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起重机械收费标准1.桥(门)式等起重机收费标准电动单梁(悬挂)、电动葫芦门式(元/台)桥(门)式、铁路、缆索(元/台)轻小型、旋臂式(元/台)备 注Gn54005502501、表中Gn为额定起重量,单位为吨;对于Gn 100t的起重机,每增加10吨,每10吨加收100元。2、凡有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起重吸盘、集装箱吊具起重机的检验收费按表列收费标准每项加收10%;冶金起重机和有副钩起重机按表列收费标准加收30%。 3、对于跨度大于10.5米的起重机,每增加5米(不足按5米计)加收表列标准的10%。4、对于起升高度大于6米的起重机,每增加3米(不足按3米计)加收表列标准的5%。5、对岸边
2、集装箱起重机、卸船机在同吨位门式起重机基础上加收150%。6、架桥机、装卸桥、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造船门式起重机在同吨位桥(门)式起重机基础上加收80%。7、本表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验收检验按定期检验费的1.5倍收取。5Gn1045065030010Gn1656080040016Gn2563090045025Gn40700100050040Gn60/1100/60Gn100/1200/2、臂架起重机收费标准流动式(元/台)门座式(元/台)台架式(元/台)桅杆式(元/台)塔式起重机(元/台)25t.m7501000800600800(高度不超过10米)备注1、凡有抓斗
3、、起重吸盘或集装箱吊具的起重机按表列标准分别加收10%;凡有副钩、副臂的起重机按表列收费标准分别加收30%。2、最大起重力矩大于25 t.m的,每增加10 t.m(不足按10 t.m计)加收表列标准的10%。3、塔式起重机:a.当提升高度超过10米时,每增加2.5米或一个标准节加收表列标准的10%。b.自升式塔机加收表列标准的20%。4、流动式起重机底盘部分检验按厂内机动车辆收费相对应的收费项目收费,起重机部分检验则按表列标准收费。5、船厂门座起重机在门座式起重机收费基础上加收50%;当提升高度超过10米时,每增加2.5米或一个标准节加收表列标准的10%。6、本表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验收检验按
4、定期检验费的1.5倍收取。3. 起重机械其它收费标准3.1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为按产品出厂价的0.7%收取;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按产品出厂价的0.9%收取,且不低于定期检验费的150%;改造或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按该设备定期检验费的1.5倍收取。3.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按100元/车位收取。其它类型起重机按上述相似类别收取。十、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收 项 目 费 标 准名 称外观检查(元/项)动力系统(元/项)灯光电气 (元/项)传动系统 (元/项)行驶系统 (元/项)转向系统 (元/项)制动系统 (元/项)工作系统 (元/项)专用机械(元/项)厂内机动车 51020151
5、515252530备注1、 数码照像费为20元/台,噪声检测费为15元/台,尾气检测费为15元/台;2、定期检验为每2年检验一次。十一、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收 项费 目 标 准名 称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元/项)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元/项)改造或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元/项)定期检验(元/项)备 注转马类按产品出厂价的0.7%按工程总造价的0.9%,且不低于定期检验费的1.5倍按改造费或重大维修费(含主材)的3%1400以乘坐人数为16人水平转动为基准,每增加1个座位,加收80元;对于圆周线速度200m/min的,加收20%。滑行类1700以距地面高度为2米的滑行车为基准,高度在210m,每增
6、加1m,加收10%;对于高度10m的部分,每增加1m加收5%。滑索:1500以50m长的单根钢丝绳为基准,每增加20m加收10%。陀螺类1800以乘坐人数16人、提升高度4m为基准;每增加1个座位加收50元,提升高度每增加2m加收10%。飞行塔类1500以乘坐人数12人、高度1m为基准;每增加1个座位加收50元,高度每增加1m加收10%。对于圆周线速度200m/min的,加收20%。观览车类观览车:2200以高度20m为基准,每增加5m加收15%;对于设备高度40m的部分,每增加5m加收20%。其余:1800以乘坐人数16人为基准,每增加1个座位加收50元。赛车类250元/辆车场车辆数超过10
7、辆时,超过部分每辆检验费为200元。电池车类150元/辆车场车辆数超过10辆时,超过部分每辆检验费为100元。收 项费 目 标 准名 称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元/项)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元/项)改造或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元/项)定期检验(元/项)备 注自控飞机类按产品出厂价的0.7%按工程总造价的0.9%,且不低于定期检验费的1.5倍按改造费或重大维修费(含主材)的3%1800以12座、提升高度3m为基准,每增加1座加收50元,高度每增加1m加收5%。架空游览车类1500以高度3m、长度100m为基准,高度每增加1m加收5%,轨道长度每增加50m加收5%。小火车类1300以4节车辆或乘坐10人、轨道长度50m为基准,每增加1节车辆或4人,加收10%;轨道长度每增加20m,加收10%。碰碰车类150元/辆车场车辆数超过10辆时,超过部分每辆检验费为100元。水上游乐设施水上滑道:500元/道以高度5m为基准,每增加2m加收10%。碰碰船:120元/艘/水上自行车:50元/辆/备注1、表中未列入的游乐设施按相近类别或相近运动特点的游乐设施标准收取。2、表中游乐设施参数同时改变时,其收费应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