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窗体底端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通常要求 第三章 结构设计和制造 第四章 提升机构 第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 第六章 电气 第七章 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第八章 安装和拆除 第一节 通常要求 第二节 架体安装和拆除 第三节 卷扬机稳装 第四节 低架龙门架整体安装和拆除 第九章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第一节 检验规则 第二节 试验方法 第十章 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使用 第二节 管理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架体结构计算 附录三 结构实例 附录四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为使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简称提
2、升机)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中得到正确使用,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适用于新建、整修、拆除等工程施工中,额定起重量在kg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高、低架物料提升机。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高度31150mm为高架。第1.0.3条提升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第二章 通常要求第2.0.1条制造提升机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并有图纸、计算书和质量确保方法。第2.0.2条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3、第2.0.3条提升机吊篮和架体涂色应有显著区分。第2.0.4条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第2.0.5条安装提升机架体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第2.0.6条提升机在安装完成后,必需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第2.0.7条使用单位应依据提升机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第2.0.8条使用单位应对每台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含: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况。第2.0.9条应配置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专职司机。第三章 结构设计和制造第一节 结构设计第3.1.1条提升机钢结构(以下简称结构)设计,应满足制造、运输、安装、使用等
4、多种条件下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其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要求。第3.1.2条结构设计时应考虑下列荷载:一、 工作状态下计算荷载。包含:自重、提升荷载和工作状态下风荷载;二、 非工作状态下计算荷载。包含:自重和非工作状态下风荷载;三、 荷载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第3.1.3条结构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当使用地域计算温度高于-20时,承重结构钢材宜采取3号钢;等于或低于-20时,应采取3号镇静钢或16锰、16锰桥钢。注:计算温度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整设计规范相关冬季空气调整室外计算温度确定。第3.1.4条关键承重构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计算方法
5、可参考本规范附录二)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一、 立柱换算长细比不应大于120,单肢长细比不应大于构件两方向长细比较大值max0.7倍;二、 通常受压杆件长细比不应大于150;三、 受拉杆件长细比不宜大于200;四、 受弯构件中主梁挠度(yL)不应大于l/700,其它受弯构件不应大于l/400(l为受弯构件计算长度)。第3.1.5条构件连接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第七章要求。第3.1.6条采取螺栓连接构件,不得采取M10以下螺栓,每一杆件节点和接头一边,螺栓数不得少于2个。第3.1.7条格构式构件连缀件应采取缀条式。龙门架立柱,应每隔46m设置横隔板,且每个标准节不得少于2个;横隔板
6、可采取厚度610mm钢板或截面大于505角钢制作,可不验算强度。第3.1.8条井架式提升机架体,在和各楼层通道相接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方法。第3.1.9条提升机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第3.1.10条提升机天梁应使用型钢,宜选择两根槽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第3.1.11条提升机吊篮各杆件应选择型钢。杆件连接板厚度不得小于8mm。吊篮结构架除按设计制作外,其底板材料可采取50mm厚木板,当使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方法。吊篮两侧应设置高度大于1m安全档板或挡网。高架提升机应选择有防护顶板吊笼,其顶板材料可采取50mm厚木板。第3.1.12条吊篮导靴通常可用滚轮导靴或滑动导
7、靴,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需采取滚轮导靴:一、 采取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提升机;二、 架体立柱兼作导轨提升机;三、 高架提升机。第3.1.13条提升机附设摇臂把杆时,立柱及基础需经校核计算,并应进行加固。把杆臂长通常小于6m,起重量不超出600kg。采取角钢制作时,中间断面大于240mm240mm,角钢大于304;采取无缝钢管时,钢管外径大于121mm把杆支座应设置在单肢和缀件连接节点处。第二节 结构制造第3.2.1条提升机结构所用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规范要求,并应依据要求进行材质试验。第3.2.2条提升机架体底节,宜采取无缝钢管制作。第3.2.3条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编写加工工艺,并
8、严格按工序检验。第3.2.4条构件制作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由多节组装架体,应确保其标准节含有交换性。第3.2.5条提升机结构制作质量,应符合现代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要求。第四章 提升机构第4.0.1条卷扬机选择或制造,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要求。第4.0.2条提升机宜选择可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择摩擦式卷扬机。第4.0.3条卷筒两端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2倍。卷筒边缘必需设置预防钢丝绳脱出防护装置。第4.0.4条卷筒和钢丝绳直径比值应大于30。第4.0.5条卷扬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要求。第4.0.6条滑轮组滑轮直径
9、和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机不应小于30。第4.0.7条滑轮应选择滚动轴承支承。滑轮组和架体(或吊篮)应采取刚性连接,严禁采取钢丝绳、铅丝等柔性连接和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第4.0.8条以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提升机,其滑轮应有防脱槽装置。第4.0.9条提升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应按下式确定:S=P/(a)(4.0.9)式中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P提升荷载(N);a承载钢丝绳分支数;滑轮组总效率。第4.0.10条提升钢线绳安全系数应按下式确定:nSp/S(4.0.10)式中n安全系数,通常取79;Sp钢丝绳破断拉力(N);S钢丝绳最大工作拉力(N)。第4.0.11条提升钢丝
