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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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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范文最新推荐- 市区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方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县属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主体)在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权活动中所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县人民政府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等情

2、况进行检查评价的活动。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依法需归档管理的案件材料。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法制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县属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实施和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部门执法科室、下属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组织、指导、实施和监督,具体工作由行政执法主体法制机构负责。第五条 县法制局会同县监察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以下简称评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小组可邀请部分行政执法

3、主体法制机构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但应邀参与案卷评查的评查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单位的案卷评查。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统一标准的原则,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第七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二)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三)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五)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是否合法、适当;(六)行政执法主体是否按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量化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卷

4、宗制作归档是否符合标准。第八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设基础分100分,凡不符合标准的,扣除相应分数。获96分以上的为优秀;85分以上95.5分以下为合格;84.5分以下为不合格,案卷评查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第九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原则上实行年度评查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查阅行政执法案卷为主,采取集中调阅案卷评查和现场抽查案卷评查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询问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情况。被评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被评查单位范围可以是普查、重点抽查或随机抽查。集中调阅案卷评查是指评查小组在每年45月份抽调行政执法主体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统一进行全面检查评议。现场抽查案卷评查

5、是指评查小组在不特定期限内到行政执法单位当场抽调行政执法案卷的重点检查、评议。评查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年被评查单位的范围,以普查、重点抽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第十条 集中调阅案卷评查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由县法制局向被评查单位发出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二)被评查单位按通知要求将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案卷目录报评查小组(设在县法制局);(三)评查小组从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每类案卷510卷作为评查案卷,全年案件数不超5件的,按实际数量抽取;(四)被评查单位将随机抽取的案卷送评查小组;(五)评查小组对案卷进行审查评议;(六)通报案卷评查结果。第十一条 现场抽查案卷

6、评查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由县法制局向被评查单位发出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二)被评查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案卷目录材料;(三)评查小组到被评查单位,现场从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每类案卷510卷作为评查案卷,全年案件数不超5件的,按实际数量抽取;(四)被评查单位调出被指定案卷备查;(五)评查小组对案卷进行审查评议并出具书面评查结果;(六)将评查结果函告被评查单位,或召开座谈会,由评查小组就案卷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七)通报案卷评查结果。第十二条 评查小组收到调阅行政执法案卷时,应当出具加盖印章的案卷回执。案卷回执应当载明案卷所属单位名称,调阅案卷名称、卷号

7、、数量,交接人员签名,交接日期等。评查期间,行政执法案卷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损坏或遗失。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案卷采取分别阅卷评查或者重复阅卷评查方式。分别阅卷评查是指将被评查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分配给各评查人员评查打分,所得分数经复核后即为被评查单位案卷评查得分。重复阅卷评查是指每名评查人员将全部被评查的案卷分别审阅一遍,独自打分,各评查人员评分总和的平均数,即为被评查单位案卷评查得分。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对所查案卷评分,扣分及扣分理由应作书面说明,评出案卷得分后应予签名。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实行一案一评,评查小组根据每个案卷的实际情况,进行书面综合评议,并评出优秀、合格

8、、不合格等次的评查结果。第十六条 评查小组应当在案卷评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查结果书面函告被评查单位。评查结果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案卷种类、案卷名称、评查结果以及案卷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等。被评查单位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查小组提出复核。同一被评查单位的案卷连续两年存在同样行政执法问题的,由县法制局发给行政执法督察意见书,对被评查单位存在的行政执法问题给予限期整改。被评查单位逾期仍未整改的,由县法制局提请县政府作出督察决定。第十七条 被评查单位对评查小组提出的案卷存在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案卷退回被评查单位归档。第十九条 县法制局应对案卷评

9、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后,予以通报。优秀等级的被评查案卷达8卷以上的行政执法部门,由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但被评查案卷中有不合格卷的除外。行政执法部门报送评查的全部案卷不超过8卷且全部优秀的,列入被表彰单位。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列为县直机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主体对本部门执法科室、下属执法机构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办案人员的年度考核。考核标准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并报县法制局备案。第二十一条 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

