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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代理运营管理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总代理授信及办事处成立………………………………………………………
第三章总代理运营流程………………………………………………………………
第四章总代理职责……………………………………………………………………
第五章总代理义务 ……………………………………………………………………
第六章总代理的订货及物流配送………………………………………………………
第七章退换货、质量保障与售后服务…………………………………………………
第八章款项往来及经销利益利润的返还………………………………………………
第九章 省级总代理的渠道管理…………………………………………………………
第十章省级总代理的销售目标及任务分解……………………………………………
第十一章省级总代理的考核及奖励……………………………………………………
第十二章省级总代理的市场策略……………………………………………………
第十三章省级总代理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章 产品及招商项目推广传播……………………………………………………
第十五章 省级总代理的信息管理………………………………………………………
第十六章 合作精神………………………………………………………………………
第十七章 反商业贿赂规定………………………………………………………………
深圳市康澈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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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水处理消毒设备
省级总代理运营管理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省级总代理的营运管理,确保总代理在具体操作中做到规范管理,有序运作,确保总代理盈利,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如期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诚信守约、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原则制定。
三、各省级总代理的运营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个中出现例外或偏差时须及时向总公司请示。
四、总代理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出台的各种具体经营管理方案或重大举措、建设性意见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施行.
五、本方案适用于“康澈紫外线”的所有省级总代理。
六、本方案本着“简洁、高效、严谨、务实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七、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不当、不妥或需适时增删之处届时在另行修正。
八、本方案的修改、补充、删节、解释权属于深圳康澈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代理授信及办事处成立
第一节 总代理的资格审查及授信:
一、认可康澈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能自觉维护自身及公司荣誉。
二、接受深圳康澈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的管理、指导与协调。
三、在当地的城建、环保、规划设计、水务行业有着深厚的人脉资源,熟悉行业运作规则。
四、在当地社会信誉度高,诚信可靠,遵纪守法,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商业口碑;具备一定的公关能力和商业合作经验.
五、具备交纳30万元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和5万元铺货资金的经济实力(若自营省会城市,则需再另行交纳20万元省会城市二级经销商的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20万元)。
六、有强烈的创业激情和品牌认同感,愿意与康澈公司共同发展并保持长期紧密合作关系。
七、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产品代理经验。
八、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规划能力,尤其是对市场问题的解决能力。
九、总代理商提交申请表,经康澈公司总代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与公司签订总经销合同,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到位后,公司正式确认并授信总代理的经销资格。
十、公司向获得授信资格的总代理商颁发“康澈紫外线”总代理商授权证书、总代理商铭牌和康澈公司住该省的办事处铭牌。
第二节 总代理机构及办事处的设立:
一、总代理商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公司即在其所属省会城市设立办事处,办事处在总代理商办公场所办公.
二、总代理自行注册或理顺其自身现有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关系,在以后的康澈紫外线业务拓展过程中,总代理以其独立法人企业和总代理的双重身份与当地客户签订合同.
三、总代理商和办事处的办公场所由总代理商负责,办事处为康澈公司派出协助总代理商开展工作的机构,办事处的成立由总代理代为办理,康澈公司予以协助。
四、公司为每个省的总代理配置一名精干的营销人员作为办事处的业务经理协助其开展招商和业务拓展工作(视业务开展进度或可增加人员),其办公设备及在当地开展业务的差旅费由总代理负责,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和总代理的双重管理,其工资、福利、绩效、档案等人事管理由公司负责
五、总代理商和办事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将现有在当地的业务和客户资源移交给总代理进行管理、开发和维护。
六、办事处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公司规定典章执行。
第三章 总代理运营流程
总经销获得授信→所属地区市场调研及各类信息收集整理(客户资源状况、市场细分、目标客户)→总经销及办事处筹备(期间进行总经销的培训)→正式运营(期间进行适宜城市的二级经销商招商)→二级经销商的培训→全省总体及阶段性销售目标和管理目标的定制→各二级市场销售目标任务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日常经营,根据客户定单总代理向公司提出订货申请、签定供货合同→缴纳首期货款→物流配送→信息反馈(包括市场、产品质量、消费者满意指数等)→尾款支付→市场深度营销→各地区销售总结、经验分享交流→销售目标二次修订→目标任务督导执行。
第四章 省级总代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营销战略制订总代理所在区域营销组合策略和销售计划,经总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域公关活动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
三、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业务活动进行核查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方案,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完成营销目标和营销计划。
四、根据市场及行业情况提出公司现有产品及新产品市场价格调整建议.
