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添加作者:dangban 浏览次数:124 校党字200815号校 字200845号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已先后经校第四届教职工暨第十五届工会会员第六次代表大会和第四届教职工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来的校党字20025号 校字2002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河 南 师 范 大 学2008年5月20日主题词: 人事 改革 方案 通知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
2、室 2008年5月20日(共印80份)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试 行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适应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后在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工作机制;从岗位管理模式过渡到岗位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分配中劳动因素的比重,克服岗位管理中分配方面平均部分过多、效率体现不充分的弊端;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提高办学效益。二、改革的原则1。编制从紧,总量控制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相关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四年改革的实际情况,调整我校编制中的生员比和生师比.调整后的编制办法,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的投入效益。从总量上控制
3、职工规模,在有限的编制中,进一步向教学科研第一线倾斜,向承担高层次突破使命的学科倾斜.2。目标明确,职责量化各类岗位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量要求.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津贴与业绩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职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后,可以获得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岗位津贴,超额工作量可以获得奖励津贴;减少分配中的平均部分,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 4.两级管理,各负其责学校实行校院(处)两级聘任、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的管理模式.学校负责处级正职和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考核和分配,其余人员由所在单位聘任、考核和分配;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拨付各单位的津贴总额,单位依据本单位对
4、职工的考核结果核算每人的津贴。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一)编制核算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教育部教人199916号文件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用效率第一、满负荷工作量等原则进行编制核算,用编制杠杆调控各类人员结构并进行指标调整,具体内容为: 1。党政管理机构按上级规定的机构数设置。2。生员比和生师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新的编制标准。按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生师比要求,优秀标准为16:1,除掉外聘教师数(可以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4),按照“优秀”标准衡量,实际生师比可以达到18。3:1,考虑到校内教师数还可从管理单位和教
5、辅单位挖潜的可能性,进人生师比可以按20:1核算.鼓励各教学单位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规定的标准从社会上和校内非教学单位聘任兼职教师。生员比从原来的8:1调整到10:1。3。编制结构教师编制、科研编制和教辅编制占校本部编制的80%以上,其它编制控制在20以内.其中职员编制占校本部编制的比例不超过12,机动编制占校本部编制的比例为8%左右。(二)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采用岗位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1。岗位设置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的标准进行岗位设置。按照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全校岗位设置为六大类:教学科研岗教授岗,副教授岗,讲师岗,助教岗,教员岗。其中教授岗又分
6、为省特聘教授岗,校特聘教授岗(一级和二级),博士生导师教授岗,省重点学科(实验室)第一学术带头人教授岗,硕士生导师教授岗,普通教授岗;副教授岗又分为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岗和普通副教授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教学单位。专职教学岗-普通教授岗,普通副教授岗,讲师岗,助教岗,教员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公共课教学单位.专职科研岗-硕士生导师教授岗,普通教授岗,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岗,普通副教授岗,讲师岗,助教岗,教员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经批准成立的校级以上科研机构中。教学辅助岗-正高级职务岗,副高级职务岗,中级职务岗,初级职务岗。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实验、图书资料、电化教育、网络技术及其它除教学科研之外的专业技
7、术系列。党政管理岗正校级岗,副校级岗,正处级岗,副处级岗,正科级岗,副科级岗,员级岗.工勤岗技师岗,高级工岗,中级工岗,初级工岗。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的通知,我校的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和专职科研岗中,高级职称岗位数占教师、科研编制数的55%,其中正高与副高岗位数之比为1:2.7,中级职称岗位数占教师、科研编制数的35%;教学辅助岗中高级职务岗位数占其编制数的25%,其中正高与副高岗位数之比为1:4,中级岗位数占其编制的50%以内;党政管理岗按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的要求及其它有关规定设置;工勤服务岗在编制数内根据符合资