10、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龙川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一)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属于依法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二)属于本单位法定权限(如委托其他行政机关,需将依法委托的依据附上);(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此项不设具体分数,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案卷即为不合格卷。二、行政执法实体合法(一)作出的行政处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有效;(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三)当事人适格,符合法定条件。此项不设具体分数,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案卷即为不合格卷。三、行政执法程序合法(量化考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1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基础分均为100分,对缺少项目基本要素之一或项目基本要素表述不清的,扣除项目分,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后为该案卷总得分。96分以上为优秀,85-95.5分为合格,84.5分以下为不合格。(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100分)2、调查取证(共25分)(1)二名以上领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同执法;(3分)(2)检查或调查笔录;(7分)(3)调查取证后保存证据;(8分)(4)调查终结报告(或案件处理审批表)。(7分)3、审查决定:(共42分)(1)告知和申辩;(10分)a.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5分)b.当事

12、人陈述、申辩或放弃申辩的书面材料及其签章。(5分)(2)听证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未经该程序的,不扣分);(8分)a.行政处罚属于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情形,依法组织听证;(4分)b.组织听证符合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4分)(3)处罚审批程序(处罚审批表或案情综合报告);(11分)a.案情综合叙述;(1分)b.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量化标准及其说明;(5分)c.案件承办人的处理意见及签名;(1分)d.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及签名;(2分)e.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符合法定要求未经该程序的,不扣分)。(2分)(4

1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3分)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分)b.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2分)c.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具体依据;(2分)d.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2分)e.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分)f.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2分)g.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1分)4、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罚决定和送达当事人;(5分)5、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案件已结案;(2分)6、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符合标准。(12分,每项1.5分)(二)当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卷(100分)1、处罚决定书有

14、预定的格式,编有号码;(9分)2、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7分)3、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7分)4、违法行为的事项和证据;(7分)5、警告或罚款全额内容;(7分)6、行政处罚的具体依据;(7分)7、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6分)8、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7分)9、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盖章;(7分)10、被处罚人的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4分)11、在当场实施处罚的执法人员的签名;(4分)1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4分)13、当场执行处罚的要有备注;(4分)14、行政处罚已执行,案件已结案;

15、(8分)15、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符合标准。(12分,每项1.5分)(三)行政许可案卷(100分)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法受理;(5分)2、因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10分)3、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依法说明理由;(6分)4、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6分)5、行政许可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由一个部门受理后,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提出本部门意见,受理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15分)6、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外,对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6分)7

16、、涉及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等内容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适用特别规定;(5分)8、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告,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10分)9、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并按规定使用统一票据;(10分)10、对被许可人实施定期检验或注册等监督检查,并有监督检查记录的档案;(10分)11、按规定时限办结,法律文书按照法定期限和方式送达;(5分)12、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符合标准。(12分,每项1.5分)(四)行政强制案卷(100分)1、行政主体对逾期未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应履行告诫义务,并以书面形式依法定程序送达相对人;(20分

17、)2、经告诫仍不履行义务的,行政主体应依法作出行政强制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30分,每项5分)行政强制决定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被强制的行政相对人的身份事项;(2)行政主体所要强制实施的行政行为的内容;(3)行政主体强制实施的具体方法;(4)申请法律救济的方式和期限;(5)行政主体印章;(6)作出决定的日期。3、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强制时,符合最低损害原则;(10分)4、按规定需报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经批准后方能实施;(10分)5、收取的费用合法,并有合法票据;(8分)6、实施行政强制后,应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解除强制措施或进一步处理的决定。(10分)7、

18、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符合标准。(12分,每项1.5分) 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创新廉政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有效地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局属各单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为主线,以强化监控为手段,与交通四化管理紧密结合,按照科学评

19、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超前预防、全程监督、有效制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促使党员干部“知风险、防风险、化风险、控风险”,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全面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二、工作目标要认真总结利用近几年来开展的“机关规范化建设”、“四化管理”、“行风建设年”和“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活动成果,通过明确岗位工作职责、权力运行流程,查找、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认真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党务政务公开、廉政承诺践诺评诺、群众监督督查、重点岗位人员廉政谈话、检查整改和轮岗等制度,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

20、、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为建设廉洁阳光交通、营造和谐的政务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三、实施范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各股、室、队、所及其工作人员。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在制定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办事机构,全面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工作人员名单(姓名、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排查确定风险阶段(4月至5月)岗位廉政风险点是指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

