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动联防协议甲方:乙方:双方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应急救援方面各项工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协议中的有关要求。 2、对于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应急物质,按照略高于市场价格给予补偿。3、对于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有受伤,甲方应负责给予提供治疗.4、乙方发生事故时,及时提供合格人员和有效物质的协助。二、乙方职责 1、向甲方所提供的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应确保在有效期内,不得提供过期失效物品。2、向甲方所提
2、供人员,应听从甲方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3、向甲方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等,必须是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 4、乙方发生事故时,对于甲方所提供的物质及时给予经济补偿。双方所提供应急人员,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参照200元/人次的原则,给予经济补偿。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纠纷,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协议的生效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五、协议的变更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六、协议执行中的修改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3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1)出现许多新问题,双方就有些问题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2)公司发生搬迁、注册法人变更等重大变化的;(3)国家法规标准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增减多想内容的;(4)其它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