8、格人数及实际需要设置.2.岗位职责参考现行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对其进行完全量化,按照合格工作量标准进行考核。(1)工作量核算范围教学科研岗、专职教学岗、专职科研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本科生教学部分(理论课教学,教育实习,指导本科生论文,实验教学);研究生教学部分(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论文);科研部分(论文,项目,获奖,著作或教材)。党政管理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教学辅助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评价、专业技术工作量。工勤岗:纳入工作量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勤率、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
9、评价。(2)各类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工作量的核算单位是“分”,本科教学中的1个标准课时为1分,其它工作量均参考此标准确定。合格工作量标准中包含两部分,即基本工作量和岗位工作量。前者与岗位工资相联系,后者与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相联系.达到合格工作量标准,意味着完成了岗位职责。各类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如下表所示:A、教学科研及实验岗位(单位:分)岗位 合格工作量 合格工作量的层次结构 合格工作量的性质结构基本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 教育教学工作量(占70) 科研工作量(占30%)硕导教授 1460 560 900 1022 438普通教授 1380 530 850 966 414硕导副教授 1060 4
10、10 650 742 318普通副教授 890 340 550 623 267高级实验师 730 280 450 511 219讲师 650 250 400 455 195实验师 530 205 325 371 159助教 400 150 250 280 120助理实验师 320 120 200 224 96教员、实验员 200 50 150 140 60备注:特聘教授岗、博士生导师教授岗、省重点学科第一学术带头人教授岗等岗位的合格工作量标准,依合同约定或另行规定,不适用此标准。B、专职教学岗位(单位:分)岗位 合格工作量 合格工作量的层次结构 合格工作量的性质结构基本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 教育
11、教学工作量(占85%) 科研工作量(占15%)普通教授 1380 530 850 1173 207 普通副教授 890 340 550 757 134 讲师 650 250 400 553 98 助教 400 150 250 340 60 教员 200 50 150 170 30 注:关于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辅导员岗位属于教师系列岗位,由于他们工作性质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除了具有教师工作的一般特点外,还主要承担着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因此他们的岗位职责中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占合格工作量的85%,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占合格工作量的15,按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C、专职科
12、研岗位(单位:分)岗位 合格工作量 合格工作量的层次结构 合格工作量的性质结构基本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 教育教学工作量(占30) 科研工作量(占70%)硕导教授 1460 560 900 438 1022普通教授 1380 530 850 414 966硕导副教授 1060 410 650 318 742普通副教授 890 340 550 267 623讲师 650 250 400 195 455助教 400 150 250 120 280教员 200 50 150 60 140D、教学辅助岗位(单位:分)岗位 合格工作量 合格工作量的层次结构 合格工作量的性质结构基本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 服务工
13、作量(占80%) 科研工作量(占20)正高级 1060 410 650 848 212副高级 730 280 450 584 146中级 530 205 325 424 106初级 320 120 200 256 64员级 200 50 150 160 40E、党政管理岗位(单位:分)岗位 合格工作量 合格工作量的层次结构基本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正校级 2400 900 1500副校级 1800 600 1200正处级 1200 400 800副处级 900 350 550正科级 650 250 400副科级 530 205 325科员 320 120 200办事员 200 50 150F、工勤
14、岗位(单位:分)岗位 合格工作量 合格工作量的层次结构基本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技师 420 145 275高级工 345 120 225中级工 275 100 175初级工 205 80 125(3)“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减免A、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岗位兼做党政管理工作的“双肩挑”人员,可减免教学工作量,具体减免标准为:处级正职: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学工作量的1/2;处级副职: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学工作量的1/3.除此之外,其管理工作考核合格的处级正职和处级副职,另外发放管理工作津贴3000元/年和2000元/年。未达管理工作考核要求的,按比例折合计算管理工作津贴。B、以党政管理岗位为主岗位兼做
15、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兼职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工作量发放津贴。(教学单位科级“双肩挑”人员的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制定,从学院分配经费中支出。)3.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岗位数和岗位职责确定后,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后,按照分级聘任的原则和相关规定进行聘任,即处级正职和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聘任,其它岗位由用人单位聘任。其中,属于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批。党政管理人员的聘任(选拔任用):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和聘任(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工勤人员的聘任:按照岗位数和岗位职责,由用人单位聘任。聘任结果确定后,双方要签订经河南省主管部门认可的事业
