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内部股份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1. 甲乙双方为拓展工程项目业务,共创经济效益,双方共同合作形成战略伙伴关系共同经营甲方承揽和公司签约的工程项目施工业务。2. 经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共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内部股份合作协议。以甲方 公司名义共同组建工程项目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由乙方负责指派人员。3乙方负责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组织施工,和负责交纳两金及帐外资金,甲方负责提供承揽工程的业务人员和真实可靠的工程项目,双方约定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一切人力、物力,包括旅差费、业务开支费等的经济支出共同承担费用,该协议甲方占40%股份
2、,乙方占60股份入股,在合同成立后为分配利润的股权.4工程项目管理部成立后甲乙双方共同派驻财务人员成立工程结算中心,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股权分红按每月施工进度的比例提层.涉及配资资金按一年内1:1的比例回报在共同利润内扣除返还给资金人。5工程量发包比例:甲方占40%,乙方占60.发包价格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后向外发包,乙方负责日常工程管理运营。6在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双方承担。 7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不能终止本协议的实施,无故终止方应无条件赔偿对方因协议终止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在珠海市法院仲裁解决。甲方(盖章):乙方(合作方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地点: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