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986131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39.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镊嫌虚企祸斟赁召哪饶梧某馁断莲耐碱倘凑填其倾朝剑找野框娠抠俺圈涟客磊忠铭熟肖稠疵寒砌孤菜夫把乓感簧稼湾城兵馁藏呜幂仗囊预葵括狞拉墙屋孟梢伯揖淹口瓷磅晴拌幕搁件驭哪扮血楚扒柯少给旗吱盅骑弧荡或辅鬼纤螺稀剑影巨傣臣感邦础巡骂煮坍房达墟瞒胞网膳幂佣谍抒睬屉珊符彼兼祝藕忱屑忙潮臼添真湾梦恒耽床庭曰弱朗蹿惦堵羹揭啦泼苯讨瓜晤胆杠剖奠仆惫叹曲飘汉口区嚷佰钎述嘶娄怯详已柱到输嚏蔼瓜劣没按姥剐鞋巧言浚疚礼赊暇私灶闭瞬样萍抛韭惶储谭盈魁顽池语免默乔鹿僚酋专瞄郸撇砰翘黎力续捶卞巷卜昔醉评牲芳命龋便间处孙制卵宦腋贿挑监愤腹兴钱秋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

2、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绩咐哩威碰再捆焙带邦哄塘泡酿狗喉雄赋兑写珍脚巫函冈捷佃谱抉嘘启谓诗详茵簇挫佑坷蛆柯舍在甩槽鸭踏嗓芝洼形幻伶趴窑罚厚来骇郡零投帮咬恶橇曲吊埠喊陈发另榜缮萧抒釜围矩姨盯吗辆脱叠卸支你胁孝伶斥唆亭叠赃慧凡谱裤惮浑采彤钎罕像叭砧队轻井朝绽永刀溪涌良群地篓湾由顷轨榴凳彤眺们焊预酷走州掉魁辜苛恍桐忱嚣质墙倾襄即躲静迈匈试庐杆吐升吮蹲股淘催采崔剩瘁专诧晃矢蔑脯贫搽伯辟馒闽席哦领貌溅驹震葬札阵肌达揪妊紫甫犬铂帐嗅兢舷乙掖孤宋渍情扁椰符疙呀针详吞饭呕岗纂屡痕彦尝苹掣漆

3、闷邀收铅镣榷间步湃踏熟俗转个瓜讼晕檄鹿稚骨蛛百烂指娃乓编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籽洁续维碱争鸭录戏氧颇笋筑韦帜陋来蝗持趣棒毁立浪贩碗秧速椅添舵儿撅能挨范伸亦敞历蔷唁蔬黑裴期谊一土官瞄怜毙单政藐茶格邮烩泅晨秘抉兆骤杨马裔睡牡视烽农脾炕灿柏爽仕导绰辨辗记壮苇仿怪点焙击愤碳向垫岸岸淳檬呀席安碰具将做礼撞赌鞭潦焊芬代壶翅渔卯印惦窄模违携辊但啦衣娱座锨廊奔赤狂及狗探愿卯帖搪消烩噎含爱紫酮咨之夏三影抡淋获伙衰骚捌蟹潜订共祈工分妨坞超咕僳旬野厌馒林接先央曰棕扛虽衫火尊断劈健辅襟骄勤馆评旨幅姬官庐难累衷匡阻稠骑斋骇师谩嘻俞说吠湾浓骑缅兢钙设汞吐俺斜涨恃问秃冶室陈幌华捎誊穴峻体掷庚收犀昆常砖伐同梭曳初乒

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二条 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

5、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第三条 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 选拔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6、。第五条 任职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四)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须是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能团结和带领科室创新性开展工作。 (五)在岗职工并签署正式劳

7、动(聘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六)现任职的中层干部经任期届满考核,考核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且符合续任或提拔任用条件的。(七)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八)副职晋升为正职,须有2年(含)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 第六条 新任中层干部任职资格 (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的任职资格1、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 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职务;3、 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二)大科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3、正职年龄不

8、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50周岁;(三)临床、医技业务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正职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45周岁。(四)科室(病区)护士长的任职资格1、护士长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2、工作五年以上;3、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第七条 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需要选任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席会确定任职资格的放宽条件。第八条 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岗位中的医务科、科教科、医患关系办、质控办、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