10、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和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次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第4.0.12条钢丝绳端部固定当采取绳卡时,绳卡应和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大于钢丝绳直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第4.0.13条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要求,并有合格证。第五章 安全防护装置及要求第5.0.1条提升机应含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一、 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1.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负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工作荷载。2. 断绳保护
11、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出1m。二、 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各楼层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停靠栏杆(门),宜采取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停靠栏杆可采取钢管制造,其强度应能承受1kN/m水平荷载。三、 吊篮安全门。吊篮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取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篮上料口,预防物料从吊篮中滚落。四、 上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均布静荷载。也可采取50mm厚
12、木板架设或采取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大于600mm。五、 上极限限位器。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许可提升最高工作位置。吊篮越程(指从吊篮最高位置和天梁最低处距离),应大于3m。当吊篮上升达成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六、 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立即切断提升机总控制电源。七、 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一个音响装置,其音量应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物料人员清楚听到。第5.0.2条高架提升机除应满足第5.0.1条要求外,尚需含有下列安全装置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下极限限位器。该限位器安装位置,
13、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当吊篮下降达成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篮停止下降。二、 缓冲器。在架体底坑里应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要求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对应冲击力。缓冲器型式,可采取弹簧或弹性实体。三、 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成额定荷载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荷载超出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四、 通讯装置。当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操作者和信号指挥人员时,必需加装通讯装置。通讯装置必需是一个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听到每一站连系,并能向每一站讲话。第六章 电气第6.0.1条选择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需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要求,并
14、有合格证书。第6.0.2条提升机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第6.0.3条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包含对地电阻值)必需大于0.5M;运行中必需大于1000/V。第6.0.4条提升机金属结构及全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第6.0.5条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避雷装置保护范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中第4.4.2条要求条件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第6.0.6条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应大于36V,其引线长度不得超出5m。第6.0.7条工作照明开关
15、,应和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当提升机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各自开关应有显著标志。第6.0.8条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第6.0.9条电动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机基础技术要求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书。第6.0.10条提升机电气设备制作和组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控制屏(台)技术要求、低压配电屏技术要求等要求。第七章 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第一节 基础第7.1.1条高架提升机基础应进行设计,基础应能可靠地承受作用在其上全部荷载。基础埋深和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要求。第7.1.2条低架提升机基础,当无设计要求
16、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土层压实后承载力,应大于80kPa;二、 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三、 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小于10mm。第7.1.3条基础应有排水方法。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施工时,必需有确保架体稳定方法。第二节 附墙架第7.2.1条提升机附墙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通常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需设置1组。第7.2.2条附墙架和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取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第7.2.3条附墙架材质应和架体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和金属架体连接。第7.2.4条附墙架和建筑结构连接应
17、进行设计。当无设计要求时,可选择附录三中图示做法。第三节 缆风绳第7.3.1条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取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取缆风绳。第7.3.2条提升机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选择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第7.3.3条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发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和架体连接处应采取方法,预防架体钢材对缆风绳剪切破坏。对连接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需进行设计计算。