五、负责所在地(未发展二级经销商的地区)销售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六、主持制订总代理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报公司备案。
七、制定总代理内部的年度专业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八、细分所在省份市场,建立、拓展、调整市场销售网络,视情况发展二级经销商。
九、下达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有效控制。
十、定期和不定期拜访重点客户,及时了解和处理问题.
十一、自觉维护康澈公司的企业信誉和品牌形象.
十二、定期向公司反馈有关本公司产品品质、性能、售后服务和客户满意度的信息。
十三、定期搜集整理所处区域竞争对手在经营策略和产品价格、质量、性能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向公司反馈
第五章 总代理义务
总代理是公司的紧密合作伙伴,是康澈产品在其所在区域的市场责任主体和营销实现载体,承担以下义务:
1、建立分销体系,提升运营能力:
按照合同约定建立二级分销体系和销售网络,完善销售区域内的二级分销网络的招商工作,不断提升销售与运营管理能力;不断开发终端市场,提升渠道终端掌控能力;建立并强化市场深度分销及广度覆盖。
2、整合必要资源,积极开拓市场:
在当地整合与销售任务相对应的资源,包括人脉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等,积极推广康澈产品,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
3、投入必要的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力等,承担合理的交易风险。
4、忠实履行合同,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5、接受康澈公司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6、积极协助二级经销商开展业务,努力拓展直辖区域内业务.
7、维护市场秩序,抵制违法行为.
8、严格遵守授权的销售区域,遵守公司的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抵制和配合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9、各级经销商及其它业务人员要对公司的业务进行积极正面的宣传和引导,严格遵守商业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公司资料及客户资料保密工作。
10、各级经销商及所有业务人员均需熟悉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保持统一口径,共同维护经销商自身形象和公司形象.
11、做好售后服务,协调公共关系,避免危机发生:
树立周到、全面的消费者服务理念,及时处理并反馈所辖销售区域内的客户求诉意见,并报总公司备案,确保售后服务的时效有效性;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避免并承担突发事件或危机公关事件处理的义务,协调各方面资源,避免危机事件发生或突发事件升级。
12、根据康澈公司出台的相应制度,强化并完善总代理各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
13、及时就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向公司请示并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
14、建立信息管理体系,跟踪产品流向:
对所负责区域的产品销售情况、客户资源信息、售后服务保障信息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努力做到信息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和完备性;确保进销存数据和产品、客户情况的准确性;建立产品销售台帐和客户跟踪档案,追踪产品销售流向。
第六章 总代理商和二级经销商的
订货及物流配送
第一节 铺 货:
为满足总代理之潜在客户的不时紧急供货需求,签定合同后,总代理即按基本定价向康澈定购五万元的小型紫外线设备作为其基本货底,该货款在签订合同时与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一并交纳。
第二节订 货:
1、康澈公司根据市场整体竞争状况,结合自身优势和产品特点给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一份产品基本定价清单(此定价清单为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预留了充足的市场竞争空间),三方以此定价作为订货、发货、返利、奖励基础价格,价格有变化时康澈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
2、总代理(自己开发的客户,不包括二级经销商的客户,下同)和二级经销商可根据各自自身与客户沟通、谈判的情况并结合自身人脉关系状况在基本定价的基础之上上浮20—-40%左右作为其各自对客户的供货价。
3、总代理商根据自身的订货数量及设备要求,小型管道过滤式设备提前25个工作日,大型污水处理设备提前45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订货申请,并与公司签定订货合同。
4、二级经销商的订货:小型管道过流式设备提前28个工作日,大型污水处理设备提前48个工作日由二级经销商向总代理商提出定货申请,公司根据总代理的申请及计划与二级经销商签定订货合同。
5、总代理、二级经销商按授信合同约定价目表中的产品价格向康澈公司订货。单项订货合同签定后,所定设备属小型管道过流式的,各自即向康澈支付30%的定金,余款在发货前一次付清;所定设备属大型污水处理设备的,订货合同签定后各自即向康澈支付30%的定金,余下的在其提货前即支付40%,安装完毕后即支付15%,其客户验货合格后即再支付15%的余款.
