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市_______________项目
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搬迁人):
乙方(被搬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号深圳市____________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合同号: )
甲方(搬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被搬迁人)
中文名:_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旧城改造及深圳市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经集体表决及政府批准授权,甲方依法对______________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实施搬迁、拆除及开发建设.
经甲、乙方协商,就乙方位于改造红线范围内房屋的搬迁安置补偿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章 被搬迁房屋、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第一条 被搬迁房屋
1.1、 被搬迁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测绘查丈编号:_______,属结构,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以测绘查丈面积为准)
1.2、 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构筑物、临时建筑、附着物情况
1.3、 砖墙木板顶、砖墙铁皮顶房屋_______平方米;
1.4、 铁皮房、木板房_____平方米;
1.5、 铁皮棚________平方米;
1.6、 木质夹层______ 平方米;
1.7、 楼梯间______平方米;
1.8、 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夹层、地下室_____平方米;
1.9、 屋顶混凝土水箱_____个;
1.10、 依法应补偿的果树、苗木_______棵。
第三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1.11、 乙方是上述被搬迁房屋及构筑物、临时建筑、附着物的合法所有人,依法享有处分权。
1.12、 上述房屋及财产未设立抵押、未转让、未被查封、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
1.1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之相关的证明文件,并保证文件合法、有效、真实、完整。
1.14、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补偿、安置
第四条 被搬迁房屋补偿:
对本协议第一条所确认的被搬迁房屋,乙方选择下列第____种补偿方式:
(一) 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二) 回迁安置:根据本协议第一条所确认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按照___:__比例由甲方在改造范围内新建的住宅中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三) 部分货币补偿、部分回迁安置:被搬迁房屋中____平方米,按人民币_____元/㎡补偿货币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平方米,按照___:__比例由甲方在改造范围内新建的住宅中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五条 构筑物、临时建筑、附着物补偿:
甲方对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构筑物、临时建筑及附着物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1、砖墙木板顶、砖墙铁皮顶房屋平方米,按____元/㎡补偿人民币元;
2、铁皮房、木板房平方米,按___元/㎡补偿人民币___元;
3、铁皮棚____平方米,按______元/㎡补偿人民币元;
4、木质夹层____平方米,按_____元/㎡补偿人民币____元;
5、楼梯间____平方米,按___元/㎡补偿人民币___元;
6、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夹层、地下室____平方米,按____元/㎡补偿人民币元;
7、屋顶混凝土水箱___个,按3000元/个补偿人民币元。
第六条 室内装修补偿费:
甲方支付乙方室内装修补偿费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七条 搬迁补助费: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搬迁补助费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八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租金补助费):
以本协议第一条所确认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按人民币___元/㎡·月标准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每月过渡期租金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元.
过渡期由乙方交付被搬迁房屋并经甲方验收之日起至回迁安置房统一入伙前一日止(入伙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或公告为准)。
第九条 奖励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一次性奖励计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条 补偿款总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本协议上述条款,甲方应支付乙方货币补偿款(含一次性搬迁补助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
首期过渡期租金补助费计至___年___月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货币补偿款及首期过渡期租金两项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由__拾__万__仟__佰拾元整;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被搬迁房屋并经查验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此后的过渡期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1月15日、7月15日。
支付方式:甲方协助乙方在中国银行开立搬迁补偿专用账户,甲方将应支付的款项统一转入上述搬迁补偿专用账户。
第三章 搬迁
第十一条 搬迁时间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最迟不超过___年___月___日)迁出,并将被搬迁房屋及附着物交给甲方实施拆除。
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搬迁的,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处理搬迁事宜并遗弃室内财物,甲方有权拆除房屋并处理屋内财物。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负.
如被搬迁房屋存在租赁或其他经济关系的,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协商处理,并保证在上述搬迁时间前清理完毕.
第十二条 被搬迁房屋的交付
乙方迁出时应保持被搬迁房屋及各项构筑物、临时建筑、附着物的原有状态,不得对房屋构件、内外装修、附属物、门、窗、防盗门、防盗网、水、电设施等进行拆除。如乙方擅自拆除的,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的货币补偿或补助费里按市场旧物价格扣除相应的金额,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三条 权属证书的注销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被搬迁房屋的所有权益由甲方承继。
被搬迁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房地产证、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房产证明文件)的,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将权属证书原件交给甲方,并向甲方出具注销房地产权属证书委托书,配合甲方在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没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地产权益由甲方承继的声明书。
第四章 回迁安置
第十四条 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见附件1)
第十五条 回迁安置房的交付时间:
回迁安置房应于该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房屋拆除完毕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6个月竣工交付乙方。
第十六条 回迁安置房的分配及房号确认:
甲方应于回迁安置房竣工前确定分配方案及抽签选房流程,并书面送达乙方.
乙方通过集中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所分配回迁安置房的具体位置及房号。
第十七条 面积差异处理:
回迁安置房的总建筑面积与应回迁安置面积应控制在最接近程度。当甲方通过户型组合实现最接近应回迁安置面积的,乙方不得提出更高的面积要求.
回迁安置房实际竣工面积与应回迁安置面积原则上不超过±_%(或不超过±___平方米)。
面积差异在±___平方米以内的(含 平方米),按人民币___元/㎡计算面积差价,面积差异在±___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人民币___元/㎡计算面积差价。
面积差价款应在办理回迁入伙手续前一次性结清。
第十八条 回迁安置房权属证书的办理:
甲方应于回迁安置房交付后一年内协助乙方办理回迁安置房的房地产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办证所需文件资料,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产权部门要求而导致办证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回迁安置房按建造成本价办理房地产证登记。如发生面积差异的,登记价格根据面积差价款相应变更。
办理房地产证发生的市场地价由甲方承担,其他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回迁安置房的前期物业管理
回迁安置房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甲方选择前期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费按政府相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自甲方入伙通知书上标明的日期开始计收。乙方未按通知日期办理入伙手续的,视同入伙,管理费起计时间不受影响.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因乙方违反承诺或声明、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引起的第三人纠纷或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因乙方或乙方原因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完成搬迁并将被搬迁房屋交付甲方的,乙方应按每日人民币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本协议有关条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赔偿款,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的货币补偿及补助费等款项中直接抵扣。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 乙方联络地址及电话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无法联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第二十四条 如因下列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过错的其他原因而导致回迁安置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或不能办理权属证书的,交房及办证时间按受影响的天数予以顺延。
1、 风速≥14级的强台风、超强台风
2、 24小时内雨量达≥100毫米的暴雨
3、 具有破坏性的地震
4、 战争、罢工、水灾、法律政策的变更等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需办理公证的,由乙方负担公证费用.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可提请被搬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不含附件共___页,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其余报送相关政府部门。
附件明细:
附件1、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月日附件1: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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