18、第7.3.4条龙门架缆风绳应设在顶部。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单肢。第7.3.5条缆风绳和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和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第7.3.6条缆风绳和地锚之间,应采取和钢丝绳拉力相适应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小于0.01l(l为长度),调整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两角同时拉紧。第7.3.7条当缆风绳需改变位置时,必需先作好预定位置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位置;待和地锚拴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第7.3.8条在安装、拆除和使用提升机过程中设置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需使用钢丝
19、绳,严禁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替换。第四节 地锚第7.4.1条缆风绳地锚,依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定。第7.4.2条缆风绳地锚,通常宜采取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择桩式地锚。第7.4.3条当地锚无设计要求时,其规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况选择:一、 水平地锚。水平地锚可按表7.4.3选择。水平地锚参数表 表7.4.3注:本表系按下列条件确定:木材许可应力取11MPa;填土密度为1600kg/m3;土壤内摩擦角为45二、 桩式地锚。1. 采取木单桩时,圆木直径大于200mm,埋深大于1.7m,并在桩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档木。2. 采取脚手钢管(48)或角钢
20、(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大于0.5m;打入深度大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方法。第7.4.4条地锚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设置要求。第八章 安装和拆除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8.1.1条安装和拆除作业前,应依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第8.1.2条提升架体实际安装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许可最大高度。第8.1.3条安装作业前检验内容通常包含:一、 金属结构成套性和完好性;二、 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三、 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四、 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五、 地锚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位置是否
21、正确和埋设牢靠;六、 提升机架体和缆风绳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需靠近时,应确保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方法。其最小安全距离见表8.1.3。和架空输电线最小安全距离(m) 表8.1.3第8.1.4条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一、 新制作提升机;架体安装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出架体高度1.5;数次使用过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出3,并不得超出200mm;二、 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出最大边长名义尺寸3;三、 导轨接点截面错位小于1.5mm;四、 吊篮导靴和导轨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第8.1.5条拆除作业前检验内容通常包含:一、 查看提升机和建筑物及脚
22、手架连接情况;二、 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没有其它牵拉物;三、 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设置情况;四、 地梁和基础连接情况。第二节 架体安装和拆除第8.2.1条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和基础连接牢靠。每安装2个标准节(通常小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定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第8.2.2条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第8.2.3条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停靠门,必需和司机操作处装设层站标志灯进行联锁。阴暗处应装照明。第8.2.4条架体各节点螺栓必需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
23、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替换。第8.2.5条装设摇臂把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 把杆不得装在架体自由端处;二、 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三、 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四、 把杆和水平面夹角应在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五、 随工作面升高把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其它作业应临时停止。第8.2.6条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通常小于8m)。第8.2.7条拆除龙门架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方法,确保单柱稳定。第8.2.8条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第8.2.9条拆除作业室
24、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照明。因故中止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方法。第三节 卷扬机稳装第8.3.1条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顶部应按第5.0.1条中防护棚要求架设。第8.3.2条固定卷扬机锚杆应牢靠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替换锚桩。第8.3.3条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导向滑轮应和卷筒轴心垂直,不然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第8.3.4条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需穿越关键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方法,严禁在钢丝绳穿行区域内堆放物料。第四节 低架龙门
25、架整体安装和拆除第8.4.1条架体拼装应在平整场地上进行,各节点螺栓应紧固,拼装精度应满足安装精度要求。第8.4.2条拼装后架体应进行临时加固,除沿立柱纵向绑扎梢径大于80mm木杆外,两立柱之间尚应以横杆和剪刀撑进行横向加固,其方法可见附录三。第8.4.3条整体吊之前,应在架体顶部四角系牢缆风绳。第8.4.4条架体吊点应采取设计制造吊点。用把杆起吊时,应在起吊(或放倒)架体相反方向,用辅助缆风绳加以保护。起吊(放倒)要平稳,不得斜吊。第8.4.5条架体吊立就位时,应在栓牢缆风绳和固定架体底脚后,方可摘除吊钩。第8.4.6条拆除作业时应先挂好吊具,拉紧起吊绳,使架体呈起吊状态,再解除缆风绳和底脚
26、螺栓。第8.4.7条龙门架整体安装和拆除工作属起重作业,必需由持证起重工和有经验指挥人员配合进行。第九章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第一节 检验规则第9.1.1条新设计提升机,必需经产品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第9.1.2条批量生产提升机,在出厂前应进行抽检试验。抽检台数为年产量6%,但不得少于2台。试验项目应包含:空载试验、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和安全装置可靠性试验。第9.1.3条单台生产提升机,应按相关要求经工业性考评试验,在确定符合设计技术指标后附产品合格证书,方可投入生产性使用。第9.1.4条老产品转产试制、长久停产后恢复生产和产品有较大改动提升机,均应制作样机并进行性能试验。第9.1.
