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政府各个窗口汇总)一、基本资料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质检站);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建设单位委托函;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勘测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测绘报告;5。房产测绘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6。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审核意见;二、规划建设局负责验收部分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2份(规划局质监站);2、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合格证;5、工程结算书(封面有甲乙双方盖章和造价师资质章);6、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7、人防工程
2、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8、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资料评估报告;9、涉水事项竣工图(含总平图)、设计变更书(取水、排水、节水、等);10、取水工程验收报告;1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2、验收公示材料和公证材料.13、质监站监督报告14、竣工验收报告三、经济发展局建筑工程环保和安全设施验收资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躁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产业废水项目);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3、施工情况报告5份;四、市消防支队负责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1、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责任人签字);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5、检测单位对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基础变更(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的建筑不作要求);6、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7、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宾馆、
4、商场、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提供施工图2份(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五、社会事业局负责的民用、公共建设项目竣工预防性卫生监督验收(单独立卷)1、涉及生活饮用水的提供二次供水水箱、水泵、管材的卫生许可复印件;2、卫生设施部分竣工图总平(含光盘)六、科宣局负责建设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资料(单独立卷)1、工程竣工文件(含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系统指标测试记录);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七、市国安局负责的国家安全事项验收(限涉及国家安全事项项目,单独立卷)1、建筑及强、弱电竣工图一份;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八、人防竣工验收资料:1、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2、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护设备厂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份;3、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4、防护设备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3、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人防主管部门出具);4、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5、设计变更通知;6、质安站现场核实的隐蔽工程记录;7、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8、应建人防面积指标明细表(人防设计单位出具);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容需打印生成);10、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面积测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