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服务合同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车辆状况甲方保证可根据乙方需求,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方式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服务方式:乙方每次用车前,以电话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及当前车辆使用情况,优先为乙方安排合适的车辆,具体行程路线双方协商确认。第三条 费用结算1、甲方根据乙方车辆使用需求提供报价,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报价后,甲方提供合适的车辆.乙方按照方式
2、 向甲方支付费用:(1)方式一:乙方交付车辆定金_元(大写:_),行程完结后 天内交付余款_元(大写:_)。(2)方式二: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完毕后 天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_元(大写:_)。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有合法有效证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驾驶员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该车的路桥费、燃油费、停车费由 方承担,驾驶员的吃住等费用由 方承担。2、甲方必须安全准时将乙方人员送达目的地,具体行程由乙方安排。3、乙方在已定行程有所改变时需提前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重新核算租车费用并更改合同报价后方可租用。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提供合适的车辆.2、
3、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双方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无故拖欠款项,如无故逾期支付应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搭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强迫驾驶员超载,否则,所造成的法律、经济问题由乙方承担。4、乙方无故辞退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 违约责任1、若在行程过程当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2、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任何意外、损失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电话: 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