27、5条新设计传动、安全、电气等装置,必需分别验证其可靠性后,才能进行整机试验。第9.1.6条提升机在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应按设计和制造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进行试验。试验内容同第9.1.2条要求。第9.1.7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提升机,应重新进行试验,除不做超载试验外,其它内容同第9.1.2条要求。一、 正常工作状态下提升机,作业周期超出1年;二、 闲置时间超出六个月重新恢复作业;三、 经过改善和大修后;四、 重新安装后,使用前;五、 遭受自然灾难(如暴风、大地震等)可能使结构和提升机构和安全防护装置遭受损害。第二节 试验方法第9.2.1条试验前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试验前应编制试验方案,采取可靠
28、方法,以确保试验及试验人员安全;二、 对试验提升机和场地环境进行全方面检验,确定符合要求和含有试验条件;三、 试验样机应按设计所要求全部装置和附件进行安装,当高架提升机架体组装不含有一次组装全高条件时,可随建筑增高按架体每接高30m为一试验阶段,分阶段进行。第9.2.2条试验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架体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等应符合本规范要求;二、 环境温度:1535;三、 地面风速:小于11m/s(六级);四、 电压波动:7%;五、 荷载和标准质差:3%;第9.2.3条空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在空载情况下以提升机各工作速度进行上升、下降、变速、制动等动作,在全行程范围内,反复试验
29、,不得少于3次;二、 在进行上述试验同时,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试验;三、 双吊篮提升机,应对各单吊篮升降和双吊篮同时升降,分别进行试验;四、 空载试验过程中,应检验各机构动作是否平稳、正确,不许可有振颤、冲击等现象。第9.2.4条额定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吊篮内施加额定荷载,使其重心在从吊篮几何中心,沿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各偏移全长1/6交点处。除按空载试验动作运行外,并应作吊篮坠落试验。试验时,将吊篮上升34m停住,进行模拟断绳试验。第9.2.5条超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取额定荷载125%(按5%逐层加荷),荷载在吊篮内均匀部署,做上升、下降、变速、制动(不做坠落试验)。动作正确可靠,
30、无异常现象,金属结构不得出现永久变形、可见裂纹、油漆脱落和连接损坏、松动等现象。第9.2.6条试验汇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写明试验日期、场地环境、参与单位(部门)和责任人;二、 审查必备技术文件及外购件合格证书;三、 记载试验情况和结果;四、 对所试验提升机作出结论。第十章 使用和管理第一节 使用第10.1.1条安装后使用前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根据本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检验验收,确定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检验宜包含下列内容:一、 使用前检验:1. 金属结构有没有开焊和显著变形;2. 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3. 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
31、和安装情况;4. 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5.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6. 卷扬机位置是否合理;7. 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可靠性;8. 信号及通讯装置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楚;9. 钢丝绳、滑轮组固接情况;10. 提升机和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二、 定时检验。定时检验每个月进行1次,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检验内容包含:1. 金属结构有没有开焊、锈蚀、永久变形;2. 扣件、螺栓连接紧固情况;3. 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完好性;4. 安全防护装置有没有缺乏、失灵和损坏;5. 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没有松动;6. 电气设备接地(或接零)情况;7. 断绳保护装置灵敏度试验。三、 日常检验。日
