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干部履历表为干部档案当中的重要材料,请新提拔干部逐项认真填写,不要遗漏.书写时要求使用黑色碳素笔。没有相关对应事项时填写“无”。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哈尼族”等.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形式要求:年份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份和日期均采用2位阿拉伯数字,如:1981.04。05或1981。04。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详细到市或县一级.5.“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
2、最高阶段的学历.如“本科”“研究生”。6.“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7.“单位职务要填写本人担任的最高职务,如xx学院院长。8。“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差”,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如实填写。9.“工资情况此栏不必填写。10.“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主管部门批准时间填写.11.“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或业务培训,参加三个月以上培训项目需提供证书、鉴定等培训材料(证书可为复印件但须有组织部盖章确认)。12.“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要具
3、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的情况。13。“掌握外语、少数民族语言及其他技能情况”,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要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14。干部履历表中所受奖励一栏应填写省部级以上奖励并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但须由组织部盖章确认)。15。“学习简历”从大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16.“工作经历”要按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分段填写.17.“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填写相关信息后注明。18。“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19。干部履历表上的本人签字和日期必须齐全,不要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