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 甲 方: 乙 方: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 黄学宁 律师提供】甲方: 乙方: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均具备药品经营的合法资格,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医药产品在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1) 甲方授予乙方 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
2、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二、乙方承诺(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最迟于 年 月 日前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 销售。(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见附件2,甲方订单基数表)。(3) 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三、代理保证(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
3、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并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五、订货及供货(1) 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2) 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
4、单金额的 给甲方,作为订金。(3)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见附件3)。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1)银行结算.(2)现金支付。(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见附件3)。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十、争议解决(1)如乙方无法按本合同要求完成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乙方的相应合同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药品,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迟延标的额 %的违约金。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 方住所地法院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 日期: 乙方: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