和录像,对结构构架不拆除只需要更换修补的构件,充分利用原料,保留好历史信息,需要编号,做好标记,经认可后进行更换修补,以便工程竣工后照片的对照记录,并及时做数据整理和存放工作。7.2.10 文物建筑修缮做好地下管线测量,保证地下管线不受破损。7.2.11 文物建筑修缮

20、时应制定合理的交通疏导措施。7.2.12 根据具体情况,对植物根系使建筑出现墙体开裂、屋檐望板脱落、屋瓦生杂草等情况,采用人工整治或化学处理方法。文物建筑防雷 7.3.1 依据 QX 189 确定本单位古建筑的防雷防护级别。7.3.2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进行勘察、设计并报请上级文物管理部门批准。7.3.3 依法通过招标形式确定防雷设施安装施工单位,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不破坏文物建筑、美观、实用。7.3.4 文物建筑防雷装置应由专人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在发生雷击、地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检查内容应包括如下各项:a)直观检查接闪器、引下线的总体情况;b)新增的电气

21、设备与防雷装置的位置和间距;c)接闪器和引下线上是否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d)智能配电系统的功能状况,接闪情况装置的记录值。7.3.5 文物建筑的防雷装置检测应按 GB/T 21431 的要求,由当地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每年检测一次。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检查维护和检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参加检测人员填写、整理。7.3.6 在文物建筑修缮期间,应保证防雷装置的有效性。如将防雷装置临时拆除,施工阶段应设置临时防雷措施,且对施工设施采取防雷措施。7.3.7 对防雷工程文件和检测记录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文物安全 7.4.1 做好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文物保管人员、文物征集

22、人员、文物修复人员、举办展览时的陈展员、安全保卫人员)的政审工作,并加强岗位培训,规避不可预测的风险。7.4.2 加强“一体化”动态管理,以安全责任制实现全员参与管理。全体管理者和博物馆员工应加强对辖区文物古建筑的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文物建筑的防火重点部位,地形地貌特征、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水源分布等情况。7.4.3 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隐患整改有跟踪,做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7.4.4 开展文物抢险加固,下大力做好文物巡查、完善消防设备、安防系统、修缮方案编制等工作。7.4.5 对于文物建筑类博物

23、馆重大安全隐患,应组织文物专家逐点施策指导抢护。7.4.6 科学制定预案,加强联合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预案和具有应急处置能力。8 游览安全 游览线路 应设计合理、通行顺畅,无安全隐患。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应符合GB/T 31384和LB/T 013的要求。安全宣传 8.3.1 应设置游览安全须知。8.3.2 应有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视频、广播系统、移动终端、网络、文字、图形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向游客提供准确、规范的安全信息。8.3.3 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24、 8.4.1 停车场及游客中心游览安全 8.4.1.1 地面平整、坚实、清洁、不积水,且便于游客及车辆出入。8.4.1.2 应有专人管理,提醒游客行车、行人安全,停车落锁、带好随身物品,疏导车辆停靠整齐。8.4.1.3 若设置有地下停车场的,应保证场内亮度足够及通风顺畅。8.4.1.4 应实行人、车出入口分离,人、车行进通道分离。8.4.1.5 游客中心应设有专人负责维持秩序,并引导游客购票、物品存取、轮椅及雨伞租赁等其他所需协助的服务。8.4.2 馆内区域游览安全 8.4.2.1 在博物馆出入口处应设置出入门禁管控系统和安检设施,加强对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如遇到公共卫生

25、安全事件,应在博物馆入口处对参观者进行扫行程码、量体温、实名登记,入馆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违者谢绝入馆。8.4.2.2 在博物馆入口处应设置专人负责入馆秩序维护,并提醒游客安全游览的注意事项。明确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应在其家属或监护人陪同下进行游览。如遇到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设置 1 米隔离线,做好疫情防控。8.4.2.3 应实时监测游客数量,旅游旺季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适当控制博物馆内尤其是瓶颈点游客数量,确保游览安全;当博物馆内游客数量临近瞬时承载量或最大承载量时,应有专人及时做好游客的引导和疏散工作,并启动限流措施。如遇到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实行预约、限流、错峰管理,并把观众接待量降至最大承载量

26、 50%,对拒不配合及扰乱秩序者,由工作人员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置。8.4.2.4 博物馆内主要道口、交叉路口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立引导标牌。建筑物应有醒目出入口通行方向标志。8.4.2.5 夜间游览区域应配备数量充足、满足需要的照明设备。8.4.2.6 应配备流动巡查人员,游客一旦岀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组织救助。8.4.3 危险地域加强防护 8.4.3.1 古井、天然水域、观赏水池、配电设备等危险地带应划定安全防护范围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护栏、拉网等齐全有效。8.4.3.2 防火区、禁烟区、非游泳区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8.4.3.3 博物馆内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标志,宜做围挡

27、处理。9 消防安全 应符合DB41/T 692的要求。10 治安安全 治安工作 10.1.1 遵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单位辖区内治安管理责任。按 GA 27 的规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要求。10.1.2 应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当地政法、综治、公安机关的组织指导下,制定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参加当地的治安联防工作。10.1.3 通过进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提升博物馆工作人员的治安防范意识。反恐工作 10.2.1 贯彻落实国家防恐反恐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要求。10.2.2 挑选博物馆内部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棒的同志组建反恐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反恐防

28、暴器材、装备。10.2.3 定期组织馆内各部门针对存在的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排查,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检查,消除隐患。10.2.4 编制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每年演练 2 次以上,并根据具体情况的发生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反邪教工作 10.3.1 成立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10.3.2 贯彻落实国家反邪教的相关法律、法规。10.3.3 通过定期开展反邪教主题活动和反邪教实践活动,增强全体员工反邪教工作能力。治安安全巡查及处置 10.4.1 应配备专人全天候对博物馆辖区内治安状况进行巡查。10.4.2 应设置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对博物馆重点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适时监视。10.4.3 及时发

29、现不安全苗头,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10.4.4 当博物馆内发生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宣传邪教、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时,应当即予以制止,辅以劝导、教育,对不听劝阻者,予以报警处理;同时及时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10.4.5 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1 应急管理 应急机构 11.1.1 应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应急工作小组,选取有能力、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人员组建应急突击队。11.1.2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a)反恐防暴器材装备;b)消防水源;c)应急柴油发电机组;d)无线电通讯设备;e)安保个人防护装备;f)医疗救助设施器材、药品;g)应急

30、疏散引导器材及安全隔离警戒设施。智能应急管控系统 建立智能应急管控系统,包含但不限于:a)综合智能应急调度平台、大屏显示系统、会议音响系统;b)应急视频监控系统,可随时调取现场实时图像;c)应急广播系统;d)客流量监测分析系统,应能实现分区客流实时统计、区客流超限预警、客流量数据追溯查询(日、月、年)并进行比对分析、预测在以后的时间里客流量高峰期会出现的时段;e)应急预案管理、调取及应用系统;f)一键报警呼救系统,可与公安部门接警中心实现联网。应急预案及演练 11.3.1 应根据国家预案要求的规定,结合单位特点,分类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节日及游客高峰时段分级应急预案、预防传染病预案;风、雨、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处置方法、游客伤病处置方法(包括食物中毒)等。11.3.2 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处理与救援程序、紧急处理措施、善后服务、事故等。11.3.3 根据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突发意外事件后,救援人员能够按照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启动救援机制,应有效开展救援行动。11.3.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应演练 1 次,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半年或每季度演练 1次,每次演练侧重应有不同。根据演练反馈结果有针对性的对预案进行修改,确保预案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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