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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文件-定稿--东芝提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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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卫国道南居住区-“百合春天”电梯设备采购招 标 文 件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卫国道南居住区“百合春天”电梯设备采购招 标 文 件标书编号: FZK2005-01006招 标 人: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招 标代 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年6月 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梯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总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1重 要 提 示2一、总则3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递

2、交10五、开标11六、评标12七、授予合同14第二部分 合 同 书16一、合同协议书17二、合同主要条款18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1一、投标书及投标报价表32二、商务响应文件40三、技术响应文件48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55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梯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31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梯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重 要 提 示序号条款内 容12招 标 人: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南公建区2号楼联系电话:280484

3、61联 系 人:张瑾招标代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联系电话:28220120 联 系 人:吴学良 23项目名称:卫国道南居住区-“百合春天工程招标内容:电梯设备采购3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6月15日-6月19日,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103室。520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须知.6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六十天。722投 标文 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同时提供一份与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一致的电子光盘。827投标文件递交至地 点:天津市大沽南路814号单 位: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

4、有限公司927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030开标时间:2005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大沽南路814号)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卫国道南居住区-“百合春天”工程的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具备投标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及服务.2。定义2.1 “招标人”系指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招标人委托,

5、从事本次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即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制造商。2.4“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及服务。2。5“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项目说明3.1工程概况:卫国道南居住区-“百合春天”住宅一期工程位于天津市卫国道南,雪莲路以东,建筑面积约8万平米,共计9座高层。3。2资金来源:自筹3.3招标范围: 客梯 18台投标人须就上述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

6、检验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交 货 期:2005年12月1日前。(按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确定).4。资格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设备整机制造商.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4。1。1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4.1。2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4.1。3投标产品近三年具有成熟应用业绩.4.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4。1.5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工艺设备及检测手段,工装和检测设备应有一定的先进性。4。1。6所提供产品应为本企业所生产的成熟产品,拥有成熟的产品制造技术,并具有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4。1。7应有稳定的专业队伍.合资企业应有中方技术人员参加产品的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4。1.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近3年内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4。1。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10投标人有不满足以上各项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5。投标费用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8、其他6。1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格的20%,到货款为合同总价格的50,预验收付款为合同总价格的20%,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格的10%。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6月15日,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发售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103室。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7.2一切有效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书面文件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8.说明8.1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9、8。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应等资料后应进行核对,如有遗漏应立即提出,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并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

10、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都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11.招标语言及计量11。1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11.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要求必备的条件

11、和事项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2.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

12、的其他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书及报价表二、商务响应文件三、技术响应文件14。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3与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一致的电子光盘。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规定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可以增加文字说明和描述.投标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15.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情况,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15.3投标文件必须采用A4纸型,版式装订,必须编制总目录及各章目录,每一页均需编辑页号,中间不得丢页、少页。16.投标报价1

13、6.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投标价格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16。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16.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6.4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表仅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使用,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16。5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施工总包单位缴纳中标金额2的总包服务费。17.投标货币17。1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填报,招标人将以人民币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18.投标人的商务响应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8。1投标人的法人

14、资格证明书。18.2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8.3投标人简介(详细介绍:包括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厂房、监测手段、组织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内容)。18.4投标人各种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符合本工程需要的其他资质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各种奖励及荣誉证书、ISO9000认证书、各类相关资质等)。18。5在近3年内,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包括时间、地点、用户、数量及规格型号等销售记录.18。6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承诺。18。7商务差异情况。18.8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18.9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18。10有关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

15、诉讼案件的资料。18.11其他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提供该工程所需货物关键部件的制造商的情况(包括名称、产地、品牌等)。19.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文件19.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性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9.2投标人可按 “技术规格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编制技术文件,也可以提出替代标准,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规定.19。3投标人应提交各种试验报告、鉴定报告复印件,产品的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获奖产品的证明复印件,作为其技术响应文件的附件。19。4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

16、容:19。4.1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做出详细答复,对所确定的参数和必备的条件事项必须满足,否则为废标,同时对未确定的参数,例如:“”“”“不大于”“不小于”等,投标时需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数据填写,填写数据对定型产品以产品说明书、型式试验报告为准,对专为此项工程制造的产品需提供设计计算书为准,否则无效。19.4.2对所投产品的结构、技术特性、执行的技术标准给予详细的描述和说明.20。投标保证金20.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20.2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项下货物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整.20.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

