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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电话使用及费用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的话费主要分为公司的固定电话话费和公司员工的个人移动话费。
第二条 公司的固定电话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员工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公司固定电话费用由公司统一承担,公司各位员工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的使用电话,公司有权抽查员工电话记录,如发现员工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费用将由责任员支付。
第三条 员工的手机由每位员工自备,公司统一承担短号月費:
1、业务部门手机话费补贴由总经理特批,上限为150元/月.
2、话费补贴以月(周期同工资支付周期)为结算单位,在每月的工资中体现。
第四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五条 接听公司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请问找哪位?”;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就说:“对不起,她不在座位上,有什么需要转告的吗?”;需要对方等待时,说:“请稍等!”总之,接听电话时,要规范、简洁、礼貌。
第六条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每月每台电话费用,核查每部电话是否有明显不合格使用情况。如出现长时间的拨打私人电话的情况,一经查出,私人话费由其本人支付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罚款。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规定
为规范出差费用报销制度,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出差的交通费及补助
(一)员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因特殊情况工作需要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二)员工出差的市内交通一般不得乘出租机动车辆。如因特殊原因经公司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因工作需要开支的公共车辆交通费可凭单据报销。
(三)出差乘火车时,乘车时间超过6个小时的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第二条: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
(一)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部门和级别,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餐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超过300公里的小城镇(以下称一类地区)6元;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沿海开放城市(以下称二类地区)8元;直辖市(以下称三类地区)10元.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住宿费
员工出差住宿费按标准限额报销,超过标准的由本人承担,按职务级别、出差地区类别执行标准为:
(一)一般员工:一类地区为40元;二类地区为60元;三类地区为70元。
(二)部门正、副经理:一类地区为60元;二类地区为70元;三类地区为80元。
(三)部门经理以上:一类地区为70元;二类地区为90元;三类地区为100元。
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需要,住宿费超出上述规定时,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附差旅费报销标准表格:
员工 级 别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标准/晚
伙食补助/餐
住宿标准/晚
伙食补助/餐
住宿标准/晚
伙食补助/餐
一般员工
40
6
60
8
70
10
部门 经理及 主 管
60
6
70
8
80
10
部门经理以上
70
6
90
8
100
10
第四条: 司机及公司员工市内因公办事而不能赶回公司就餐的,可报销误餐费,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可按每餐6元的标准凭票报销,在市内办事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第五条:司机人员报销路费、及汽油费均需人事部经理在单据上签名方可报销。
第六条:公司派车外出,交通费用报销手续由驾驶员统一经手,其它交通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因公参与展销,参与培训,如会务费中已包括饮食住宿,则公司不再报销伙食补贴,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八条:因公司委派到兄弟公司出差办事的,如伙食住宿一律由兄弟公司提供,公司不再报销伙食补贴,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九条:出差过程中临时发生招待费用的,应事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副总的电话批准.本人是副总的,应经过总经理同意
第十条:招待费应注明参加人员的姓名以及招待目的。当在同一场合有公司其他员工参加时, 应分别取得各人的发票。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财务部人员应对差旅费各项单据予以认真审核,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公司有关制度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遇公休日时,按常规加班方案计考勤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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