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通建设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完善企业中通建设股份(以下简称企业)治理结构,规范企业总经理运作,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企业章程及相关法规,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企业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该含有下列条件: (一)含有较丰富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含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 (二)含有调动职员主动性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多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能力; (三)含有一定年限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个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
2、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使命感和主动开拓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企业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实施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实施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实施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企业、企业董事或厂长、总经理,并对该企业、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3、任,自该企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六)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还未结案者; (七)非自然人者; (八)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者; (九)被相关主管机构判决、裁定违反相关证券法规,且包含有欺诈或不老实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者; (十)被相关证券主管机构裁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在禁入期内。企业违反前款要求委派、聘用总经理,该委派或聘用无效。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企业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用企业总经理。 第六条 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由董事会聘用,实施协议制。副总经理若
4、干名,实施董事会聘用。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能够列席董事会议。 第八条 解聘企业总经理,必需有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30天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理由。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辞职,必需提前30天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汇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十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 董事会在协议期内解聘总经理,假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聘用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第三章 总经理权限 第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方面主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 (二)拟订企业中长久发展计
5、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三)拟订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填补亏损方案和企业资产用于抵押融资方案; (四)拟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和发行企业债券提议方案; (五)拟订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企业职员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 (七)拟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制订企业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用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责任人; (九)提请董事会聘用或解聘其投资全资企业总经理和财务责任人; (十)决定企业各职能部门责任人任免; (十一)决定企业职员聘用、升级、加薪、奖惩和辞职; (十二)审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各项费用支出; (十
6、三)依据董事会确定企业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投资项目; (十四)依据董事会审定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企业贷款事项;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其对控股企业担保事项; (十六)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企业法人财产处理和固定资产购置; (十七)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企业财务支出款项。依据董事会决定,对企业大额款项调度和财务总监实施联签权; (十八)依据董事会授权,代表企业签署多种协议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九)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权力; (二十)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授予其它职权。第十四条副总经理
7、关键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相关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依据企业规模和董事会决议,企业应设置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等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企业职员考评、录用、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关键负责企业会计核实和财务管理工作;审计部门关键负责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经济活动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关键负责处理总经理交办企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据企业经营活动需要,企业可设置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产品开发、资产管理等对应业务部
8、门,负责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总经理会议制度(一)经理办公会议:标准上两周召开一次(月初、月中),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与。讨论相关企业经营、管理、发展重大事项,和各部门、各属下企业提交会议审议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依据工作需要确定企业本部相关部室责任人或相关其控股企业责任人列席会议。由办公室承接并负责会议纪要整理、签发和催办工作。(二)司务会:标准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司务会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企业领导组员和企业本部各部门正、副部长参与,必需时相关人员能够列席会议。目标是总结布署企业内近期工作,听取和交流各部室完成工作情况,协
9、调处理重大问题;传达各项方针、政策决议。由办公室文秘统计和起草会议纪要,办公室领导审核后,由企业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催办会议议定相关事项。(三)机关大会:标准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参与人员为:本部全体工作人员。议题是:总结、传达和布署总经理办公会精神及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通报机关工作情况,安排机关事务;组织政治、业务理论学习等。(四)座谈会:为加强和各分企业、子企业联络和沟通,了解和掌握基层单位对股份企业改革和发展中问题反应,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分企业总经理座谈会和子企业总经理座谈会,具体和会人员暂定以下:企业总经理室组员、各分企业或子企业总经理等。
10、(五)专题办公会:企业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或根据分管工作需要,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协调部分专题工作。 (六)计划实施情况分析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参与人员为企业总经理室组员、各部门责任人;子企业分管业务副总经理和计财部责任人。由企业、子企业相关部门提供报表及文字分析资料。由企业本部办公室牵头办理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企业投资管理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汇报等相关资料,提交企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同意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实施人和项目监督人
11、,实施和跟踪检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审计。 (二)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企业副总经理、财务责任人时,应事先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总经理在任免企业部门责任人时,应事先由企业人事部门进行考评,并征求企业党组织意见,由总经理决定任免。 (三)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依据董事会决议,大额款项支出,应实施总经理和财务责任人联签制度;关键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汇报,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同意;日常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标准,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同意。 (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 企业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制度。总经理应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工程招标文件,组织教授对
12、各投标单位施工方案进行评定,确定投标单位,并按国家相关要求依据严格工作程序实施招标;招标工作结束后,和中标单位签署具体工程施工协议,并责成相关部门或专员配合工程监理企业对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定时向总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和预算实施情况,发觉问题应采取有效方法给予处理;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国家要求和工程施工协议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五)企业对于重大贸易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项目工作,应依据具体情况, 参考上述相关程序内容,制订其工作程序。第五章 总经理职责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推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企业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全部者、企业和职员利益关系
13、; (二)严格遵守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设置职代会或工会企业,应向职代会或工会汇报包含职员切身利益各项决定; (三)组织企业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经济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完成; (四)重视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市场应变能力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方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方法,推进本企业技术进步和本企业现代化管理,提升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七)高
14、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八)果断落实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切实做好全企业职员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九条 总经理应在提升经济效益基础上,加强对职员培训和教育,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不停提升职员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企业文化,逐步改善职员物质文化生活条件,重视职员身心健康,充足调动职员主动性和发明性。 第二十条 总经理必需对其以下行为负担对应责任: (一)总经理不得成为其它经济组织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作组织合作人; (二)不得自营或为她人经营和本企业同类业务; (三)不得为自己工代表她人和其所在职企业进行买卖、借贷和从事和企业利益有冲突行为; (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
15、或取得其它非法收入; (五)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六)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借贷她人; (七)不得公款私存; (八)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为本企业股东。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六章 总经理考评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考评总经理指标。 (一)考评总经理指标: 1、总资产; 2、净资产; 3、实现利润总额; 4、上交利税; 5、销售总额; 6、创汇总额; 7、净资产增加率; 8、利润增加率; 9、净资产利润率;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成绩显著,由企业董事会作出决议,给总经理物质奖励,奖励可采取以下多个形式: (一)现金奖励; (二)实物奖励; (三)其它奖励。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
16、、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需由含有法定资格、信誉良好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内,经营业绩突出,对企业作出较大贡献,董事会应给重奖。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内,因为工作渎职或失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董事会应依据协议追究其责任,必需时还能够对其实施经济处罚或提前终止协议。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不能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目标; (三)私自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或超权授权范围,给企业造成损失; (四)犯有其它严重错误。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时,所取得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还企业全部;给企业造成损害,企业有权要求赔偿;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企业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