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分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以双方协商,在承包、分包合同范围内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明确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施工的责任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等一系列为强化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条、乙方与
2、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否签署有劳动合同,乙方作为雇佣者其所雇佣人员的工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内所规定的及时发放,如因工资发放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经济处罚.第四条、所有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项目施工进度表、工程质量要求执行。第五条、甲方的施工、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2、甲方应监督、指导、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3、甲方应监督、指导、检查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4、甲方对乙方提供使用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监督和检查,防护用品的合
3、格证、照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施工人员限期退场;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分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8、甲方对乙方拖延工期、质量事故或由乙方原因造成相关施工方工期拖延、质量事故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第五条、乙方的施工、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自
4、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乙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施工管理员;专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按照工程规模大小执行):(1)1万平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1万-5万平米的工程至少2人;(3)5万平米的以上的至少3人;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甲方备案。3、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执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人员持证上
5、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保存报甲方备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5、乙方应对进场员工(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活动.6、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能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严禁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需要须提出申请经甲方安全部批准
6、;8、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总控计划、月度、周计划进行施工;不得借故拖延工期;12、乙方对甲方发出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整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报甲方复查;13、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擅自操作;14、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施工用电时,必
7、须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必须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装、使用;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工完场清;原材料、半成品按甲方规划堆放整齐;材料标牌清楚、整齐;16、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统一安全帽色(施工管理人员为白色、施工人员为黄色、项目正、副经理、安全员为红色);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甲方统一办理的工作卡;17、施工现场严禁住人、严禁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施工电焊、气焊必须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并做好防护,如发现未申请私自动火作业的有权命其停止施工并进行经济处罚;18、按照分包合同额的2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9按照规定要求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
8、案.第六条、安全事故处理1、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甲方备案。2、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国家刑律,应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和事故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4、按照原劳动部劳字(1998)87号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答的通知,实行独立核算的分承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分承包单位统计上
9、报的规定.各分承包施工的建筑(设备、水电安装等)公司向事故所在地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并将有关事故调查报告书及结案书抄报总承包单位备案.第七条:其它1、乙方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总包)交纳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保证金(大写): 元。2、甲方(总包)在乙方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保证金(如无违约及违章罚款)。3、乙方进场一次性缴纳水电费押金(大写): 元,在乙方分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结帐。第八条:乙方施工管理网络体系:1、施工管理网络图(可增加附页):2、人员配备情况:3、管理人员名单:4、各项管理制度(可增加附页):第八条: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1、安全管理网络图(可增加附页):2、人员配备情况:3、安全员名单:4、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可增加附页):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