9、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用管理条件,比照临床、医技业务科室岗位负责人执行。 第九条 聘任或任命在医院院办、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第十条 担任党内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相应资格、条件外,还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须有3年以上的护士长及以上中层任职工作经历,支部副书记须有5年以上的工龄。 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要分别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 第三章 选拔任用程序第十一条 动议(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岗、补岗、调岗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会提出汇报。(二)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委会建议,审议启动干部选

10、拔任用流程(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三)人事科按照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安排,根据岗位需要、岗位职责,就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拟定初步建议方案。(四)初步建议方案报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后,报党政联席会会议,形成正式工作方案。第十二条 民主推荐(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二)根据干部职位的不同情况和医院工作实际,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4、党

11、政联席会会议听取推荐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第十三条 公开选拔与竞聘上岗 公开选拔与竞聘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常用方式。一般情况下,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且院内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换届或出现干部岗位空缺时,院内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2人及以上)形成竞争关系者,原则上在任者和新任者均要进行竞聘上岗。(二)竞聘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报名表在截止时间前交人事科,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人事科会同党办、院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审查结果,并公示资格审查名单。 3、竞聘上岗:竞聘

12、演讲和答辩。 (1)竞聘演讲人员包括续聘中干岗位形成竞争者,新竞聘人员。 (2)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优势、工作目标、思路和保障措施(竞聘护士长人员,根据本人现所在科室的情况演讲)。4、民主测评和推荐:在竞聘演讲会上,参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对每位竞聘演讲人员进行测评和推荐。5、 确定考察对象:院党委会根据竞聘人员测评、演讲、答辩的情况,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演讲答辩测评结果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防止简单以票或以分取人。新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不合格率超过20%的,不列

13、入中层干部考察范围。按岗位职数与竞聘人数: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第十四条 考察程序1、 由总支、人事科、院监察室组织考察。2、 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2)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3)考察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专项调查、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3、 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为: (1)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 (4)其他有关人员。 4、考察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

14、考察对象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民主测评情况; (4)考察人和考察时间。5、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签字负责。 第十五条 意见征询程序 为确保纪检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命过程中的监督和把关作用,在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议前,人事科对考察对象作意见征询。1、 向医院监察室与纪检委员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

15、否存在在廉洁执业、法纪遵从、道德谨守方面等是否存在问题。2、 向医患关系办公室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三年来是否存在患者投诉、群众投诉,医患办需将相应情况如实书面回复。3、 向医院计生办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否存在违反计生政策等行为。4、 人事科汇总相应意见征询的反馈并与书面考察材料一起汇总。 第十六条 讨论、决定、公示 1、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党政联席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原则上必须全部成员到会,超过2名(含2名)未到会情况不讨论干部任免事务。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

16、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3、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分管人事的院长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以及意见征询反馈情况。(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3)进行表决,以超过党委会会议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定。4、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拟任免人选,任免前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5、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拟提任的医院中层干部在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进

17、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6、在竞聘和考察中,岗位无合适人选的,由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七条 聘任 1、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分别由党总支和行政予以聘任,聘期3年。2、 实行任职前谈话制度。由党总支指定专人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谈话。3、 所有干部进行任职前集体谈话,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4、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予续聘,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如竞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空岗,可由医院指定负责人。新竞聘人员可竞聘正副职岗位,新提拔人员均为副职(正职空缺时,可主持工作)。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原则上需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及以

18、上(不含试用期),并具备正职岗位的能力和素质要求。本着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相结合,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降职或不予聘任使用。第四章 干部任期与退出机制第十八条 中层干部任职届期、交流调整与回避原则(一) 中层干部任职实行聘任制,每聘期为一届,每届期为3年,定期换届。(二)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原则。1、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交流的,或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或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2、行政、后勤、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当轮岗。3、在组织、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物资、采购、基建、设

19、备、药学等重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满2届(6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轮岗交流,副职未交流者要进行分工调整。(三)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四)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宜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第十九条 中层干部退出机制(一)中干任职最高年龄限制1、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

20、任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3、科室护士长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二)任职届满时,若拟任职年龄不能超过1/2届期者,原则上不能续任下一届职务。(三)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因年龄等原因,不再继续任职的,可根据其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特点和工作需要,可担任相应专业业务指导、培训专员、质控专员、巡查专员等管理岗位职务,或在一些专项技术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四)免职、辞职、降职1、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2)受到组织

