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自然人借款合同(单人).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961448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4.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然人借款合同(单人).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自然人借款合同(单人).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自然人借款合同(单人).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自然人借款合同(单人).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自然人借款合同(单人).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借 款 合 同合同编号: 合同当事人: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以下称“借款”),借款人同意使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借款基本条款1.1 借款种类: 1.2 借款用途: 1.3 借款币种:人民币。1.4 借款总金额(大写): 1.5 借款发放及到期期限见下表:期数借款发放时间及金额借款到期时间(还款时间)及金额发放时间占借款总金额的比例

2、金额(元)到期时间金额(元)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注:因本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将成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表中未填写的部分请用明显标记划去。)1.6 借款支付方式1.6.1 借款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给借款人:第壹种:现金支付第贰种:银行转账(借款将由贷款人汇入第1。6。2条载明的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第叁种: 1.6.2 借款人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全称):户名:银行账号:1.7 收款凭证1.7.1 借款人应当在收到相应款项的当日向贷款人出具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格式见附件1),借款人出具借款凭证即视为借款人收到相应款项。1.7.2 借款人未出具相应收款凭证

3、的:(1)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的,自贷款人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汇款等单据即视为借款人收到相应款项;(2)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除非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收到相应款项的证明,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借款。1.7.3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时间、到期时间与收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收款凭证的记载为准,且上述收款凭证将视为借款人同意变更本合同关于借款金额及期限的约定。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 借款利率2.1 作为使用借款的对价,借款人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第壹种:按照月利率 的固定利率支付利息。第贰种: 2.2 结息:借款按 (月季)结息

4、,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第5 日.借款人应当于每一结息日的当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的到期时间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第三条 提前还款及展期3.1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3.2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部分按以下方式计收利息: .3.3 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借款人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相应延长还款期限.贷款人同意延长还款期限的,延长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仍以本合同为准,但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以新的约定为准。第四条 放款及支付条件4.1 借款人符合下列放款条件,贷款人即同意放款:4.1.1 借款人已提交符合规定的

5、书面提款申请书;4.1.2 借款审批过程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已提交审查合规;4.1.3 贷款人提出的限制性条款已逐项落实,包括但不限于:按比例交纳的保证金、对外提供的担保履约情况核实、账户的开立、资产的出售、资本性支出的限制、对财务指标的限制性要求、配合贷后管理的要求、落实还款来源、监督账户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限制性条款等;4.1.4 借款人提供担保的,相关法律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担保合法、有效;4.1.5 截止放款日,借款人的经营情况等未出现重大风险变化;4.1.6 借款款项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借款合同及交易合同的约定;4.1.7 未发生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4.2 借款人符合

6、下列支付条件时,贷款人即支付款项:4.2.1 借款人已通过放款条件的审核;4.2.2 借款人已提交了借款用途的证明材料;4.2.3 借款人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的,已提供了委托书及收款对象的完整账户信息;4.2.4 借款人采用的支付方式符合规定;4.2.5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支付条件。4.3 放款条件和支付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第五条 借款使用监督5.1 贷款人有权以现场或者非现场方式监督、检查、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库存物资租、借款使用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个人财务状况等文件、资料和信息。5.2 借款人应当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信息,并

7、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5.3 对借款人可能影响借款安全或者债务履行的情形,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限期改正、落实债权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或者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项下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的损失等。 5.4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5.5 借款人具有其它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的,贷款人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5.5.1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5.5.2 停止向借款人发放其他借款

8、或者融资款项(即使双方已经签订相关合同),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的款项;5.5.3 宣布本合同或者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并收回未偿还款项;5.5.4 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5.5.5 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合法措施。第六条 借款的停止发放和提前收回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有权要求借款人改正相关行为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改正或者不能够提供相应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6.1.1 借款人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合伙等行为,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6.1.2 借款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经营地址

9、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未在变动之日起十日内通知贷款人的;6.1.3 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大额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6.1.4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或者借款从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6.1.5 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执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6.1.6 借款人以转移资产等任何方式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或者从事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其他行为的; 6.1.7 因借款人人身遭受安全

10、事故或者其它原因致使其偿债能力受到影响的;6.1.8 本合同签订后,用以担保借款的抵押物、质物价值经评估后低于担保债权的 的;但本合同签订之前上述抵押物、质物已经过评估且贷款人同意的发放借款的除外;6.1.9 保证人具有违反保证合同的约定的行为或者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重大经营亏损等情形,可能导致其部分或全部丧失相应的担保能力的;6.1.10 出现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的.6.2 出现第6。1条所列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在接到贷款人的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清偿债务。逾期不能清偿的,应当按照第

11、7。2、7.3以及7.4条的约定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借款利率(以下称“借款利率”)向借款人支付应付款项的违约金.7.2 借款人未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金(以下称“逾期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逾期款项在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五十(以下称“逾期利率)计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7.3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但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对违约使用的款项从违约使用之日起按照逾期利率计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7.4 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

12、)和逾期款项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照借款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利率计算复利。7.5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任一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借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7.6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八条 其它约定8.1 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附件。8.2 借款人同意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

13、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以及公证等费用。8.3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由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8.4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借款本息清偿后终止。8.5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以及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如有)各执一份。8.6 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方式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专人送达的,接收方签收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的当日视为送达;邮寄方式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第五日视为送达(即使出现无人接收或者接收人拒收的情形不影响送达效力);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8.7 本合同的各条款标题仅为醒目所设,不能作为解释本合同内容的依据。(合同正文完)合同附件:1、收款凭证格式。(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借款人: 贷款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9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