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危险货物码头靠舶,提高港口经营效益,加强码头装卸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港口经营管理制度.一、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雷电、大风等特殊天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二、严格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三、在码头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每次装卸危险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若需要更换管线或静电接地点等应重新办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四、码头管理和装卸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无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五、不得指使、强令工作人员违章操作。六、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七、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八、配备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品装卸作业实施全过程动态安全监管。九、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十、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共建安全网络。十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液化气泄漏.十二、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