32、常检验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定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验内容包含:1. 地锚和缆风绳连接有没有松动;2. 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3. 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验制动器可靠性和架体稳定性;4. 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可靠性;5. 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没有障碍物;6. 作业司机视线或通讯装置使用效果是否清楚良好。第10.1.2条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方法;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二、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
33、体和乘吊篮上下;三、 高架提升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络。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管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实施;四、 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忽然断电时,应将全部开关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定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五、 发觉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六、 使用中要常常检验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觉磨损严重,必需根据相关要求立即更换;七、 采取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许可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八、 装设摇臂把
34、杆提升机,作业时,吊篮和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九、 作业后,将吊篮吊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第二节 管理第10.2.1条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常常性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要求:一、 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二、 维修保养时,应将全部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严禁合闸”标志,必需时应设专员监护;三、 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四、 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需和原部件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五、 维修关键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六、 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
35、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第10.2.2条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第10.2.3条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方法。电气、仪表及易损件存放,应注意防震、防潮。第10.2.4条运输提升机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可能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配套件。附录一 名词解释一、 龙门架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由两根立柱和天梁和地梁组成门式架体提升机,吊篮(吊笼)在两立柱中间沿轨道作垂直运动。也可由2台或3台门架并联在一起使用。二、 井架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由型钢组成井字形架体提升机,吊篮(吊笼)在井孔内沿轨道作垂直
36、运动。可组成单孔或多孔井架并联在一起使用。三、 立柱提升机架体支承天梁结构件,其外部可支撑和引导吊篮作垂直运动。立柱可制作成标准节,按设计要求高度进行现场组装。四、 天梁安装在提升机架体顶部横梁,支承顶端滑轮结构件。五、 吊篮(吊笼)装载物料沿提升机导轨作升降运行部件。六、 导轨为吊篮运行提供导向部件。七、 导靴安装在吊篮上沿导轨运行装置,可预防吊篮运行中偏斜和摆动。其型式有滚轮导靴和滑动导靴。八、 摇臂把杆附设在提升机架体上起重臂杆。九、 可逆式卷扬机以动力正反转作业卷扬机。十、 摩擦式卷扬机以动力正转作业;反转作业时,当分离离合器后,荷载靠重力作自由降落卷扬机。十一、 工作状态当吊篮在最低
