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 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 项目的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拍摄等代理事宜.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4、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5、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
3、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6、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专业人员.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3、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
4、方资料保密。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可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5、本项中以上14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6、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产品在不影响产品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7、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四、工作时间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进度,双方遵照执行。五、知识产权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
5、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六、违约责任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七、终止合作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八、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的条款同等。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十、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