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制度精品文档第一部分 环境管理目标、总体要求 及组织机构设置一、目标:保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体系在本项目部的正常运行,减少环境污染,杜绝重大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事故的发生;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粉尘、噪音等达到规定要求。二、总体要求1、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或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2、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3、项目部应成立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其他项目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由环保部(或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4、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
2、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5、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6、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三、组织机构设置1、项目经理部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 刘本仕副组长:雷勇 高磊 沈义龙 付维高 何国武 刘淑娟组 员:代腾飞 丁鹏 何俊 高锋 常效忠 杨建林 阳建军 许宽 安斌 洪世辉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办公室,由沈义龙负责日常工作。2、 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保证每个项目队至少配备1名兼职环保员,确保施工现场环保随时受控。 第二部分 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沟通与协调
3、及“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项目的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以及办公生活区等方面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登记表;根据评价准则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根据施工过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二、环境沟通与协调: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施工作业活动,应与当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征求意见。对于可能的重大环境影响敏感的对象(如周边单位、居民等),应事先做好宣传、沟通与交流,并保存沟通与交流记录。三、“三同时”制度1、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
4、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应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具有重大危险、危害的设备、设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深基坑等等,在施工前设计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监督“三同时”的落实。4、项目部要重点分析工程实际,明确安全设施配置要求,并按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达到三同时的要求。第三部分 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及 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标准 一、施工现场环境标准1、噪声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规定执行。(1)有明显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早6点晚10点 不超过70db晚10点早6点 不
5、超过55db(2)打桩机噪声不超过85db,夜间施工需到当地环保局办理报批手续。2、污水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2)生产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3、空气标准(1)扬尘:施工现场目测15m以外无扬尘;(2)汽车、机械尾气:符合国家规定。4、固体废弃物标准(1)场内分类存放,提高回收率;(2)充分利用下脚料,减少废弃物;(3)按指定位置排放,减少占地和环境破坏;(4)运输途中无遗洒。5、取/弃土场环境标准(1)严格按设计进行取土施工,不超限、超深,裸露面进行绿化;(2)弃土先挡后弃,作好坡脚、坡面、顶面防护及绿化。二、施工现场环境监
6、视和测量控制标准1、施工现场环境因素的监视和测量内容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要监测环境因素的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检测方法,并形成文字记录。具体监测环境因素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1)对污染物排放的测量(污染物包括污水、废水、噪音、扬尘、瓦斯等);(2)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要求执行情况;(3)消防设施的检查情况;(4)对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实施监控。2、主要环境参数的监视和测量方法(1)噪音的检测:开工时或与设备数量、型号变化时测量场界噪声;夜晚施工,应根据具体情况测量场界的噪声。(2)污水、废水的监测:生活污水应定期监测,施工废水可结合现场情况确定监测频次。般污水仅进行物理指标测试;
7、特殊废水应进行化学指标测试。(请当地环保局对生活及生产污水进行检测)(3)扬尘的监测:施工现场可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扬尘控制标准,进行定期监测。(4)固体废弃物的监测:在产生固体废弃物集中的时间随时监测;其它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监测。(5)机械设备尾气排放量的监测: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设备进行修理后进行测试。(6)对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定期监测。(7)项目部在环境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中对环境监测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进行有效处置,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第四部分 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及现场应急管理一、环境保护控制措施1、噪声控制(1)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
8、,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对于有明显施工场界,且地方或社区有要求时,部分工序在夜间应停止施工;对于无明显施工场界,周围有居民、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有关规定或要求,制定合理的噪声限值和工序安排。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项目部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2)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条件可能时,尽量使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3)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
9、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4)加强现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5)现场施工过程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产生。如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尽量降低人为产生的噪声等。2、废水与泥浆控制(1)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2)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
10、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3)施工产生的污水,修建沉淀池进行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者排放到弃碴场或其它指定场所。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4)钻孔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5)工地临时厕所,设化粪池并采取防漏措施。(6)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3、扬尘控制(1)市区或人口密集区砂石料、土石方、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应采用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石料的堆放
11、一般采取覆盖或表面适当淋水降尘。(2)现场道路采用焦渣、级配砂石等路面,尽量避免土质路面行车,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易飞扬材料运输采用淋水和篷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自卸车卸料后注意关好车门。(4)工地拌合站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有条件的要采用集中搅拌站,由计算机控制进料、搅拌、输送全过程,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采用普通搅拌站,将其封闭,尽量不使粉尘外泄,并在搅拌机拌筒进出料口上方和地上料斗侧面安装喷淋设施,利用水雾除尘。水泥及添加剂采用
12、人工投料时,应尽量轻缓,防止出现扬尘。(5)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4、施工建筑垃圾控制(1)应按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倾倒至指定弃碴场,如需要临时堆放,应修建临时弃碴场并采用围栏和防滲漏措施。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2)对施工产生的泥浆应进行围挡和及时清运,防止堵塞河道和污染水体。(3)物资、设备的包装废弃物应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应统一回收,集中处理。5
13、、其它废弃物控制(1)油库、化学品仓库在选址和修建过程中要关注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防止自然灾害或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污染。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2)做好机具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漏油等污染地面。空压机贮气罐排汽应配备油水分离装置或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气体造成地面、山体和植被的油污污染。(3)废油料:一方面,待其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另一方面,废油及滤油残渣用作锅炉等燃油。不得作弃置处理。6、土地占用和植被保护管理(1)合理规划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的临时用地,尽可能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2)路基工程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安排施工,杜绝和减少施工超挖等行为。边坡施工
