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房屋的位置、面积: (建筑面积)。第二条 甲方另提供房屋所属证明。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1、该房屋租赁期为12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住宿使用。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4、租用期内,乙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2) 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用途;(3)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4) 乙方连续二个月内不按时支付因房屋使用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5) 乙方要求。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 该房屋壹年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以现金交付。3、 乙方付甲方押金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房屋押金,保证室内设施完好、整洁,以及一切相关费用的按时缴交,待房屋到期由出租方返还承租方,不计利息。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负担: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电视收费等一切应支付费用,必须按时缴纳,并因房屋出租发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1、在租用期内,出租方必须确保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可抗力除外),不得将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屋加价;2、租用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与优先;3、承租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承租方应负全部责任;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第八条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液晶电视32寸1台,挂式空调3
4、台,洗衣机1台,沙发1组,热水器1个,单人床4张,单人床垫4个,油烟机灶具1个)交还甲方,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但由于自然原因非人为导致损耗或超过质保期的设施设备,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并按手印生效。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一天内将乙方物品及时运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派出所备案一份.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