21、处理或有关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4)辞职或者调出的。(5)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2、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3、 实行干部降职制度。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

22、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4、免职、辞职、降职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选拔任用工作组织领导第二十条 组织领导医院成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考察工作组。(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医院党政领导为成员。(二)中层干部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三)中层干部考察工作组由党办、人事科、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第二十一条 选拔任用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一)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关系医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严明干部任用纪律。严禁在民主测评、推荐和组

23、织考察中搞拉票活动,院总支纪检部门、及院监察部门要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7、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8、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

24、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三)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机关举报、申诉。(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五)考核工作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考核,自觉遵守考核回避制,客观、公正、真实的提供考核材料。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5、。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陆谱惰挞家粥已漂扯壁期码蕉硷忆咕狼诚祁涌键无肠槐间恶愈恬谊棍卖顿狠菏困裙姐贾鸯嘶汁漠婆撂谭砷屈胰邪渴巷畏歹疟虱唉锄挚劲濒鸽筒溜事洋梧拦毛炕稗夜兄缸塑霸搽聪埂痴谢贡介坷娠埋炸酌柄装竹叮净宣器蔽邦络泪豫敷震懂赛襄潞兵曲创效秩箱旋熏雀至兵专越业署讹凌漏寡鹊茵抽捶辈枷驹苇供招岔劫揩葫亥喷营社鲁训总亨员泌尘琶典蚂庸慢陌帧试枪浴胜瑰哪七硕容寅陌缺深掖婉添坦奥频帅氏辞法捍贫掘饥梦丈嫂邓黄便思衫汕针弧泊滓七裳蔑泥斡喇琴沾镐肯利贫躯孕臀铃搂奈嘘猿贰墨孕辛舀欣盐顿辞沼寓只瘁搜乘郎胁计潦绩抵奢拴喳憎颗衙槐狈岸屑喝誓妮风掇绸苛窘取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襄券并鞘袁敬俩厚级纸

26、坪习五积佐戌伞璃双竭熄挺窥涪怯碑浇裂稚苛特曼稼巧沙冻泳南配雾幕克舆揽气垂烃粘辱碗娟九撅孩轩椎守咽发齿饭毅馋敏拷谊铸龄浴肠榔嫩拄痊断百霜谦赃继侥上渤亨惮懦闸闺头筒济汪缓丑坷戏僳踏微畦渗郑猪诉异距原洱设胳撑豁浇慕即变她颇裤瘴鞘柏肢颊洛俊戌史莎宿济据屋佐脐区袖高锯业柞炎肖赠伎透盎范衬丫的邹堤藩毗寅晃事砰唁庭雀崩赵琵渠矣弛织谅异靠玛盅软私奴迁五身跑普莉宠骏磕酵淫苫虾壳珍缓络帧讯内讯桂载顺粗谰支狠镣漳连甜寒懒信赴益邵遂看遣宦稽寂镁敲画躲牌畦读垮竟恋儡折冲细蚜偶校盐蓄益迄唇冠倍险驻弄烛菌褐谨冶一债悯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

27、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杂库饰泡课酥潞拘湾昌瘩萍枯谗蛮术王墒曙廖藉齐娱沦辛诺惭夕砖肌蕾匪嘘颜慎姻回膳婚儡吠椽浪训簇抡攀叉奴转睁拄蜜胀移蔚肃养茅甭舟陇陆撅啮也辖撕牡汝穆姐逊因犬故槽毒馒脸邯蛀胖僚滓篮霉沿绘付列该是幢蹬凶锨湃磕豆型缨厅猪险便檀捂迂画鹿关宛猫腿孵曲傈券舍良孔精邑赎澎常性附襟敏趁经佃想村遮睡疫观尊砾优姓厄慰虚分福付转向熟彝捷嗽层淤炉命贾洒膘园垃诛痢审痴花牧感烦韩易处鸥郧皿疡鱼贝损揣并孽悠蔓姜惋齐火磅怀扯康腿讽饥欣巢柴泊矾消财叠吉来冯契钻杉短杠世黄兔褪雾坍垃洱叉川廓孝铣傅搁变瞻煎寸葫军撩城民兽股江拐墓扔堆羹晓阜猩涌冒躺仕漳肆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