14、中挡墙、抗滑桩工程应及时跟进,防止坍塌和滑坡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3)施工弃渣要做好挡墙防护,按规定设置挡墙高度和挡墙的支护,防止挡墙垮塌造成河道堵塞、侵占农田、植被破坏等事故、事件的发生。(4)弃渣场、边坡主体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和绿化工程。对办公和施工的临时用地应及时进行复垦、复耕。7、烟尘控制1.工地应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3.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二、现场应急管理项目部根据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
15、环境破坏事件或事故,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编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培训、落实应急物资、组织应急演练。事件或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减小事件事故导致的损失和影响。第五部分 环境保护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一、环境保护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1)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地方各级政府、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规、制度,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3)组织审批环境保护措施。(4)组织进行环境保护检查、环境保护教育。(5)督促各综合队和各职能部门做
16、好本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6)组织评比和表彰环境保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严格奖罚制度,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环境保护。(7)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发现问题或环保隐患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召开各种环境保护会议,讨论环境保护动态,研究改进措施。2、项目副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1)项目副经理是环境保护措施的直接组织指挥者,对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3)具体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措施,督促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4)具体组织总结和交
17、流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评比和表彰环境保护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认真落实奖罚制度。3、总(副总)工程师环境保护责任制(1)对项目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技术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及时解决环境保护技术难题。(4)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组织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5)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时,组织制订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6)负责提出改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办法。(7)参加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技术性鉴定意见和整
18、改措施。4、安质环保部环境保护责任制(1)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及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制定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3)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活动,并监督检查各项目队开展环境保护活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上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汇报、处理。(4)建立定期的环境保护检查活动并逐级做好各项整改记录。(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工程项目生产会,参加经理部召开的环境保护会议,并负责按会议要求组织实施。(6)认真执行各项法规、标准,制止违章,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施工、违章作业,有权下
19、令停止施工。参加破坏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5、工程技术部环境保护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保证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与实施。(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环境保护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5)参加破坏环境保护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6、各队环境保护责
20、任制(1)对本队施工生产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负全面责任。(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队工程特点及施工性质,全面遵守各项环境保护制度。(3)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环境保护人员,并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在日常施工生产中进行监督。(4)负责环境保护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督促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在本队的实施。(5)组织施工现场日常环境保护检查,发现施工中的破坏环境保护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环境保护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一)现场检查及处罚规定1、现场检查的目的为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
21、现场管理力度,控制施工过程中各种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杜绝可能对当地环境,生态造成各种严重破坏的不良事件发生。2、现场检查机构项目部安保部室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现场环保稽查组,具体实施不定期环保检查、督促、处罚的职能。3、现场检查的依据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项目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本项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为依据。(二)稽查组主要职责1、检查各工程处的环保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否运行正常。2、检查各工程处在施工中是否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3、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分段落实环保任务和责任。对违反环保规定操作和随意破坏自然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4、检查因
22、施工造成土石淤塞河道的清理情况,并督促恢复疏通,确保雨季前清理通畅,安全渡汛。5、检查弃土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规范合理。6、检查因施工造成的边坡植被破坏是否采取恢复措施。7、检查各类水毁和滑坍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情况,并协助制定处治措施。8、检查路基、边坡、涵洞、桥梁等排水防洪工程对环境保护的影响。9、检查因施工挖断或阻塞农田水利灌溉的沟渠,确保农作物栽种前恢复或疏通。10、检查施工现场内外环境,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大气和环境的污染。11、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乱倒废方,尽量减少污染河道、水库等水资源。(三)处罚规定各工程处若不按有关环保规范和法规要求施工的,经
23、项目部环保监督领导小组发现,分别按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细则处理。(四)环保处罚细则1、工程处应正确对待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对查出的环保问题隐瞒不处理者,项目部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岗位。2、工程处不按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经环保监督领导小组检查发现,除责令其恢复至达到要求外,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路基土石方开挖在山岭区开挖路基土石方,不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弃土、随挖随倒,经有关人员发现核实,一次罚款5000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对于在山脚设工作平台的,必须严格控制开口,不能多处开口,避免坡面植被遭破坏,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的罚款。(2)桥梁桩基施工桥梁
24、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地点进行处理,以防止污染堵塞河道、水源或道路,如不按要求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3)农田坝区施工农田坝区施工的单位,在开挖基坑时产生的废方。必须运走统一堆弃,严禁随挖随倒,超占公路用地外的农田耕地,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0元,并负责赔偿超占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负责恢复农田耕地。在农田沟渠段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弃土,保证不阻塞沟渠,以免影响农田灌溉用水,如不按要求施工,经检查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成恢复沟渠畅通和负责恢复费用。(4)生活区生产、生活产生的废物应及时运至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防止散失或随意倾倒阻塞河流,污染环境及水源。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应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如环保检查人员发现将不经沉淀处理的泥浆和含有污染物质以及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溉系统中,致使河流、水道中的悬浮物增加或造成河道冲刷和水流污染,每发现一次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整改。 根据工程实施具体情况,项目经理部对各项目队,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每季度评比一次,项目经理部将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成绩突出的施工班组给予1000的一次性奖励。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