16、单位聘用合同书。4.考核考核采用两级考核的方式,学校负责对学校聘任人员和单位的考核,单位负责对其他人员的考核。(1)学校对处级正职的考核按照岗位合格工作量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2)学校对单位的考核核算出单位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后,与所有岗位要求的工作量标准之和进行比较,等于或超过为合格,小于为不合格。凡超过合格工作量标准者,有资格参评先进集体。(3)单位对职工的考核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办法,并经单位教代会通过后实施。(4)关于考核的总体要求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党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年度考核为主;对专业技术人员则以聘期考核为主,只要专业技术人员
17、聘期考核时总工作量达到标准者,无论此前的年度考核结果如何,均视为聘期考核合格。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与否及奖惩的依据。(三)分配制度1。分配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的分值兑现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不设分配上限。2.资金来源包括三部分,即国家工资中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学校另外投入的自筹资金.它们与工作量的关系是:完成基本工作量,可以领取全额岗位工资;完成岗位工作量,可以领取全额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超工作量可以领取奖励津贴。3.工作量的分值分配中涉及三个分值:(1)基本工作量的分值:对应岗位工资部分,学校不制定统一的分值(因为岗位工资级差比例与岗位津贴级差比例是不同的)。对未完成基
18、本工作量的个人核算其岗位工资时,按基本工作量与岗位工资的数量关系核算。(2)岗位工作量的分值:对应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部分,分值固定为20元/分(绩效工资到位后再做相应调整)。(3)超工作量的分值:对应超工作量奖励部分,其分值每年是变化的,在不低于2006年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4.分配办法学校依据工作量按分值进行分配。实行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的模式,学校负责对各处级单位和处级正职人员的分配,处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除学校直接分配人员之外的其余人员的分配。 (1)学校对教学单位的分配分配经费包括两部分:对教学科研和实验岗位A、教学工作量津贴:完成各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量后,学校按各岗位的津贴总数的70拨付
19、单位.教学工作量不跨年度计算。B、科研工作量津贴:完成各岗位要求的科研工作量后,学校按各岗位的津贴总数的30%拨付单位。科研工作量在聘期内可以跨年度计算,即前一年未完成工作量可以用后一年工作量折抵.C、超工作量津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后,其余的工作量为超工作量,学校按照具体的超工作量数进行奖励(学校每年确定一次超工作量的分值,超工作量奖励经费按分值确定;此前以奖金和科研经费作为奖励形式的科研内容,仍然以奖金和科研经费的形式奖励,比例数为5:5)。对管理和其他教辅岗位岗位津贴部分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整体考核结果拨付;超工作量奖励部分按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人均超工作量奖励标准的
20、80%计算人均超工作量奖励标准,核算后拨付。(2)学校对管理单位和教辅单位的分配A、岗位津贴部分:学校对单位考核合格后,按实际聘任岗位的津贴标准拨付岗位津贴。B、超工作量奖励津贴部分:学校单独切块经费进行奖励,经费数根据人员数和人均奖励数确定,其中人均超工作量奖励标准按全校教学单位全部专业技术人员超工作量奖励的人均标准的80%计算。学校统一核算出全部管理单位和教辅单位的超工作量奖励经费总数后,再根据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计算各单位奖励经费总量。(3)学校对处级正职岗位的分配根据考核结果由学校直接分配。(4)处级单位对职工的二次分配按照两级管理的要求,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并拨付各处级单位的岗位津贴和超
21、工作量津贴,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对职工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除学校考核人员之外的人员津贴.各单位分配时制定的相应分值,原则上不能低于学校的相应标准。(5)发放办法考虑到纳税因素,岗位津贴采用预发的方式,逐月发放,年终进行总结算;超工作量奖励年终考核后发放.四、配套文件1。河南师范大学编制核算办法2。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办法3。河南师范大学各类人员岗位基本职责4。各类岗位工作量核算办法(1)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含实验工作量)(2)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3)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4)河南师范大学党政管理岗位工作量核算办法(5)河南师范大学以服
22、务工作为主的专业教辅岗位工作量核算办法5.河南师范大学各类人员聘任办法6.河南师范大学考核办法7.河南师范大学津贴发放办法五、附则1。本方案中涉及的相关标准,遇到上级政策变化时,则作相应的调整;2.职工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暂不变动,待河南省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出台后,学校再进行设岗和聘任;3。本方案自2008年1月起开始试行,原来的相关规定自行废止;4.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一: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1.凡本科人才培
23、养方案设定的课程类别和教学环节,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础依据是各学院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交的各学期课程表。2。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监考、评卷、登录成绩等均属于每门课程教学工作量之内的教学任务,计算教学工作量时不再另行计算这部分的教学工作量.3。教学工作量有两种表示办法,即实际课时和标准课时,本计算办法按标准课时计算。标准课时通过实际课时按照不同换算系数计算得出.4.教学工作量实行两级核算,学校负责核算各教学单位的总教学工作量。5。纳入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前提,必须是学生评教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教达到规定的标准的课程。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计算公式标准课时=实际课时
