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FZ2010-MGT003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施工承包单位:xxxxxxx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xxxxxxxxxxxxxxxxxx限公司xxxxxxxxxxx目经理部 x年x月xx日本合同文本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暂定价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安全、环保管理协议附件4、廉洁协议附件5、治安、消防协议附件6、职业健康协议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xx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施工建设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1、承包范围:xxxxxxxxxxxxxxxx柱基础、辅助小房、机械维修
3、区设备基础、地坪、各种井(阀门井、排水井、仪表井等)、道路等。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范围的施工及交(竣)工资料整理直至完成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等全部工程内容(详细施工范围以甲方下达的施工分工文为准)。2、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工作.3、施工范围内与分包工程相关而预先考虑的其他一切工作。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料机(除甲供主材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三、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具体以甲方进退场施工通知为准,严格按甲方节点组织施工,确保甲方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节假日、停水、停电、风雨雪天等)。开工日期:年 月 日交工日期:
4、年 月 日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达到优良),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五、合同价款及确定1、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合同暂定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实际结算价款为准。2、双方协议综合单价如下: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及图纸为准,新增子项及签证双方协商解决。见附件:综合单价表该综合单价包括与之相关的一切人工、材料(除甲供主材外)、机械费(包含机械进出厂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综合保险费以及等工、误工费用、一切检验试验配合等.施工所用附属设施,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的二次倒运、风险等全部费用均含在内,综合单价中已经考虑本工程其他费用
5、:如施工中发生治安费、环保费、夜间施工费等相关行政性收费.该综合单价为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维护而发生的全过程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甲供材料合理领用,否则超出部分将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具体按照梅钢建设项目甲供料供应细则执行。甲供材料的复检及试块的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购材料的复检及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全面响应甲方与业主梅钢涉及到该梅钢连铸工程的全部承诺及要求,甲方与业主的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乙方的综合单价为业主的单价扣除甲方4%的管理费后的价格。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4、技术标
6、准和要求5、图纸6、其他相关合同文件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有效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交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九、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双方约定,在双方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xxxxxxxx合同订立地点:xxxxxxx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
7、(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税号: 税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具体见梅钢与甲方的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一般约定1、适用法律和法规、技术标准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相关方面的规定.3、甲方的一般义务及责任3。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3
8、。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3.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3.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4、乙方的一般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4。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4.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4.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作业人员工资。4。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负责做好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文明及安全防护工作。4
9、。5、按国家和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办理综合保险、办理现场准入证(相关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或认可的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书。4。6、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乙方施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配戴工作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准出入现场和住宿。乙方必须向甲方报一份进场人员的详细资料
10、,施工人员中不准有小于18岁,大于50岁人员,不准有违法犯罪分子.4。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满足施工所需人数,不得因夏收、秋收、逢年过节等原因随意变动施工人员,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8、现场材料应按照发包人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保持交通通畅,承包人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承包人材料加工、堆放场地布置的划分,按发包人统一划分安排,以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要求。文明施工标准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各班组做到活完场清,各区域设置文明施工专职人员,听从发包人统一管理调配,负责完成道路、材料场地的清扫、规整和施工现场班组未彻底完成的文明施工。4。9、乙方应服从监理和甲
