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缝纫机销售合同
供 方:兄弟机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北京金珊瑚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合同签订地址点:北京市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诚信信用的原则下,基于平等互利、双方共赢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供货产品(以下称货物)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产地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双针车
日本重机
LH-3168
台
10
7500
75000
2
五线车
日本重机
MO-6716D
台
10
6000
60000
3
烫台
日本重机
NS-3522A
台
10
10000
100000
4
分线机
日本重机
CH—20H
台
5
120000
600000
5
电脑测线机
淄博鑫源
XYF-1
台
5
68000
340000
总计(RMB)/1175000元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签约时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三、 交(提)货方式: 送货上门 地点: 北京 。
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 甲 方负责货物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北京 .
五、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备品按说明书要求配备。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1、银行汇款; 2、签约时付定金:10000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元整),交货之日付: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安装调试正常后结清余款 874000元人民币(大写: 捌拾柒万肆仟元 )。
八、 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有质量问题收货之日起30天内包换,零配件 30内包换(易损件、及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用不当除外)。
九、 乙方在出库单或承运单上签收即为供方交付,供方交付货物后,需方在支付完全合同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 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一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 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若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所达成的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兄弟机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单位盖章:
开户行: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帐号:01090946300120105079136
日期: 2015年 12月 15日
乙方:北京金珊瑚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华茂中心支行
帐号:0200234509020157113
日期:2015年 12月 15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