17、行为而蒙受的损失.20。4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汇票、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银行保函。20.5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要求汇寄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邮 编:300200开户银行:工行东楼分理处账 号:602-0903909609120.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0.7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落标通知书后七日内予以无息退还。20。8中标的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4天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0.9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8、2)如果中标单位未能做到:按时签订合同、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21.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22。1投标文件必须编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在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

19、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3),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一份与投标文件文字内容一致的电子光盘。22.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2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23。知识产权和专利权23.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3。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24.保密24。

20、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4.2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人认为必要的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25.投标人知悉25.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工程的事项,包括任何与工地和技术规格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内包封密封,再一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标明标书编号、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投标文件

21、电子版本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26。2投标文件的内包封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6。3投标文件的外包封上标明标书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和招标人名称,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6.4内外包封上均须注明“2005年7月5日9:30时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26.5为了便于唱标,投标文件的“投标书必须再单独密封,内容应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密封与标识应符合上述规定,电子版投标文件与其密封在一起。2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应派专人送交,并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7月5日9:30时之前送至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

22、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27.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8。迟交的投标文件28。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且该修改材料或撤销通知须有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2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26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

23、撤销投标”字样.29。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9。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30.开标30。1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于2005年7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招标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所有投标人参加.30。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会并签到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

24、份证等证件,交招标单位核验。30。3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投标书”的内容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记录。 3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30。4.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30.4.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30.4.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0。4.4开标时,未按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之一或各证件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25、。六、评标31.评标委员会31.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提交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2.2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

26、件有关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33。评标程序33。1初步评审及报价复核33。1.1初步评审将对开标时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4)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完全满足第一章第4条款“资格要求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7、如:l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模糊不清;l 未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l 投标报价不是固定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标程序。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前予以补正。33。1.2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计算进行复核,审其是否有计算错误。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若大写金额和

28、小写金额不一致,则以大写金额为准。33.1.3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1.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3。1.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将作废标处理。33。1.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

29、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所有投标报价均过高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33。1.7经过初步评审,如果由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3.2详细评审33。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采用综合评议办法对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进一步评审、比较。商务部分评标主要因素:报价、产品业绩、企业资信、企业制造能力、售后服务、财务状况、交货期及付款要求、运杂费等.技术部分评标主要因素: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产品的技术先进程度和结构特性(含材质和配置情况及主要参数和性能指

30、标)、产品工作能力、经济性能、运行特性、可靠性、适用性、检修条件、人员培训等。33.2。2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出具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意见,并向招标人出具中标后选人及排序。34。编写评标报告3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七、授予合同36.中标人的确定36.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推荐的候选人将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36.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37.中标通知37.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31、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7.2招标人与中标人于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8.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在35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人不得对其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9。签订合同39。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0。中标服务费40.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

32、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支付。40。2中标服务费的货币应与中标人的投标货币相同,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支票和电汇。40。3中标服务费不得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41.总包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施工总包单位缴纳中标金额2的总包服务费。42。 其他在办理完毕中标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未中标投标人应取回自己的相关投标资料。逾期不领者,视为该投标人已授权给招标代理单位处置相关投标资料的权利。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梯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合同书第二部分 合 同 书一、合同协议书本协议有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买方”)与 (下

33、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签署。 鉴于买方拟采购 设备及服务并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卖方以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1) 本合同协议书;(2) 合同条款;(3) 合同附件;(4) 合同附录;(5) 中标通知书;(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3、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异议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4、 考虑到买方将按下条规定付款给卖方,卖方在此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包括接受买方对工程项

34、目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合买方及安装调试施工单位的工作。5、 考虑到卖方将全面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卖方。为此,各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本协议即生效,本协议正本二(2)份,副本八(8)份,双方各执正本一(1)份,副本四(4)份。买 方: 天津市市政地产房屋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约代表:时 间:地 址:联系电话:传 真:卖 方: 签约代表:时 间:地 址:联系电话: 传 真: 二、合同主要条款1。解释1.1本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题名不应视为是本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的解释或构成中也不应考虑这些标题和题名.本合同中引用某个条款时,除非特别说明,应解释