4、双方约定:总代理应享受的供货溢价款属客户支付的后续工程款及尾款。
5、总代理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时间段支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截留客户支付的属溢价款之外的货款。
6、若总代理不安约定进度支付货款,当拖欠的货款达到其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的30%时,康澈将停止供货,且视其为违约,并可单方面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7、若总代理截留属溢价款之外的客户货款,一经发现,康澈将停止供货,且视其为违约,并可单方面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8、货款未结清的小型管道过滤式设备合同批次,康澈公司将不对总经销结算该批次的任何提成及返利;大型污水处理设备合同批次的提成及返利按本节第5条的付款进度结算。
6、 总代理不收取二级经销商及其客户的货款或其他任何款项.
第三节 物流配送:
1、公司物流配送部根据总代理的订货合同,依照其数量、规格、设备要求进行配货;需要公司派员进行现场设计或个性化选型的,以公司、总代理与客户或公司、二级经销商与客户共同确认的技术参数为准。
2、总代理商自己销售的产品,由公司发往总代理商销售地,二级经销商订购的产品由公司直接发往二级经销商指定的地点.
3、由公司发往总经销和二级经销商的物流费由公司承担,总经销和二级经销商配送至客户所在地的物流费由其各自承担。
第七章 退换货、质量保障与售后服务
(一)退换货约定
自客户收到康澈产品之日起(以正式物流单据收货日期为准,下同)起三日内开箱验货,若发现所购买康澈紫外线设备的零部件在运输途中损坏或有质量问题,公司免费予以及时换货;若发现主设备存在质量、性能问题,公司视具体情况可派员前往负责维护或调试,确有问题不能解决的予以免费更换。
(二)、 退货、换货流程:
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在接到客户换货申请时,要及时派员了解产品状况和客户退换货的具体原因,确属前述第一种情况则可接受换货申请,二级经销商同时向总代理,并经总代理向公司提出换货申请,申报换货品名、数量,列明换货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换货。
换货的物流费由公司承担;若系总代理、二级经销商和客户原因需要换货的,所换产品价格及物流费由其各自承担.
(三)质量保障:
1、康澈保障所有供货均是初次出厂的未使用新品。
2、康澈保障所有产品在出厂前均经过全面、详细、严格的质量检验,并出具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实物安装演示光盘。
3、设备保用壹年,终生维护.
4、若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康澈承诺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解决,必要时可及时派员赶赴现场。
5、小型(3000T及其以内)设备的紫外线灯管保修壹年,大型(3000T以上)设备的紫外线灯管保修12000小时。
(四)售后服务:
1、康澈公司以合同确定的基本价格保质保量地及时供货,公司提供产品相关宣传资料及必要的市场推广支持。
2、公司提供售后服务保障并对总代理、二级经销商进行有关技术、业务方面的全面培训。
3、公司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和新产品开发,为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提供广泛的后续发展支持。
4、日常售后服务由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按合同缔结对象分别负责。
3、重大保修、维护的技术问题由公司负责。
第八章 款项往来及经销商的利润返还
第一节 款项结算:
1、二级经销商的目标责任保证金在二级经销与康澈公司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二级经销商直接将保证金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上。
2、二级经销商的货款由二级经销直接转入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
3、总代理商负责二级经销商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的催缴工作,协助二级经销商销进行货款的催收,并负责其统计工作,每周与总公司财务部门对帐一次,于每月25日至次月3日汇总。
第二节 总经销商的利益及利润返还:
1、招商阶段的奖励:总代理商每开发一个二级经销商,公司在当月的全国整体销售利润中拿出2万元(含税)作为对其的业务拓展激励,在所开发的二级经销商目标责任保证金到位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总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将奖励金划拨至总代理商指定的帐户上(包含个人所得税,同时需提供发票)。
2、总代理商完成所属省份所有二级经销商开发额的70%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其交纳的50%的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
在市场份额相对较小的二级市场,经与总公司协商,可几个城市/地区建立一个二级经销商,或由总代理自行开发终端客户;总代理不以发展二级经销商为根本目的,而只能将其作为开拓终端市场的渠道和通路.
