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区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 (甲方) 合同编号:施工单位: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完 范围自来水工程,包括自来水管道主环网、主要干道自来水管道、各支路管道(不含入户表后管道)的制作安装以及室外消防栓、给水阀门井、水表井等工程。2、 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报验手续,并保证验收通过、通水。3、 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前期各种相关手续,保证各种手续的合法、有效性,承诺水费收入取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二、工期要求1、 本工程按甲方要求
2、时间开工及完工。如甲方要求提前工期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组织人、材、物。2、 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不可抗力除外)。三、工程质量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优良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单方修改设计.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等因素发生的事故,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
3、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四、材料设备采购供应1、 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设计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五、合同价款的确定采用总价包干: ,包干价含 。六、变更洽商1、 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
4、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 设计、洽商变更,须经监理、设计单位、甲方、施工单位四方确认签字后生效。3、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4、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不作为结算费用增减的依据.七、质量与检验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
5、顺延。3、 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八、工程竣工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 工程竣工后, 乙方应在10天内, 从现场移走所有施工设备、
6、剩余材料以及各类建筑垃圾和临时设施,保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5、 竣工图由乙方免费负责编制.九、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审核1、 付款方式:2、 变更洽商3、 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相关政府部门验收使用手续后,乙方交出现场、提交完整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帮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政府部门备案后进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初步审核后,提交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单位审核,审核完毕,三方盖章签字。4、 进度款的审核结果不作为结算审核依据。十、保修1、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
7、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3、 保修金额为结算总价的10%,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修金的支付按照保修范围及保修时间结算支付。十一、双方责任1、 甲方工作(1)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3)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2、 乙方工作(1) 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有
8、关费用。(3)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如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出现质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5) 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保证工程通过验收、通水。十二、安全施工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 甲方不得要求
9、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防护措施费用。4、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十三、工程保险1、 乙方机械、现场施工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均由乙方负责投保.并且向甲方出示保险单据和支付本期保险费收据(或由甲方投保,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乙方任何人残废或受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
10、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十四、违约。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第 4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