11、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执行甲方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无条件执行甲方分配的施工任务。4.10、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由此而产生的整改通知、罚款单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4。11、乙方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全部项目的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调整,以确保工程如期完成。4。12、乙方应加强施工管理,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消防、交通等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4。13、乙方人员、机械进出场执行甲方进出场通知.乙方职
12、工施工期间患病、负伤及死亡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水源、电源的统一管理。4。14、乙方在本工程现场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均应执行国家、上海市有关部门、甲方及业主的有关规定.由乙方原因造成不文明施工、积水、扬尘等现象,一旦发生,乙方应立即处理,费用自理。乙方拒不处理,每次处以壹仟元罚款.4。15、工程弃碴、污水排放、粉尘污染、机械噪音控制、废弃物及建筑生活垃圾处理等均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及甲方及业主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及有关规定执行。若因施工不当破坏或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4.1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并承担由乙方
13、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且费用。4.17、乙方应履行总包合同中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对甲方与总包方所协商的所有承诺负连带责任,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将不会被免除。4。18、乙方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甲方对违反规定的有权作出处理.4。19、乙方必须满足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具体按梅钢建设项目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标准MGS30-00001执行。4。20、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必须保护邻近建筑物和测量水准点及绿化环境等,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由乙方负责并
14、承担相关费用。二、工程质量与验收1、工程适用规范、标准见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库目录.2、质量等级:本合同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对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必须立即返工处理至验收合格,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其他工业安装工程执行国家及相应行业现行标准.3、乙方必须按照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4、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应由相对稳定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质和项目
15、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进场,需提前报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同意.5、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确定的保修期期间,承包人应设专人负责质量保修工作,保修期规定按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6、双方约定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配合业主、监理及甲方做好隐蔽验收工作;乙方未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违约金,且甲方保留开挖复验的权利,开挖复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成品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施工直至满足工程
16、验收要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视事件的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三、安全施工1、甲方按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 号)等管理文件,依法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当严格落实发包人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体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工程现场实施及保修期间,乙方应做好下列工作: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
17、通道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持现场道路畅通、及排水设施畅通;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合理布置安全通道和安全设施,保证现场安全,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乙方应提供并保持必要的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施工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做到“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电缆线严禁拖地,做到规范架空或埋地;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规定的其他工作.3、本工程安全目标为无人身工亡事故、无火灾和交通治安事故。四、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
18、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1、安全生产:甲方将按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管理文件,依法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负责本工程自己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工作.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返工,返工费用、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
19、期不予顺延。3、工程工期: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客观条件因素影响工期,乙方应积极主动克服不利因素,及时调整有关资源,保证总体工期.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约定如下: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采购,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国家规定的复测试报告,对材料质量负责。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对乙方采购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甲方代
20、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2、材料进场前及时报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施工单位采购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施工单位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乙方承担本分包工程所有甲乙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试验费及第三方见证试验单位的试验、检验费用。并保证其所购材料合格。乙方负责取样。4、乙方负责对自有材料、机具、设备、已施工成品和半成品、及相临部位的其他分包商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成品和半成品遭到破坏,乙方须无条件立即予以修复或赔偿,同时甲方有