总代理所在省份中确实受经济发展水平和项目资源限制不具备发展二级经销商的地区,总代理必须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取得共识后可不列入目标任务范围,由总代理自行开发业务。
3、总代理销售阶段的利润及返利:总代理除享受自行销售康澈产品的差额利润之外,还享受合同约定的全省任务完成额返利范围和返利标准;返利按合同约定结算,每满一季结算一次,一年小结一次,三年期满后总结(均含税,且须提供发票)。具体详见合同内容及财务操作实施细则。
4、总代理在合同期内完成销售目标后,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余下的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
5、超出销售目标的额度按年度和三年合同期分别进行另行奖励。
第九章 省级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的渠道管理
第一节 省级总代理的经销渠道及管理:
1、省级总代理的经销渠道为所属省区的二级经销商和自行直营区域。
2、省级总代理的渠道开发、管理与维护由总代理全面负责,康澈公司指派专业的市场人员提供业务支持.
3、省级总代理应视二级经销商的市场开发情况、行业竞争态势,适时调整渠道开发及管理策略并上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总代理的渠道开发与建设:
(一)、总代理的销售渠道:
1、所在区域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
2、所在区域的水务公司
3、所在区域的城建、环保、规划、设计单位.
4、所在区域的城市供水企业。
5、所在区域的农村水改项目。
6、所在区域的宾馆、酒店、医院、学习、机关团体的二次供水或污水处理。
7、所在区域的纯水、净水企业。
8、所在区域的食品、药品、电子企业。
9、所在区域的水产养殖、农业用水、水体除藻。
10、所在区域的中水回用等水资源回收利用、TOC降解、分解市政供水及其他工业用水中的臭氧/余氯/氯胺。
11、循环水(游泳池等水上运动、景观水、工业循环冷却水)
12、室内环境及空气消毒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纯水净水消毒等等。
(二)、总代理经销商对自己掌握的销售渠道实行自我管理与维护,由康澈公司派出市场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三)、总代理经销商应视市场容量、开发速度、销售情况配备一定的市场开发、维护人员.
(四)、总代理经销商自行理顺其独立法人地位(利用其现有企业或另行注册企业),在其以后的康澈紫外线业务拓展过程中以其独立法人企业和康澈二级经销商的名义与当地客户签订合同.
第十章 省级总代理的销售任务及目标分解
第一节 总经销商的销售任务:
1、康澈公司制定省级总代理销售任务额时,根据国内紫外线的总体市场规模、康澈紫外线的性价比优势和技术特色优势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和论证,已经充分考虑到并预留了总代理的市场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
2、销售任务的核算价格依照双方合同确认的协议发货价;协议发货价变动后任务额不变。
3、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为总经销商的最低销售目标值。
4、省级总代理应根据销售目标制定年度销售计划。
5、省级总代理的年度销售计划由总代理会同公司为其派出的业务经理根据所属省区行业发展水平和市场规模拟定并报公司审定后执行.
6、省级总代理的年度销售目标本着客观、就低、保利的原则制定.
第二节 目标任务分解:
1、总代理商应该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详细的销售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2、总代理商应根据康澈的在总代理合同书和二级经销商合同书中约定的销售目标,兼顾所在省份市场分布状况和个二级经销商的区域性差别和特点,将年度销售任务逐月逐季度分解落实到二级经销商,同时,康澈公司、总代理与二级经销商签订销售目标责任书。
3、对未完成季度销售任务的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要提出警告和限期整改措施,同时将限期整改措施上报公司;对连续二个季度没完成销售目标的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要根据公司《总代理商、经销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省级总代理的考核及奖励
(一)利益分享与奖励:
1、省级总代理每月按货款结清的合同批次及销售额(按合同约定的协议供货价)享受提成返利。
2、当年完成公司规定销售任务的总代理商,康澈予以相应比例的利润提成,超出部分总公司给予相应比例的奖励。
3、合同期完成公司规定销售任务的总代理商,总公司对其予以相应的奖励,总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超额奖励。
(二)考核:
1、经销商绩效考核办法旨在强化各级经销商的经营意识,发现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促进公司与经销商价值一体化,实现良性互动,达到双赢的目的.
