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房托管合同 甲方(受托方): 昆明鑫源堂医药有限公司乙方(委托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决定将医院药房交给甲方实行托管经营管理。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原则 1。药房托管后坚持4不变: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功能不变;职工身份及待遇不变 2.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甲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含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设施等)一律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托管目标 在托管经营期间,双方预期达到的经济指标是: 第三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托管内容 甲方全面拥有乙方药房的经营管理
2、权,包括: 1.乙方药房的的全部资产(含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 2.乙方药房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在册的工作人员; 3。乙方药房的药品采购供应. 第五条 药房移交 1。乙方药房的全部财产移交给甲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2。在移交时,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药品调剂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及时接受乙方托管的各项财产。 2。对乙方药房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经营活动
3、,促进发展。 5。有权对药房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进行利于医院发展的改革.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经营规模。 7.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乙方名称前加挂或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 8.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药品采购供应。 2。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3.应当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经营规模. 4。接受乙方监督,确保乙方资产保值增值。 5。 医药公司必须按照云南省卫生厅招标采购的要求采购药品,必须保证医院的基本目录用药,满足临床用药(包括抢救药品)
4、供应;. 8。需要使用乙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乙方及资产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9。保证各项税收仍按现行政策办理. 10。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乙方各种证件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11.按出资额承担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12承担药房经营产生的费用,如水电费、药品运输费用等。 第九条 乙方权利 1.有权对移交给甲方的资产保值进行监督,每年听取一次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确保资产不受损失。 2。有权维护在编职工的利益,督促甲方按照法律政策落实各项待遇,搞好安定团结. 3。有权对甲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有权督促甲方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快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5.有权
5、对药房人员的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领导、指导、检查。 6.有权加强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随时督促、检查、指导和规范。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及时与甲方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2.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3。支持甲方开展药品采购供应活动. 4.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甲方办理各种手续。 5.甲方需要引进人才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6。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7。承担药房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办理职工晋职晋级等档案管理手续,退休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 8。承担药房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
6、条 托管目标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赢利分配 第十三条 甲方投资返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构成重大违约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合同期间造成新的债务或亏损(低于移交时资产价值)时,由甲方负责承担亏损或偿还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由书面出具的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情况,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改变或国家建设影响本合同时,双方可
7、协商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经营不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以及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后,移交财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财产价值减少的,由甲方补足达到保值。财产增值的,不计算增值。 前款中财产价值减少幅度发生争议的,由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朝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 双方签署的移交表、具体经济目标、财务制度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