21、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5、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甲方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它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安全生产的投入,必须及时满足工程安全施工要求,否则由于安全事故引起的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六、违约争议1、违约1。1、因业主原因延误竣工交验和竣工结算的,不能视甲方违约。1。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上级命令本工程停工或另有安排,不能算甲方违约,按实际完成有效工程量进行验工结算。1。3、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22、完不成施工计划或质量低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算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同内合格工程数量验工结算,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4、乙方在本协议项目施工期间擅自退场或转包、私自分包或不承担乙方责任,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清退出场并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并按分包工程款的20索赔.1。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修复或拆除重建,直到符合验收标准,并按合同结算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达不到验收标准,由乙方承担修复或拆除重建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拆除重建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责任。1.6、施工中因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
23、质量原因造成业主、监理处罚时,按照业主、监理处罚甲方标准加倍处罚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造成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返工,出现抽查、检查验收及材料抽检不合格或由上级部门开出的整改单,影响企业知名度和信誉等,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随时有权责令乙方退场。1.7、乙方未按甲方约定的时间将合格的施工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进驻施工现场,甲方除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保证金,且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8、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施工情况认为乙方不能保证工期时,可令乙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乙方未采取有
24、效措施或效果不明显,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项目或解除合同,除扣除保证金、未结算或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外,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9、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后续工序的施工中将不可避免地增加费用投入,如增加材料的数量和施工难度以及工期等,甲方将向乙方索赔此类费用并在质保金中扣除。1.10、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结算价款的万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1、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2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项
25、目直至解除合同。1。1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1。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14、分包项目负责人应该常驻现场,若无正当理由连续24小时不在施工现场,且未经甲方认可,甲方有权按每次2000元人民币收取违约金,连续5次或者3个月内累计10天不在现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2、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争议时,可自行协商解决,或请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
26、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七、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1、本合同无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1)甲方按照建设方、总承包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结算款(甲方收到建设方相应的工程款后再支付)。2)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书、施工图、及工程签证单等结算资料,编制结算书报甲方项目部审核,月度完成工程量每月18日前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甲方核实后。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形象工程价款的70%进行控制支付(扣除甲方代付的意外保险、水电费等),按合同价款的25%预留工程尾款,按合同价款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3、乙方在收到施工图后的20天内完成相应的施工图预算并报送甲方经营管理部门,若施工图预算未报送甲方经营管理部门,甲方将
27、不确认乙方当月工程量。乙方编制工程预算应实事求是,不得高估冒算,报送的工程预算综合核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核减率超出5,其超出5部分的核减额按4%扣款,工程造价结算时一并在造价中扣除。4、竣工结算:4.1、工程竣工验收、待场地清理、竣工资料(完整的交、竣工资料及竣工草图)移交后办理竣工结算,乙方依据经甲方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签字的实物量签证单编制工程结算书,结算书要求由甲方统一规定。4。2、本工程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只计净量.4.3、结算时,乙方应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业主(或总包)的扣款和索赔。4。4、工程结算后,工程款付至95%(甲方收到建设方相应的工程款后再支付),其余5%作为质量
28、保修金,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待竣工验收完成两年后支付,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维修返工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5、本合同税金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代扣代缴,并由甲方提供完税证明,乙方提供工程所在地正式发票给甲方.6合同价款确定及调整6.1 本工程合同价按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7 版)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具体价格详见附表.6。2本工程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税金组成.6.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合同文件另有
