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沾益县海峰中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了更好的提高学校应对学生学籍系统安全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籍系统安全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我校学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云南省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教育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海峰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峰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本预案所指的学籍系统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成立海峰中学学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沾益县教育局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学籍系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建立健全处置学籍系统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扩大。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日常情况下事件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强化学校学籍负责人、学籍管理员登录口令管理,加强系统硬件建设,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定期备份关键数据,把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系统联动,密切协调
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学籍信息管理负责人要立即进入工作岗位,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形成各级部门系统联动、密切协调的处置工作格局.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海峰中学学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云柱
副组长:张学荣 王有长 陈东
成 员:教务处、行政办、政教处、总务处负责人、学籍管理员、各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负责我校学生学籍安全的预防、处置、上报工作。
联络方式:
校 长:陈云柱:15924858855
副校长:张学荣 13987469821
王有长 13769539836
陈 东 13577436490
行政办:陈 东 13577436490 黄朝吉 13988910644
教务处 :张 勤 15924772729政教处:王有长 13769539836
总务处:董文宝 13577429951
学籍管理员:张石全 13577372996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学校学籍系统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防范,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2)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并及时向教育局基教科报告,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2。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校教务处主要职责:
及时发现并向上级上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突发事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预防预警
1.预防措施
学校将做好学籍系统安全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学校学生学籍系统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具体措施包括:
(1)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的应急管理制度,并完善我校相关的应急预案、网络管理、机房管理、保密管理等规定,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我校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2)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对学校重要信息系统要采用可靠设备,使用成熟稳定的系统与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数据备份;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对关键系统实施全时动态监测。
2。监测预警
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机制,完善快速应急处置信息处理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发生学籍系统安全事件时,应及时清除障碍、保留证据,按应急程序请示进一步处置方案,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首报时间距事发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2)信息报送内容
首报信息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含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和单位、设备受损和人员受伤情况、对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的威胁程度以及事件发展趋势等。
跟报信息应包括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和拟采取的措施.
读报信息应包括本单位内部、外部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跟踪、处置过程和结果,在事件处理完后报送事件的评估结果与处置工作总结。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信息处理机制
学校学籍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校学籍系统的运营和监管,发现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3.预警响应
根据预警信息,学校要加强对校各部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六、应急处理
在学校发生学籍系统安全事件时,要按照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并与上级学籍系统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组做好应急处理协调工作。
1.Ⅰ级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Ⅰ级事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系统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组报告。
2.Ⅱ级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Ⅱ级事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系统安全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及时做好取证工作。
3。 Ⅲ级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Ⅲ级事件时,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做好取证工作,并通报相关部门、学校采取有效措施.
七、善后和恢复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学校应急响应小组对事件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影响流程、预案提出修改意见,总结事件处理经验和教训,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撰写事件处理报告,并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八、应急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
建立一支具备互联网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负责学校学籍信息网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明确其职责权限,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装备和人员。责任人:张石全。
2.人员培训
安排应急队伍的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应急处理的相关培训,熟悉工作原则、工作流程,具备必要的技能,确保应急预案的正常实施。责任人:张勤。
3.设施设备保障
学校应储备通讯网络设施和电脑、硬盘等设施设备,保障应对学籍网络系统突发事件的需求。责任人:董文宝。
4.通讯联络保障
为确保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畅通,确定两级联系人.一般联系人:黄朝吉 0874—3021101、紧急联系人:陈东 0874—3021101
九、附则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学校依据云南省预案及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的通知要求制定,如有不妥之处以云南省预案及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的通知要求为主.
2.预案修订
根据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本学校工作调整,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坚持每年一次对预案进行周期性修订。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制定起实施.
沾益县海峰中学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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