35、为包含该条款项下所有子条款的内容。1.2凡指当事人或各方的措辞应包括商行、公司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1。3凡合同中规定通讯是“书面的或“用书面形式,这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1.4凡合同规定任何人发出通知、同意或确认时,该同意或确认不得被无故扣押。除非另有规定,该通知、同意或确认应是书面的并应对“通知”一词做出相应解释。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合同标的及交货期3。1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的 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

36、试验仪器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输、装卸、维保、相关服务。3。2在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应承担依照合同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3.3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1) 工作的进度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且符合卖方制定并经买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2) 设备质量良好,符合合同规定.(3) 保证设备的内外部接口正确、完整与相关系统或系统设备能有机地组合在一起。3。4卖方必须接受买方的管理和协调,并执行项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3.5合同交货期为: 年 月 日前,货到施工现场。4。产权与风险转移4.1货物的产权,只有卖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且出具相应报告

37、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产权的转移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4.2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经买方开箱检验后出具相应报告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4.3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4。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4.5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应组织开箱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报告.5.合同执行进度计划5.1进度计划合同执行的所有时间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进度计划:(1) 合同执行总体进度计划,(2) 设备和材料制造进度计划,(3) 发运前检验进度计划,(4) 装运进度计划,(5)

38、 安装进度计划,(6) 在现场调试和预验收进度计划,(7) 技术文件交付进度计划,(8) 培训进度计划.上述进度计划(2)至(8)作为总体进度计划(1)的子计划,此制定进度计划的时限不得防碍项目进展.合同执行的进度计划的开始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5.2卖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1)的时间规定,在有关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内制定出进度计划(2)至(8),并提交买方批准。5.3卖方应保证工程按本进度计划实施并承担卖方引起的全部责任。5.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前三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符合本合同条款规定的上个月详细进度报告。6。安装调试61安装施工6.1.1卖方按合同规定,依据安装施工进度表进驻工地和

39、施工,卖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现行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程与规范的规定,本合同的构成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及质量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6.1.2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卖方须随时接收买方代表及其委派监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并按其要求返工、修改。因卖方原因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则卖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仲裁条款解决。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6。1。3卖方应提供买方一份这些检验结

40、果的证明报告。如果买方的检验人员未能出席检验,或双方同意其不参加,卖方可在没有买方检验人员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并提供给买方一份检验结果的证明报告。6.1.4如果有部分材料或工程不能通过检验,卖方应修正或替换这些材料或部分工程,重新进行测试和/或检修。6。2安装责任6。2。1卖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设备负责安装,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和本合同条款第5条“进度计划”。6。2。2卖方应派出足够的、合格且技术熟练的人员到现场工地进行设备安装。6.2。3卖方的安装工作在土建施工配合、安全规则和工地治安等方面应接受买方协调和管理,卖方应参加买方组织的工地例会。6。2。4卖方应负责提供规模合适且具有

41、一定素质和经验的安装施工队伍。6。2。5因卖方安装施工队伍的原因,使合同中“进度计划”的工作受到不利影响或卖方人员低劣的安装技术而使质量控制方案、安全规则和工地治安秩序的保障受到影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安装施工队伍。6。2.6卖方的安装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6。2调试责任6.3.1卖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单机进行调试,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和本合同条款第5条“进度计划”。6.3.2在系统联调时,卖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进行调试,并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和本合同条款第5条“进度计划”。6.3.3买方应提供必要的调试条件。6。3.4卖方的调试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

42、格中。7。培训7。1卖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规定(或设备操作需要)培训买方的受训人员。7。2买方参加培训的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8。标准8。1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为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8.2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文本。8.3除非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包装和运输9.1包装9。1。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

43、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9.1.2合同项下的备品备件单独包装。9。1.3 合同项下的专用工具和测试设备也应单独包装,不能与安装设备和(或)材料混装。9。1.4 大件货物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9。1.5 每件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9。2.装运条件9。2.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被托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特快专递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

44、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9.2. 2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装卸(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运杂费用。9.2。3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9。3装运通知9。3。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船只名称和启运或启航日期。10.知识产权10。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得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5、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2卖方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11。保证11.1保证范围11。1.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的工艺设计和制造,并经检测、试验是完全合格,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13。1。2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任何缺陷.11.1。3卖方保证在现场和天津现有的条件下,合同项下的设备和材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不会因卖方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故障.若由于设备和材料在设计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包括潜在缺陷)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所有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赔偿。11.1.4卖方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11.1.5卖方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调试和试验等,应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1。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预验收后24个月。若部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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