24、班级人数系数课程类别A系数课程类别B系数职称系数K2。换算系数(1)班级人数系数:班级人数系数规定美术、音乐、体育专业技能课一个教学班起点15人,实验技能课一个教学班起点20人,外语专业课、公共体育课一个教学班起点为30人,公共外语课程一个教学班起点为45人,其他课程一个教学班起点为60人,对应的班级人数系数均为1.0。班级人数达不到教学班起点人数的,按起点人数计;若班级人数增加,体音美专业技能课班级人数每增加5人、其他课程班级人数每增加10人,换算系数增加0。12。当同一教师的同一门课程分别在不同班级重复授课时,第一个班系数取1。0,重复班系数均取为0。9。(2)课程类别A系数:详见表1:课
25、程类别A的名称与系数课程类别名称 系数通识教育平台课程 1。1学科基础平台课程 1.3专业基础平台课程 1。3专业拓展平台课程 1。2教师教育平台课程I1.1教师教育平台课程II1。2素质拓展平台课程 1。1(3)课程类别B系数:详见表2:课程类别B的名称与系数课程类别名称 系数理论课 2.0实验课 1.4双语课 2.5体育、音乐、美术类技能课 1.5(4)主讲教师职称系数K中级职称及以下教师职称系数为1,副高级职称教师职称系数为1.1,正高级职称教师职称系数为1。2(原则上在4学时/周的上限标准内调节)。3。其他(1)指导教育实习,校内实习每周按5天计算,每15人每天按个标准课时计算,校内反
26、思实习其他条件不变按个标准课时计算;指导专业实习,每周按5天计算,每15人每天按个标准课时计算;指导微格教学,每小组按15人计,每轮计10个标准课时.(2)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每指导名毕业生,计20个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指导学年论文,学生人数以实际选修的人数为准,每指导名学生计个标准课时;按照导师制担任学生导师的,每指导名学生年计个标准课时.(3)为鼓励各教学单位开设校级公选课,课程类别A中属于校级公选课的,课程类别A系数取1。3;通识教育平台下的公共外语课程A系数按校级公选课对待。附件二: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充分调动教师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和指导论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
27、动性,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并参照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原则1。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教学及其它培养环节均计入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与讨论、批改作业、命题、考试、评卷;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量包括学位论文开题、论文指导、论文答辩。2.教学工作量依据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提交的各学期课程表计算,学位论文指导的工作量依据当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人数计算.3.教学工作量有实际工作量和标准工作量两种,本办法按照标准工作量计算.标准工作量由实际工作量按照不同的换算系数计算得出。学位论文指导的工作量按标准工作量计算。4。工作量实行两级核算,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公
28、修课的核算,各教学单位负责专业课的核算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量的核算。各单位核算的工作量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由主管部门汇总、统计各教学单位的总工作量。纳入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前提必须是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教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的课程。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计算公式标准课时实际课时班级人数系数课程类别系数2。换算系数(1)班级人数系数:公共外语课教学班的标准班人数为30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标准班人数为40人,专业课标准班人数为20人,不足标准班人数的按照标准班计算。若班级人数增加,公共外语课每增加15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每增加20人、专业课每增加10人,换算系数增加0.1。当同一门课程分别在不同班级重
29、复授课时,第一个班级系数为1.0,重复班的系数为0。9。(2)课程系数课程类别系数见附表1.表1:课程类别系数课程类别 系数硕士公修课 2.8博士公修课 3硕士专业课 2.8博士专业课 3三、指导论文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按照当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人数计算.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量见附表2.表2: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每篇标准工作量研究生类型 工作量硕士研究生(学术型) 200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型) 160博士研究生 400四、教授学术讲座的工作量计算办法研究生指导教师开设的公开学术讲座(经研究生处核准;不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专题讲座),其工作量计算办法为:每一
30、个学时按5个自然学时计算,课程类别系数为2。8,班级人数系数为1。附件三: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类 别 分数学术论文 AHCI、SSCI、 SCI、EI论文收录 SCI二区 600SCI三区、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450SCI四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350中国科学等国内顶尖期刊 1000一级学科顶尖期刊(包括中文版AHCI、SSCI、SCI、SCIE、EI源期刊和外文SCI源期刊) 900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上字数超过2000的论文 700二级学科顶尖期刊(包括中文版AHCI、SSCI、SCI、SCIE、EI源期刊和外文SCIE源期刊) 600CSSCI源期刊 350全国中
31、文核心期刊和国外出版、但不属于AHCI、SSCI、SCI、SCIE、EI的外文版期刊,ISTP收录论文 180CN期刊(只用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核算工作量时适用) 30学术著作 专著 导向出版社 1300一般出版社 1000省级以上统编教材 导向出版社 1000一般出版社 700专利 发明专利 授权 900受理 80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25科研项目 国家级 重大项目课题 6000重点项目课题 4500一般项目课题,973、863、科技支撑计划一级子课题 3000省部级 重大项目课题 2250重点项目课题 1500一般项目课题 750教育厅 300一般厅、市级 120横向(每万元经费) 75科
