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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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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SEPKSYW05151 目的为加强中层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中层管理人员行为,更好地加强和督促中层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增强中层管理人员自警自律意识和进取精神,提高中层管理人员执行力,坚持分级管理,传递压力,落实责任,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3 责任追究的职责3.1 本办法所列责任追究的范围、规定及处分标准等由生产运营部与安全监督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并不断完善。3。2 生产运营部与

2、安全监督部、党群工作部(内控)负责开展其业务范围内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内控部门负责会同财务部门开展经营管理方面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3。3 党群工作部(内控)就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予以核定并提出处理意见.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和党群工作部(内控)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并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4 责任追究的方式4。1 警诫教育:分为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4.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解除劳动合同。4。3 组织处理: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

3、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解聘)。党纪处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4。4 经济处罚:给予被追究的中层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5 中层管理人员职业操守5。1 忠于职守,勤于学习,创新思维,勇于实践。5。2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慎独自律。5。3 突出业绩导向,确立价值和风险理念,依法经营,谋求股东价值最大化。5。4 以人为本,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员工,创造均等的个人发展机会.5.5 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含廉洁规定等)和工作流程,“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5.6 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地上报企业资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擅自越报

4、。5.7 分级授权,知人善用,事人相宜,责、权、利相匹配。5.8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6 责任追究事项6。1 责任追究的事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四方面,共40项(附件一)。6。1.1 安全生产(含工程)方面:按照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报告,本单位负有半责及以上的事故,以及隐瞒事故,按处分标准处理;本单位负半责以下的事故,参照处分标准降一级处理.外包业务发生事故,发包单位领导参照处分标准降一级处理。6。1.2 工程建设方面:对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力,未完成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目标,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6。1.3 经营管理方面:在投资管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

5、、关联交易、产权转(受)让、高风险业务、资金管理、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发生的违规行为。6。1。4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影响企业和党组织的形象事件,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6.2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责任追究:6。2。1 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的。6。2。2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6.2。3 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6。2.4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6.3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适度从轻责任追究: 6。3。1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6.3。2 积极配合责任追究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6.4 责任追究

6、的其他说明6。4。1 受到责任追究的中层管理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6.4。2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公司按照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7 责任追究处分的标准及程序7.1 在责任追究的范围内,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附件一)。责任追究责任人分为“主要领导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人。其中,主要领导责任人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领导责任的人员;分管领导责任人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7、,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7.2 责任追究处分的程序7。2。1 责任追究由公司成立调查小组,对需责任追究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以及责任认定,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附件二).7.2。2 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负责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8 引用标准8。1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8。2 某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的简要说明、关于调整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分适用范围的通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发电工程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9 附件9。1 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

8、责任追究事项及处分标准(见附件一)9。2 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审查表(见附件二)第 9 页 共 9 页附件一: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责任追究事项及处分标准责任追究范围责任追究处分标准备注安全生产1、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的;1、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撤职处分;2、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降职至撤职处分;2、发生较大事故的;1、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撤职处分;2、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记大过至降职处分;3、发生一般事故的;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记大过至降职处分;发生非人身死亡事故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记过至记大过处分;发生非人身死亡

9、事故的,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3、一年内发生两起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撤职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记大过至降职处分。4、发生违反国家、集团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理.工程建设1、在建工程或改造项目等发生负业主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损失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撤职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2、损失额在4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记大过及以上处分;3、损失额在10万元及以上至40万元,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

10、任人记过及以上处分;4、损失金额在 10万元以下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记过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警告处分.2、新建机组或改造项目等移交生产一年内发生负有基建管理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或长期运行不稳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人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工程建设3、工程造价控制不力(政策性因素和不可抗力除外),导致工程投资超过执行概算的;1、超执行概算6%以上,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人记过及以上处分;2、超执行概算4以上至6%,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人警告处分;3、超执行概算2%以上至4,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通报批评;4、超执行概算2%及以内,给予分管领

11、导责任人诫勉谈话。4、工程建设组织不力,工程投产总工期拖期或工程建设组织不力,未完成年度投产任务的;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人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经营管理1、未履行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或对投资项目未进行必要、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的;1、违规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损失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撤职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给予部门其他相关人员记大过处分;2、违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40万元及以上或损失金额在40万元以下,1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给予部门其他相关人员记过处分;3、违规金额在40万

12、元以下,10万元及以上或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下,2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记过及以上处分; 给予部门其他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4、违规金额在10万元以下或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记过处分,给予主要领导责任人诫免谈话。2、越权审批或擅自立项扩大投资、生产经营规模或未履行规定程序超概算投资的;3、对投资项目未进行有效监管的;4、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未按照规定订立合同;未按照规定招标;未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未履行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支付预付款项;采购标的物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相比明显偏高或质量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等情形的5、在燃料管理过

13、程中,价格明显高于或质量明显低于同区域、同煤源、同煤种以及人为调整燃料价格、数量、热值和煤耗等管理不善,造成非正常盘亏的;6、管理不善或人为增加非生产能耗等造成厂用电率、煤耗升高的;7、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导致各相关环节不能有效控制到位的;8、企业重大经营和财务事项未按规定程序上报或报告程序不规范,未经过必要的决策程序的;9、重大财务支出未能按要求实行联签的;10、未履行规定程序、超越权限进行担保、质押、抵押或对担保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的;11、截留主业收入、虚列成本、虚列工程或不按市场化原则,由多经企业转包主业工程、或向多经企业转移利润和通过关联交易向职工持股企业转移收入、利润等,变相私分国有

14、资产的;12、未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的;13、干预或者操纵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造成鉴证结果不实或以不合理低价和未经批准无偿转让资产的;14、超越规定权限擅自转让资产、产权或未按规定进场交易的;15、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期货交易、外汇(币)交易、委托理财、房地产投资等高风险业务或以个人名义使用企业资金从事投资业务的;16、未履行规定程序或未经授权擅自决策和未按规定使用、调度资金,违规拆借或挪用资金的;17、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授权、批准资金支出的;18、未按规定管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未及时清理未达帐项等资金管理不严,发生贪污、失窃、携款潜逃等事件或通

15、过各种方式取得资金,设立“小金库”、帐外帐或偷税、漏税等财经违规行为被税务、审计、财政等部门处罚的;19、应计未计,虚列收入;应提未提,虚列成本,随意改变收入、成本确认方式等人为调节利润或未按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规定核算,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20、未经批准,不得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职务或领取任何报酬,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公司工作,其他亲属不得安排在关键岗位;21、未经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捐助性、救济性、公益性支出活动;22、严禁以私人帐户持有公司资金、或帐外存放资产;严禁伪造合同单据,做假帐;严禁擅自开设帐户、拆借资金;严禁擅自对外投资;严禁违规经营公司规定以外的业

16、务;23、超额使用工资计划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24、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外包工的;党风廉政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辞职或对其免职.3、违反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选拔任用管理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

17、行为的人的;1、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统计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办信查案,或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8、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1、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2、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7、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下一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进行责任追究或姑息、纵容、庇护的;责成该部门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分别给予警告处分。8、发生违反国家、集团公司、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理.附件二: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责 任 追 究 事 项 审 查 表责任追究事项: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责任追究部门意见:党群工作部(内控)核实意见:人力资源部复核意见:公司领导意见:备 注:附件三: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制度名称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制度编号SEPKSYW0515填报部门填报时间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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