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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派遣流程最终版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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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及管理
第一部分劳务派遣定义
劳务派遣是由宁夏佳合众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为员工的法定雇主,用工单位同宁夏佳合众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宁夏佳合众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即用工单位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包括为派遣员工办理录用退工手续、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福利发放、档案接转、户口落实等双方约定好的工作。为用工单位实现"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流程
一、业务洽谈
1.与用工单位沟通,介绍本公司性质、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能够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等;
2.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二、分析考察
1.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岗位和具体状况,到现场实地了解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情况;
2.了解用工单位对劳务人员要求、劳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
3.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可行。
三、提出派遣方案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四、洽谈方案
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五、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见附件1)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组织实施人员提供服务
(一)人员登记及培训
1.劳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的员工登记表(见附件2)。
2.对于劳务人员根据用工单位及实际岗位的需要进行用工制度及岗位培训。
(二)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
1.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毕业证(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技能培训证)、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就业审批表、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
3.下岗人员应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委托管理档案合同书、下岗证;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向用工人员解释公司、劳务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及相关情况并回答用工人员的问题;
2.宣讲外派劳务人员规章制度;
3.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
八、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1.首次参保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以前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3.对于未提供资料的员工,应出具一式两份的通知单,通知本人。 九、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一)自行辞职
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再安排派遣就业。辞退流程: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管理人员及用工单位提出辞职书。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填写一式两份离职单(见附件3),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二)由于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或派遣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1、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提出解除派遣用工关系、
2、经协商后更换派遣人员或解除派遣用并结算有关薪资、费用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三)由于劳动合同到期
用工单位应提前30天履行相关告知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终止派遣关系通知书》(见附件4)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三部分派遣员工工资核算
一、劳务派遣用工工资审批、结算程序
(一)各用工单位每月10日前根据上月用工考勤情况制作劳务派遣人员考勤表(见附件5)及费用汇总表,并转到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对。
(二)劳务派遣公司人事主管将核对表返给驻地管理员及本人进行核对出勤情况;与管理人员核定工资发放表的人数出勤。
(三)然后按照合同签订的结算标准和出勤情况,核算含薪资、管理费、管理员工资、保险等情况,相关人员签字后返给用工单位确认结算。
(四)劳务派遣单位出具正式劳务发票,转交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五)用工单位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后,日内及时将全部费用转入劳务派遣单位指定帐户。
(六)劳务派遣公司财务人员收到分公司支付的劳务费用后,按劳动合同规定,计算劳务人员薪资。
(七)发放工资。
附件1: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 人到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4.1、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4.2、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3、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 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 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6.1、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6.2、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6.3、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6.4、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6、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6.7、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及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的补偿金等费用。
6.8、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6.9、甲方按时支付足额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6.10、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11、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12、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7.1、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 天,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7.2、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乙双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 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 次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8.1、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8.2、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
8.3、乙方应当与派遣人员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乙方在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未满,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时,应向派遣人员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8.4、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8.5、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8.6、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8.7、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制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8.8、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8.9、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8.10、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8.11、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8.12、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8.13、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9.2、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上月出勤考核情况,于每月 日前以支票形式将上月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5日)。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劳务费用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5.1、本协议期满;
15.2、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5.3、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15.4、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15.5、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
1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劳务员工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入场时间
籍贯
所属单位
从事岗位或工种:
入职时间:
日期:
劳务或分包单位领导签认:
签字:
日期:
身份证粘贴处
备注
附件3:
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
姓名
部门
职务
到职日期
性别
男□ 女□
籍贯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离职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序号
承办部门
事项内容
办理情况
承办员签章
一
直属部门
1. 经办工作交接(可附件)
已□未□
2.个人保管使用工具交接
已□未□
3.交还相关重要文件与资料
已□未□
4.离职人员计算机系统作业
已□未□
5.员工个人借款归还
已□未□
6.有无其他扣款事项
已□未□
1.社保的办理
已□未□
二
人事部门
2.聘用合同、保密协议的回收
已□未□
3.是否申请离职证明
已□未□
4.员工手册、厂证的回收
已□未□
5.有无领取工衣
已□未□
6.住宿办理退舍
已□未□
1.确认行李中无公司物品
已□未□
三
保安队
2.已安全离开本公司
已□未□
1.社保的办理
已□未□
四
财务部门
2.薪资结算
已□未□
2.薪资结算
已□未□
备注:
附件4
终止派遣关系通知书
:
因 ,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终止与你的劳动派遣关系。请于 年 月 日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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