32、研成果奖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单列,分值由校学术委员会核定。省部级 一等奖 3000二等奖 1500三等奖 500教育厅 一等奖 300二等奖 100一般厅级(含省自然科学论文奖) 一等奖 100国家新药奖 一类新药证书 5000二类新药证书 2500三类新药证书 1500四类新药证书 500教师获得艺术、体育类作品与奖励 美术类 作品发表与同级别学术论文等值,但同一期发表多幅作品按一幅计算。全国美术作品展(国家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每五年一届)(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奖励等级降一级,优秀奖不计奖) 一等奖 1500二等奖 900三等奖 600优秀奖 300全国美术作品单项
33、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河南省美术作品展(每五年一届) 一等奖 300二等奖 150三等奖 90优秀奖 45音乐类 作品发表与同级别学术论文等值,但同一期发表多幅作品按一幅计算。全国比赛作品奖、表演奖(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机构主办) 一等奖 1500二等奖 900三等奖 600优秀奖 300省(部)比赛作品奖、表演奖(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音乐家协会、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国家教育部等主办) 一等奖 300二等奖 150三等奖 90优秀奖 45体育类 全国运动会 第一名 1500第二名 900第三名 600名次奖 300全国锦标赛、全国甲级联赛等全国性单
34、项比赛,河南省运动会 第一名 300第二名 150第三名 90名次奖 45说明:一、Science、 Nature、SCI一区、中国社会科学单列,分数由校学术委员会核定。二、学术论文1一、二级学科顶尖期刊目录待定;2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3合著论文只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视各参加者的贡献分配。三、学术著作1“导向出版社”和“一般出版社”目录待定;2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字;3科研分由第一作者按各作者贡献分配。四、专利专利权人单位必须是河南师范大学。五、科研项目1项目依托单位必须是河南师范大学;2“973、863、科技支撑计划一级子课题”的立项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两个条
35、件:(1)项目承担单位与我校及项目主持人与子课题主持人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2)到帐课题经费数额不低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资助数额;3项目只计主持人,科研分由课题主持人按贡献分配。六、成果奖1获奖第一单位须为河南师范大学;2多作者只计第一作者,科研分由课题主持人按贡献分配。3横向经费包括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收益。附件四:党政管理及服务岗位工作量核算办法一、核算原则1.满负荷工作量: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均按学校要求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核算。2.工作绩效优先:提高工作绩效在工作量核算中的权重。3。两级核算:学校对处级单位和处级正职进行核算,其他人员由各处级单
36、位进行核算。二、核算标准(一)对管理单位1。根据出勤率核算的工作量抽查的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完成基本工作量。每增加或降低1个百分点,按岗位增加或减少10个工作量。2。根据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核算的工作量履行单位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按岗位数根据下述标准计算单位工作量(单位分):管理岗位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 员 办事员工作量 550 400 325 200 150工勤岗位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见习工作量 275 225 175 125 125考核未合格的,按比例扣减相应的工作量。3。根据民主测评核算的工作量满意率达到75的,除学校直接考核人员外,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及办事员岗位人员
37、按170、155、140、125、95分的标准计算工作量,每提高或降低1个百分点,增加或减少5个工作量;工勤系列的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记130、125、105、95个工作量。(二)对处级正职1.根据出勤率核算的工作量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完成基本工作量。每增加或降低1个百分点,增加或减少10个工作量。2。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核算的工作量履行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的,记800个工作量;不合格的,按比例折合计算工作量。 3。根据民主测评核算的工作量满意率达到75%的,记200个工作量,每提高或降低1个百分点,增加或减少5个工作量。附件五:以服务工作为主的专业教辅岗位工作量核算办法1
38、。根据出勤率核算的工作量抽查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完成基本工作量。每增加或降低1个百分点,每个岗位增加或减少10个工作量。2。根据履行服务职责核算的工作量(占合格工作量的80)履行单位服务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按岗位数根据下述标准计算单位工作量(单位分):岗位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员级工作量 848 584 424 256 1603.根据科研成果核算的工作量(占合格工作量的20)按照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进行核算,其科研工作量按教学科研同岗位合格工作量的20%计算,达到此标准者,按岗位数根据下述标准计算单位工作量(单位-分):岗位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员级工作量 212 146 106 64 404.根据民主测评核算的工作量对满意率达到75%的,单位内的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员级岗位,分别记230、185、155、125、95个工作量;每提高或降低1个百分点,增加或减少5个工作量。 (注:此项工作量增加值,系根据我校一直沿用的分配缺编费时各岗位的计分办法,即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和见习岗位分别按每月15、12、10、8、6分计算分值;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按每月8。5、8、7、6分计算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