2、考核指标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
3、定量指标包括:任务完成率、销售回款率、退换货率等.
4、定性指标包括:执行总公司各项政策和总体配合度等。
5、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及合同终结考核。
(具体数额、办法及细节详见〈省级总代理绩销售目标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十二章 省级总代理的市场策略
第一节 招商阶段的市场策略:
1、省级总代理在招纳二级经销商时,应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要充分利用区域性辐射功能,以点带面,按发达地区——次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的顺序开发。
2、选择二级经销商时要充分考量经销商的后续开发能力和市场管理能力。
3、在甄别遴选二级经销商时,要选择在当地有实力、有影响力、有良好的商业口碑和诚信度、有丰富城建、环保、规划设计、水务行业资源关系的经销商.
第二节 销售中的市场策略:
1、要充分整合二级经销商的资源优势,扮演好资源整合者的角色,将二级经销商的资源优势发挥到极致.
2、在各个侧面选择并敲定、做好一个样板工程,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样板工程的典范形象,努力扩大其蝴蝶效应。
3、将市场营销与社会营销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销售格局。
第十三章 省级总代理的日常管理
1、总代理对二级经销商进行业务指导,跟踪协助各项业务的开展。
2、在与二级经销商的沟通过程中,应全面收集信息与意见,了解其运营情况和市场开发情况,并协助其做好销售分析。
3、总代理及办事处人员应及时、准确传达公司销售政策和产品信息,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二级经销商准确理解,积极配合。
4、监督二级经销商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合理分解年度销售任务,并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5、建立二级经销商档案,并进行管理.
6、总代理须定期向康澈总公司市场、运营、财务部门报送客户动态情况汇总表(包括已签约、签约客户的基本情况、所订购产品信息、应收货款进度及额度,拟开发的新客户基本情况,开发进度,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资金日报表(包括应收、应付等资金往来细节),将每周发生的资金变动做一个简单的归纳汇总,以便于总公司随时掌握各省级总代理的经营情况。
7、抓好自身所负责区域的市场拓展和业务开发.
6、抓好二级经销商的培训,增强其经销信心和赢利能力,建立起稳定的网络渠道。对公司授信确认的二级经销商要及时进行相关培训:
一是要对经销商进行公司文化、理念、产品专业知识、营销技巧、赢利模式及发展机遇等方面的培训,使经销商尽快了解公司战略,接受公司理念,形成互相依存、合作发展、双赢共进的局面。
二是加强过程培训,针对二级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上门指导、区域分享交流、考察观摩等时机及时引导、帮扶,让二级经销商感受到集团的温暖和团队的力量,确保其创造性地完成约定的任务.
第十四章 产品及招商项目推广传播
(一)、推广策略:
1、在总代理所在省分网页上系统推出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招商项目的相关细则,将宣传网页与其省内各相关网页进行广泛的友情链接,争取更多的受众和传播面。
2、将总代理资讯和康澈的招商资讯、产品介绍发布到总代理所在省分的招商加盟网中.
3、将总代理资讯和康澈公司的招商资讯、产品介绍定期发布到各种贴吧中。
4、以不断推出博客的形式介绍项目及产品。
5、以招募合伙人、二级经销商的名义在其省内各个、商业网站、人才招聘网站发布招商资讯及项目介绍。
6、 积极参加省内各种行业内的展会和项目推介会.
7、有针对性地邀请总代理的一些关系户、客户资源和业内人士举办专门的招商发布会。
8、登录或链接相关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官网发布招商资讯.
