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屋面防水维修施工合同协议甲方:怀化市纺织品总公司乙方:徐亨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防水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维修工程概况1、维修工程地点:怀化市纺织品总公司物业:宿舍区3栋墙裙;太平桥后栋仓库屋脊及靠街道一侧屋面;宿舍区铁门;宿舍区路灯安装;太平桥公用卫生间门。2、维修工程内容及做法(见维修工程预算书)3、维修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由乙方带资进场,包工包料.4、维修工程期限25天。开工日期:2015年12月6日;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0日。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
2、造价为(人民币:28102元,金额大写:贰万捌仟壹佰零贰元整)。第二条 甲方工作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2、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3、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第三条 乙方工作1、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4、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确保房屋租赁户财产不受损失;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四条 维修工程验收和保修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3、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保修单.第五条 维修工程款支付方式维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工程款.第六条 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3、由于乙方原因,维修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第七条 附则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