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材采购合同甲方(需方)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项目部 合同编号:乙方(供方)上海哲皓木材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名称施工部位标准计量单位数量单 价(元/m3)金额(元)圆木护岸符合设计要求M3162221143428908金额合计:3428908元说明:数量以实际进场验收数量为准1、上表中材料单价包括:材料的原材费、装卸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各项管理费和运输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到指定卸料地点相关的协调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2、本合同所确定的材料单
2、价为固定单价,并不会因人工、物价、原材料的任何涨落或汇率的任何变动而作任何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材料市场价格发生5%内变化时,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做调整。若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过大,以签订合同时省造价站季度价格为基础,幅度超过5的部分参照省造价站季度公布的价格比例系数进行调整。)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4、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万元(大写: / 万元).待本工程结束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本金.5、(乙方所供材料厂家范围必须符合业主 【2015】/号文件准入的/家材料厂家内,同时按甲方要求指定的材料厂家进行供货.)二、料场地点及供
3、货期限1、料场地点:由需方指定地点堆放.2、供货期限: 暂定时间:2017年3月6日 2017 年 5 月 31日 以甲方下达计划为准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一)、质量验收:1、所供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规格进行加工生产。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样品质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材料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4、材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二)、数量验收: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检尺计量为准;2、含水量超
4、标时,甲方有权拒收。四、装车、运输1、装车:乙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2、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五、结算及付款1、按月结算(或最大垫资额/万元),自双方结算日(每月20日)起甲方在次月20日前支付乙方第一个月已结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时间以此类推。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3天内必须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过期甲方不予确认。结算时乙方按照甲方财务要求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待甲方向税务部门验证合格后支付相关款项。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80通过乙方开户银行
5、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 两个 月内付清.3、提供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乙方须在开具税务发票后15日内送达甲方,如超过此期限未送达,影响甲方向税务部门认证,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结算金额的50的违约金。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材料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二)、乙方: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若乙方供料不及时超过2次,甲方有权消减其供货量或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
6、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加赔偿。2、乙方应保证按甲方供料计划组织生产运输,满足甲方生产需求。3、乙方负责确保所属料场便道及料场至指定卸料地点间乡村道路的畅通及协调工作。4、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5、材料施工过程中,乙方保证每月实际供应量不低于为/吨(大写:/吨)6、乙方要有极强的地方协调能力,保证供货道路畅通,能够及时的将所供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卸料地点。七、双方安全责任一)甲方安全责任甲方对乙方运输车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7、,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不符合施工要求或限期不整改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安全责任1、乙方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违章和疲劳及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带病运输作业,;进入作业现场不得超速行驶,行驶中注意观察和瞭望;遇到作业区及有作业人员必须减速慢行,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启动车辆前进或倒车及装卸料时,必须观察、瞭望周边无作业人员且鸣笛后方可启动车辆作业。2、乙方驾驶人员应遵重施工所在地的民俗民风,不寻衅滋事.发生一切纠纷后果由驾驶人员及乙方自行负责。3、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并赔偿因乙方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八
8、、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2、如因特殊原因,甲方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供料期间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中途停止供料,或因生产合法性等其他因素影响生产,不能保证承诺的生产量,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不予退还.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
9、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需具备极强的地方协调能力,任何供货过程中所遇到的阻碍和困难,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费用,因协调不利,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决不能因自身原因供货不成,阻拦本项目施工,如有该情况发生,甲方不仅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因阻拦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提起诉讼.8、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相关内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额50100%的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农垦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账户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