21、1、廉政风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是指个人在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是指单位在权力运行、机制体制、监督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是指个人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2、廉政风险的查找途径。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法查找。根据征求意见、举报投诉、行风热线、民主评议,以及内外部发生案件等问题进行查找。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整理、研究和吸收。4、划分岗位风险等级。根据行使权力大小、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以及产生腐

22、败可能性的大小,将岗位分为三个风险管理类别,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即一级风险度最高,三级风险度最低。具体分类如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息息相关的权力集中、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且直接面向企业和百姓服务的单位、岗位。二级: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股室、单位和从事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等管理的单位、岗位。三级: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其它单位、岗位。局领导班子副职划分,按照其所分工股室风险等级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确定。机关股室内设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确定,采取股室干部职工评议,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附件4

23、),提报局风险等级审查委员会确定。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经股室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梳理职权运行程序阶段(6月至8月)各单位参照交通四化管理标准体系,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理清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查看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是否健全完善,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绘制每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各单位岗位工作流程图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审查整改阶段(9月至10月)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工作初审完成后,局审查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查,对审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县纪委审定。(

24、五)制定防控措施阶段(11月)1、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由本人结合交通运输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2、岗位风险防控。主要是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范,尽最大限度地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3、防控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廉政和法纪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和严格落实制度,用制度和机制扼制风险出现;实行政务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作用,用技术手段约束行政权力;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防止不廉洁问题发生等方面的内容。(六)完善防控机制阶段(12月)五、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一)县交通运输局廉

25、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委员会)(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部署,组织、协调、督导各单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吴荫村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交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二)抓好工作落实。要把重要岗位、重要涉权事项作为排查重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坚持边查风险,边分析产生原因,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26、扎实有序的推进各阶段工作落实。(三)注重结合实际。要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与交通四化管理相结合,与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制度机制创新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全面提升交通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一、指导思想通过联合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重点工程项目审批试行“一窗受理、分段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项目单位只要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这个“超市”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填写一张表格,得到一个受理编号,即可享受到便捷的“套餐”服务。达到部门与部门之间审

27、核结论互认、行政文书互换、审批结果互传,实现项目审批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讯公开的目的。二、联合审批范围凡属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且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属联合审批范围。三、联合审批机构设置设立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由市发改、监察、经委、建设、国土、环保、人防、文物旅游、地震等有关部门组成。其中,市发改委为牵头部门,其余单位为联办部门。涉及水利、房产、安监、气象、卫生和消防等部门的重点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可临时确定纳入单项联办单位。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一把手为本部门项目审批的首席代表(不包括单项联办单位)。各首席代表每周一、三、五下午四至六点或晚上七至九点,要到

28、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公,集中审核、审批项目。联席会议职能:负责受理和登记项目基本情况、确定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启动联合审批程序并给联办单位下达联合审批通知书、组织项目联合踏勘、组织召开联审会议、公布项目审批结果。四、联合审批部门职责1、市发展和改革委为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涉及联合审批的有关部门和事项。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工作情况。2、各相关联办部门负责配合、协助牵头部门实施联合审批,及时、准确向牵头部门反馈联办事项的审批情况,并确保本部门联办事项按时完成。3、市监察局负责对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查各职能部门办理工作情况,查处审批

29、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五、健全工作制度1、首席代表带班制度。各首席代表每周(一、三、五下午四至八点或晚上七至九点)轮流带班,负责本周项目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各环节的总体协调,督促审批项目按办理时限完成审批;负责将本周项目审批办结情况向下周带班首席代表移交。2、联合审查会议制度。对联合审批中遇到的问题,由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3、提前介入制度。各相关部门对联合审批事项要提前介入,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4、一次告知制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各联办单位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联合审批联席会议。5、限时办结制度。各联办单位在受理申请时要向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出具受理通知书,明

30、确办理时限,确保在办理时限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事项,要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6、效能监督制度。联合审批联席会议对办件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市发改委会同监察局联合开展定期的行风评议监督,聘请社会各届人士组成审批服务监督员,随时对各单位的审批服务进行全方位的民主监督,监督结果要定期通报。凡违反联合审批联席会议规定的,监察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联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六、联合审批地点联合审批地点设在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区域的重点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和办法。试行期间,现有行政机关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本方案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先行先试,并不断完善、逐步向其它类别项目推开。本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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