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用油协议甲方(需方):身份证号:乙方(供方):身份证号:甲方指定供油地址为河底镇牵牛镇村(京昆高速路出口)乙方负责设立油罐、存储、保管、基础设施及消防器材、加油车两部、存油处及驾驶员和管理人员(维修费及工资由乙方支付),如果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事故,乙方负全责。甲乙双方关于该供油处的供油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标的乙方负责该供油每天的所需用的国标4柴油,库存应有120吨储备。二、垫资条款由于甲方工程施工资金有缺口,采购生产用油有困难,故寻求乙方垫资,解决甲方工地所用柴油,经协商,乙方自愿垫资。三、供油方式及价格乙方以山东柴油指数报价为依据,计价单位由单位吨换算至单位升
2、,价格(不开票价),直接对工程队的机械加油,每台机械加油的数量由该机械司机签字有效,当日开出一式三联单送报:工程队业主存根日报送,月累计.四、供油期限乙方供油时间为2016年8月8日开始.库存要保证3日的使用量,大约120吨左右,以保证工程队正常用油,如果因缺油影响施工,造成工程队损失,由乙方承担全责。五、计算和付款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个月由乙方垫资供油款,由第二个月共有款结账。六、供油质量乙方要确保所供柴油是国4标准,十六烷值要达到50以上,酸度要8个以下,密度在83左右,确保机械安全用油,如果因油质不达标,导致机械油嘴损坏、发动机四配套损坏,按实际修车的原厂价进行赔偿,另加修理费、人工费、误工费。七、误差标准加油人员在加注原油时,必须保证付油器的准确定性、误差每100升不得超过1。5升,工程队有不定期抽查的权利,若抽查中超过误差参数,按少1赔10处罚。八、本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