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修监工合同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现场监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3、 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4、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5、 委托方式: 6、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7、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8、 工程总计天数: 天第二条:工程价款1、监工费: 元2、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第
2、三条:质量要求1、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施工。第四条:材料供应1、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延误工期费给乙方。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监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剩余监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
3、,乙方有权停止协助甲方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
4、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商、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由甲方自负责任。第七条:工程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
5、搬进入主,视为验收合格。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期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1、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协助甲方施工。2、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第九条:违约责任1、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十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
6、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 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承接方): (签章)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