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铁五局集团成绵乐铁路乐山段项目部所属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建设2009181号)规定的铁道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安全标准(TB10301-2009、TB10302-2009、TB10303-2009、TB10304-2009、TB10305-2009、TB10306-2009)、以及成绵乐铁路客专线乐山段第七项目部成绵乐铁路客专线乐山段第七项目部大
2、型机型施工管理办法、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对参与本标段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和租用设备。主要范围是:1.大型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轮胎式搬梁机等。第三条 项目部要依法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其运行。第二章 方针和目标第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章使用,养修并重”。第五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目标: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原因造成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大型施工机
3、械设备原因造成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第三章 管理机构第六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组 长:龚建明 副组长:李建 、王强 组 员:林汝全 、赵音良、王安龙、沈德刚、陶文锦、陈伟、刘勇、金守超、龚肖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日常事务。第七条 各架子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安质室、机物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员为组员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领导小组。第四章 管理责任第八条 项目部在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上负主体责任,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履行职责如下:1.建立
4、本项目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工作保障体系,落实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大型施工机械日常管理技术台账,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2.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主要审查大型施工机械配备情况。3.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和配置要求,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4.督促各分部及时配齐配足施工机械,确保机械的有序正常使用,避免机械过度疲劳产生故障,给生产带来安全隐患。5.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台账,包括设备型号、到场数量、性能指标等,进行编号管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大型机械使用状况。6.检查督促各架子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应急救援预案
5、制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7.建设项目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第九条 各架子队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履行职责如下:1.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2.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
6、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3.在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4.确保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5.对起重吊装工程、架梁工程、营业线工程、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6.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7.施工前,架子队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
7、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8.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举或举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9.应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10.项目部在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11.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1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禁止使用不合格
8、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13.在使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4.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15.在采用新设备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6.核查大型设备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组织专人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结构强度、动力指标、安全系统进行认真的复核、检算,防止设计错误。17.检查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许可,同时检查生产企业的首台设备是否经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过型式实验,型式
9、试验是否合格。在确认制造企业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其选用的材料、生产工艺以及外购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出厂前还必须要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第五章 管理要求第十条 现场安全管理要求: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2.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部及各架子队主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质量部长、安全(设备)工程师到场把关。3.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
10、员、技术员及监理员必须现场把关。对地基承载有要求的必须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4.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5.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第十一条 加强以下安全过程控制1.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2.各架子队必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规定的频次做好日常检查。3.大
11、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1)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2)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3)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4)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5)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第六章考核第十二条 项目部通过对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予以严格考核。第十三条 发生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国家、铁道部、成绵乐客专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