9、在总代理所在省区的行业报刊刊登分类广告。
10、按其省内相关机构及企业的名目邮寄招商及产品宣传资料。
11、电话询洽。
(二、)、宣传规定:
1、总代理为扩展业务,可自行进行产品宣传,但必须本着真实、诚信的原则,不得擅自夸大、更改康澈公司的产品性能,须准确反映公司的优势及特点。
2、各级经销商可自行进行产品宣传,但须将产品宣传策划方案、宣传途径、宣传品等报总公司审批,经总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相关宣传资料须报公司备案。
3、各级经销商须使用公司统一确定的书面及电子宣传资料进行产品宣传。
(三)、宣传推广费用返利:
品牌及招商项目推广传播的宣传费用在总代理返利中体现,按销售额度予以梯级累加,总额包干兑现,前期由总代理视其具体情况区别采取灵活的办法。
第十五章 省级总代理的信息管理
第一节 省级总代理的信息管理范畴:
1、二级经销商的档案备份管理.
2、各地区市场环境、市场规模统计分析。
3、各地区同类产品或竞争产品的营销策略、价格策略、产品策略、市场策
略、渠道策略的统计分析。
4、二级经销商销售目标考核动态管理体系。
5、公司所售产品数量、质量、规格信息管理。
6、客户使用状况信息反馈管理。
7、公司配属员工的综合考评管理.
第二节 二级经销商的信息管理:
1、 所在地区市场环境、市场规模统计分析。
2、所在地区客户群及行业类别分类管理。
3、当地可掌握和可利用的各类社会资源关系的分类管理。
4、所在地区同类产品或竞争产品的营销策略、价格策略、产品策略、市场策略、渠道策略的收集分析整理。
5、所在地区销售动态管理。
第三节 三级信息管理的互动和连接:
1、从二级经销商—-总代理商——康澈公司必须保持信息的畅通和良性互动,形成完整的信息闭合回路.
2、二级经销商和总代理商提供的信息必须详实准确,为公司决策及有序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
3、总代理和二级经销商的情况须每周向总代理汇报一次,总代理在结合自身情况汇总后每周向康澈公司汇报一次(坚持周报制度).
4、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今后,省级总代理、二级经销商与康澈总公司的所有信息往来将通过ERP软件实现全天候无缝适时对接.
第十六章 合作精神
一、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肝胆相照、长期依托,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建立互相信任的稳定协作关系。
二、康澈公司将一直坚持“务实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走与社会、与合作伙伴、与客户、与员工和谐共生的企业发展道路,为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恪守本企业的社会公民责任,为全人类的健康福祉和环境保护事业恪尽绵薄之力.
三、同时,不断地为人类水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事业提供物超所值、恰如所需的卓越水处理消毒设备,努力打造成为业内一流的绿色环保科技企业。
四、合作就是一种信任、坚持和依托,康澈公司倡导以坦达、诚信的态度对待经销商和广大客户。
若总代理在合作期间能精诚合作、肝胆相照,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各项政策,完成任务卓越者,合作期满后康澈公司将考虑其参股、配股事宜,并进一步确定下一步合作方向和方式。
五、在竞争无处不在的今天,经营管理模式和赢利模式日趋理性化。只有抓住市场机会,突破传统观念,确立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市场发展体系才能在市场大潮中走在时代的前列,才能把握制胜、致富的先机,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六、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资源的优化及整合,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双赢。
面对全球环境危机和水资源危机催生的新的巨大财富机遇,让我们共同努力,锲而不舍地“发展绿色科技,造福人类健康”,同时这一过程中也不断地发展我们自身,实现我们自身的经济价值和社会财富。
第十七章 反商业贿赂规定
康澈公司与经销商在签订代理商商合同时还应一并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以利双方长期、正常地友好合作。
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双方相互承诺如下:
1、不以金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证券)贿赂对方的营销人员、运营人员、高管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人员(以下称“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2、不以实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出借电子影像产品、家庭用品、其他固定资产等)贿赂对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3、不以消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旅游考察等方式)贿赂对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4、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性贿赂等方式)贿赂对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二、双方确认以下行为不属于商业贿赂:
1、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5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土特产品;
2、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
三、反商业贿赂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发现对方的相关人员有第一条所述之任一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基于合法或非法目的),均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对方.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人员向己方索要第一条所述的任一好处,均应予拒绝,并应在第一时间向对方通报。
3、若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一项约定,守约方有权视违约方的行为向违约方主张每次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的违约罚金(该罚金在保证金、销售额、返利中扣除或兑现),情节严重者,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司法机关报案;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可进行财务核算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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