29、明确规定外,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 小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仅供投标报价使用,承包人已根据自身经验,结合清单编制说明对特征描述作出准确判断和报价;措施费为包干价固定不变(包干内容和范围见15.4。3 款);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风险范围内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风险范围以外的结算价款调整方法:无。6.2。2 措施费包干范围详见业主方招标文件。6。2。5 乙方投标报价中的甲供料(含设备用材)的单位消耗量指标若高于定额含量,发包人有权按照定额含量进行甲供料(含设备用材)数量核算。6。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结算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中的项
30、目按实际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计算.甲供材供应价与招标暂定价的差价按实调整(仅计取价差部分,其余费用不再计取)。施工期内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规费和税金变化,按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在评标过程中经评委会质询,以及在审价过程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明显异常的项目(分部分项清单单价过高或过低)。当其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超过0.1时,造价结算前由调整后的受益方向另一方提出对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调整要求,其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变化幅度10以外的部分)作为其他工程量,并按合同条款15。4。8 款规定进行调整.乙方需对综合单价合理性负责,乙方如提出调整要求的,
31、需经甲方认可;甲方提出调整要求的,乙方不得拒绝.漏报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或报价为零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当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的变化幅度未超过10,且参照15。4。8 款规定的计价方式测算后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未超过0。1时,该部分报价视为分摊在总报价中,不予计取;当其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按前述方法测算后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超过0。1时,其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作为其他工程量,并按合同条款15。4。8 款规定进行调整。6。4编制工程预(结)算执行以下原则:6.4.1 工程量:根据施工图、设计院和发包人正式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计算实际工程量。6.4。2综合单价:除第1
32、5。3 条有关规定外为固定不变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说明和描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2007 版)取定,其解释顺序为:招标工程量描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规定;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7 版)。6.4.3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的措施费外,其他措施费用均包括在特殊施工措施费中,特殊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夜间施工增加费;(2)二次搬运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用(包括施工机械场外运输费和安拆费、施工机械基础和轨道
33、安拆费,机械重复进出场费用);(5)超过定额套用范围的大型机械使用费;(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和招标文件明示的原有设施保护;(7)工程弃土(包括渣土和建筑垃圾)、泥浆等弃置处理相关费用,回填土源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落实,运输距离自行考虑;(8)施工场地平整及施工场地清理、排水; (9)因现有施工场地等条件引起施工降效等费用;(10)施工区域范围内临时电缆、临时变压器等施工用电设施措施(包括施工期间行车使用所需用电措施)和施工用水设施;临时设施费、临时道路费用;(11)赶工措施费(合同条款第8 条的约定除外);(12)各专业施工方案措施和重点工程关键部位或工序的专项特殊措施.以上包干范围内的措施项目
34、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专业施工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可作为措施费用结算调整依据。6.4。4 其他费用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现场考评费的管理及使用按梅钢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办法执行。6.4.5 规费:结算时按施工期规定的费率执行.6.4.6 税金:按国家税法规定执行。6。4。7 材料价格:建安类甲供材:按甲方实际供应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实际供应价与甲方供应材料暂定价的差额,作材料差价处理计入结算总造价。其余部分材料除第15。3 条如有规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以上均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时不再增补任何费用项目。6。4。8 新增项目无综合单价可套
35、用和综合单价未涵盖的,约定作如下处理:发包人有权优先在投标综合单价基础上局部调整(包括调整部分消耗量、组价内容、材料差价等)形成新的综合单价;发包人认为原投标单价不适用也不宜重新调整形成新的单价的新增项目,执行以下定额及费率。定额:土建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安装执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缺项子目可用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 年版)及相关专业定额换算后执行。费率:取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版)定额并统一按三类工程费率表执行,按土建总价优惠下浮10计算工程造价。人、材、机单价:甲供材料按甲方审定的甲供材料单价执行;其他材料按照施工期当地造价
36、管理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指导价或甲方审批价执行。人工和机械费按照施工期间有关文件规定执行.6.4.9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的工程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外的单列措施费和其他费用规费税金因承包人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违约金。6。5 本合同工程造价的确定采用施工过程先报送并审核施工图预算,交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的方式进行。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后的30 天内完成相应的单位工程预算编制并报送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的具体要求按梅钢建安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法MGZ02008的规定执行,因承包人未按时提交施工图预算书而影响到现场工程量计量审批及资金支付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应实事求是,不得高估冒算
