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阪半导体照明展厅设计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总建筑面积: 2331。44平方米
第一条、服务范围及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三阪半导体照明企业形象设计,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室内设计服务事宜。目的是通过乙方对 三阪半导体照明 展厅的设计,建立整体品牌形象,达到在消费者接触SEMIB三阪LED灯珠品牌时,能传递相同的显著识别的品牌信息。
第二条 、设计期限
设计的截稿期限为2015年07月15日前,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45天,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设计完稿并签字确认,乙方收到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应付给乙方的款项。如有关工作仍未完成,则双方可就相关项目的结束时间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设计内容
1、三阪半导体照明展厅室内设计
(1)、模拟样板卖场进行空间视觉表现设计
(2)展厅各空间及展示道具的设计
基础空间设计:天花形象设计、地面形象设计、墙面形象设计
货品陈列区:新品展示面形象设计、基础展示面形象设计、精品展示面形象设计、商品陈列柜
表演区:橱窗或静态展形象设计、精品形象墙设计、基础形象墙设计
交 易 区:收银台形象设计
休 息 区:休息区(洽谈区)形象设计
3、SI空间形象相关规范及各规范施工图纸 (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展厅平面及展厅内各角度效果图
(2)原始尺寸图
(3)地面施工规范图
(4)天花施工规范图
(5)平面布置图
(6)电路布置图
(7)动线图
(8)立面施工规范图
第四条 、三阪半导体照明展厅设计提案方式:
1、 第一次提案 设计方向
结合前期展厅形象系统规范及视觉调性的确定,就三阪半导体照明展厅进行提报,主要明确三阪半导体照明展厅的划分形式、内部布局区分及陈列。经过双方探讨确定终端之策略、调性、形式等。之后即可进入实际设计、制作流程,作业时间约 15 个工作日.
2、第二次设计提案 设计确认案
根据第一次沟通之规范策略,乙方将根据甲方所选定之设计方向作深度的拓展,完成
实际设计规范图,提案形式将与第一次相同。甲乙双方讨论形成结论后,乙方再作细
节修改,工作进入修正、完稿阶段.作业时间约 20 个工作日.
3、第三次设计提案 设计确认案
根据第二次沟通之规范策略,乙方将根据甲方所选定之设计方案作细节修改,工作进
入修正、完稿流程。作业时间约 10 个工作日。
第五条、项目合计费用:合计(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元整(¥ 136,000.00元)(注:不含税收)
第六条 付款要求:
1、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定金,用于乙方项目启动费用,即设计费用总额的30%,即(人民币):肆万零捌佰元整(¥,40800.00)(注:不含税收);
2、乙方完成设计正稿和正稿沟通修改,确认无误后,甲方即可向乙方支付设计第二笔款项,即设计费用总额的40%即(人民币):伍万肆仟肆佰元整(¥,54400。00)(注:不含税收),第二笔款项结清后,即交付正稿.
3、乙方完成施工图设计正稿和施工图正稿沟通确认后委托设计工作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交彩色打印并装订成册的设计稿,甲方签字确认后即向乙方支付设计第三笔款项,即设计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贰万柒仟贰佰元整(¥,27200。00)(注:不含税收),至此三阪半导体照明展厅室内设计完成。
4、乙方须对提交的设计稿的质量负责,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稿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最后10%,即(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3600。00)(注:不含税收)。乙方须保证该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条:责任及奖励
1、甲方直接提供的设计素材,市场数据等,以及甲方直接指示乙方采取的动作和步骤,甲方有义务对这些事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任何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在代理甲方设计业务的工作中,有责任保护甲方不受诽谤、诋毁、中伤、版权受损、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损失。任何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确认
1、 乙方对于任何将要制作素材,必须事先就文字、画面的内容获得甲方的明确确认。在没有甲方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制作,甲方不承担责任。
2、 在执行任何计划、项目之前,乙方必须获得甲方的明确确认。其确认的内容包括:A、工作时间表;B、涉及项目的各项内容所导致的任何额外费用发生,事先须由客甲方确认报价;
3、甲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指定确认人,如确认人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如有涉及与费用相关的事项,乙方必须以甲方书面方式确认为准。
4、对于任何正在执行中的工作,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予以修改、反对、取消或暂停.乙方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配合甲方,但甲方必须承担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并已完成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付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及相应的服务佣金;若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保密
按照行规,乙方有责任对任何与甲方有关的信息、材料、所有为甲方制作的工作内容以及所有相关素材予以保密。对于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在使用完以后乙方应及时如数归还甲方。如因乙方过失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在从事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在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亦不得实施国家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的服务工作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约之费用支付乙方后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提供其它企业使用。但乙方设计之作品,乙方拥有署名权和参展、参赛、评奖等权利.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乙方对设计稿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3、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经甲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索赔。
4、 如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中止: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无条件中止合作,并书面通知对方,直至违约方改正为止。中止期间,双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在违约方改正之后,经双方同意可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1、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真诚合作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合同,确保本合同的顺利进行与完成.若有任何异议,首先应进行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能,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按照本合同,甲方对乙方的任何付款,请支付到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电 话: 电话:
签署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15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
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