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门维保协议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电动门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范围 客房部电动门更换感应系统、轨道、横梁及维修。 二、协议期限此协议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质量保证:三年. 三、协议费用 总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元整,小写:3800元. 四、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待更换、安装正常运转三个月后付清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小写:800元. 乙方负责开据维修发票。 五、协议内容 1、乙方指派维修技师为甲方电动门定期进行保养服务,期限为一年. 2
2、、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响应时间12小时到达现场. 3、乙方每月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保养,按需要免费更换易损配件(如急停开关、毛刷、皮带、胶皮等),其它配件只收成本费。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发现因零部件损坏必须更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签字确认后,及时给予更换。 5、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让其它任何人对电动门的感应电机系统等做任何工作。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蒲城仲裁委员会仲裁。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