37、,报送的工程预算综合核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核减率超出5,其超出5%部分的核减额按4%扣款,工程造价结算时一并在造价中扣除。发包人可将工程造价审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6.6工程预结算资料的报送要求:6。6。1 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书交发包人审核,双方约定承包人提交工程造价结算资料的时间为交工验收之日起60 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全部完整的交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上述资料后组织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审核后的结算作为办理财务结算支付的依据。6。6.2 具体提交资料如下:工程结算书一式五份,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及工程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交工验收证书;发包人供应材料转账价格
38、确认单等一份原件。6。6.3 承包人预结算资料一经报出,原则上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料变更、修改、更换等行为.6。6.4 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均要按顺序排列,不得跳号、重号(若不涉及费用可予以说明但不得跳号);如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跳号、重号情况,须经相关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6。6。5 合同工期考核奖、罚款、质量不达标的扣罚款等,分别按本合同或补充协议有关奖、罚条款规定计算奖、罚金额,一并在工程财务结算中计算。八、本工程如需要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1、甲供主材由甲方提供。2、甲方供应材料,在材料设备
39、到货前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由乙方负责卸车。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建安类甲供材:按建设方实际供应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实际供应价与发包人供应材料暂定价的差额,作材料差价处理计入结算总造价(见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暂定价表)。5、设备用材采购供应计划,由乙方按设计施工图内容计提,计划用量应力求准确、合理,各项设备用材实际误差率均不得超过5%(非乙方原因引起的除外),乙方申报的设备用材计划,必须全额领用
40、(非乙方原因引起的除外);设备用材的实际领用量与结算审定消耗量的差额,由双方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统一核销。6、未计价设备用材结算时,以发包人实际供应价计算,如果实际领用设备用材总价(不含进口耐材)超过结算审定总价时,超领部分不予退库,并作为建安类甲供料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抵扣;超领5以上时,将加收5以外部分的材料金额的10作为违约补偿,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抵扣(非乙方原因引起的除外)。如果实际领用设备用材总价低于结算审定总价5以内时,按发包人实际供应价予以补差;实际领用设备用材总价低于结算审定总价超过5的,超过部分不予补差(非乙方原因引起的除外)。7、其他约定: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墙体材料使用要符合
41、南京市墙改办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九、若发生以下民工讨薪事件,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引发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乙方需承担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如引发恶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乙方除承担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责任外,甲方有权中止合同.2、因拖欠民工工资干扰了建设方及甲方正常生产、建设及办公秩序的,乙方需承担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直至中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在接到政府或业主有关部门发生民工讨薪投诉事件的通知后,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民工讨薪投诉地点,及时采取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对处理不及时、态度不明了导致事态扩大的,乙方需承担合同
42、价款的0。5违约金。4、施工期内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民工投诉欠薪事件二次以上(不含二次)的,乙方需支付合同价款的0。1%违约金。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该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扣除.十、工程履约担保和保险1、保险1)乙方应负责给施工现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在本工程中,甲方已代为乙方办理团体意外险,保额10万元,保险费用为合同金额0。012%*10,详见甲方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的团体意外险保单,该费用在结算时从结算价款中扣除,其余保险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
43、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3)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2、工程履约担保1)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5%,安全保证金20万元,在甲方第一次付款前由乙方缴纳或由甲方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2)保证金时效截止到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时无息返还乙方。十一、本工程甲方委派 荆优荣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周建平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十二、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发包人供应材料暂定价表;2、工程质量保修书;3、安全、环保管理协议;4
44、、廉政协议;5、治安、消防协议;6、职业健康协议。十三、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副本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暂定价表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钢筋t3400包含各种材质、规格、型号的产品,投标报价时按此价格统一报价(不含成型费或加工费)2结构用钢材t3800同上,其中普通焊接H 型钢供板,高频焊接、轧制的供成品。3镀锌钢板t4650包含各种材质、规格、型号的产品,投标报价时按此价格统一报价(不含成型费或加工费)4成
45、品彩钢压型板m260包含各种材质、规格、型号的产品5成品地脚螺栓t80006高强螺栓t85007镀锌钢管t4800包含各种材质、规格、型号的产品8铜管及铜材t65000包含各种材质、规格、型号的产品9无缝钢管t5150包含各种材质、规格、型号的产品10焊接钢管(成品管)t395011不锈钢管t4100012照明及杂电力电缆m2013防爆灯及400瓦以上工厂灯套70014路灯套150015采光板m213016热镀锌电缆桥架t6700含配件17材料类阀门(32mmDN300mm)个300除设备用材类阀门18耐火泥t1000仅为砌筑于构建筑物上的耐火材料19粘土耐火砖t80020钢轨t550021耐
46、热混凝土t1000注:1、投标人按本表中注明的暂定价报价,结算时按发包人实际供应价结算差价。2、不构成工程实体的零星材料、安装零星辅助用材等不适用于本表.3、本表仅适用于建安类甲供材(包含卷管制作用料),不包括设备用材甲供料。4、不构成工程实体的零星材料、安装零星辅助用材等不适用于本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xxxxxxxxxxx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包人(全称):xxxxx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xxxxxxxxxxxxxx主体(I)标段工程管廊、柱基础、辅助小房等施工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