37、停靠位置以上任一运行位置时(吊篮负载或空载)或当吊篮负载在最低停靠位置时状态。十二、 非工作状态当吊篮空载并在最低停靠位置状态。十三、 额定起重量指单台吊篮设计所要求提升物料质量。十四、 额定荷载指单台吊篮设计所要求提升物料重力。十五、 提升荷载包含额定荷载、吊篮系统重力及提升钢丝绳重力总和(提升高度小于30m钢丝绳重力可不计)。十六、 计算荷载在设计中采取荷载值。附录二 架体结构计算一、 提升机架体受风荷载时,可将架体单肢立柱视为多跨连续梁受均布荷载来计算其内力,如附图2.1所表示。附图2.1 架体受风荷载作用时计算简图二、 受弯构件计算。1. 受弯构件强度。(1) 单向或双向受弯构件抗弯强
38、度。2. 受弯构件稳定。受弯构件整体稳定应按附2.5式计算:1. 压弯构件计算。2. 缀条式格构柱单肢按轴心受压构件计算。3. 缀条计算。(1) 缀条内力计算。(a) 斜缀条按下式计算:N=V/2sin (附2.10)(b) 交叉斜缀条按下式计算:N=V/4isn (附2.11)(c) 横缀条按下式计算:N=V/2 (附2.12)式中V截面总剪力,取计算剪力和实际剪力中较大者。计算剪力按下式计算:16Mn钢、16Mnq钢受压杆件稳定系数附表2.3格构式构件换算细长比o计算公式附表2.4续表式中 A全部柱肢毛截面面积(mm2)实际剪力由整体内力分析过程中求得。见附图2.2。附图2.2 缀条内力图
39、(2) 缀条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a) 强度按下式计算:N/Anf (附2.13)式中An净截面积(扣除孔等减弱面积)(mm2)。用单面连接单角钢时,f应乘折减系数0.85。(b) 刚度按下式计算:=1/min (附2.14)式中L缀条几何长度(mm);min截面最小回转半径(mm)。(c) 稳定性按下式计算:采取单面连接单角钢时,f应乘折减系数。应按下列要求采取:等边角钢:=0.6+0.0015,当20时,取=20;短边相连不等边角钢:=0.5+0.025,当20时,取=20;长边相连不等边角钢:=0.7。附录三 结构实例一、 附墙架和建筑结构连接。1. 型钢制作附墙架和建筑结构连接可预
40、埋专用铁件用螺栓连接。做法见附图3.1和附图3.2。附图3.1型钢附墙架和埋件连接附图3.2 图3.1节点详图2. 用脚手架钢管制作附墙架和建筑结构连接,可预埋和附墙架规格相同短管,用扣件连接。做法见附图3.3。附图3.3 钢管和预埋钢管连接3. 当墙体有足够强度时,可将扣件钢管伸入墙内,用扣件加横管夹住。做法见附图3.4。附图3.4 架体钢管伸入墙内用横管夹住墙体二、 低架龙门架整体安装加固。做法见附图3.5。附图3.5 龙门架整体吊立加固方法附录四 本规范用词说明一、 为便于在实施本规范条文时区分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一样用词说明以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么做不可;正面词采取“必需”;
41、反面词采取“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么做:正面词采取“应”;反面词采取“不应”或“不得”。3. 表示许可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么做:正面词采取“宜”或“可”;反面词采取“不宜”。二、 条文中指明必需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实施写法为“应按实施”或“应符合要求或要求”;非必需按所指定标准、规范实施写法为“可参考实施”。条文说明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本规范编制目标。第1.0.2条本规范适用范围。除架体型式(门式、井式)外,还对使用场所(施工现场)、提升方法(吊篮沿导轨运行)、传动方法(卷扬机、钢丝绳)、使用对象(装运物料,严禁载人)、提升能力(kg以下)和提升高度(低架
42、、高架)进行了要求。中国城镇住宅建设通常多层建筑在八层以下,确定低架提升机高度为30m,基础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和构筑物施工可使用高架提升机。在调研中了解到有城市已使用到150m高提升机,所以把高架提升机要求为31150m。以后随高层建筑发展,能够出现更高提升机,应从设计、安装和使用等方面提出相适应要求,但不在本规范适用范围之内。本规范所要求额定起重量,是对各地现有龙门架(井架)提升机进行调查并征求各地意见后确定。在建筑施工中,其额定起重量在10001500kg时,通常已能满足需要,部分地域达成或超出kg。从安全、经济和适用等方面综合考虑,这种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过大,故要求为
43、kg以下。第1.0.3条因为龙门架及井架提升机已组成起重机械,所以除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施工升降机分类GB 1005288、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GB 1005688相关施工升降机方面规程等对应规范相关要求。第二章 通常要求第2.0.1条调查中了解到有些单位提升机,结构无设计依据,制作无图纸无验收,粗制滥造,以致在使用中发生变形,造成事故。为加强管理,参考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067 5.2.1.1,特要求提升机制造程序。第2.0.4条本条所提“应按要求进行检验”中要求,除本规范第十章中要求外,还包含设计文件中对检验所作其它要求。第2.0.7条部分单位对提升机只作起重设备使用,不按起重设备管理,以致使用中检验、验收和维修全部无人负责。为加强对提升机管理工作,本规范特要求对每台使用提升机全部要建立设备档案,并针对此种设备特点,要求了统计内容。第三章 结构设计和制造第一节 结构设计第3.1.2条龙门架和井架提升机作用工况和起重机基础一致,但其制造和使用条件低于起重机。据此,本规范要求,在结构计算时,其计算荷载和计算指标和起重机基础相同,对荷载组合进行了简化。本条对荷载组合计算考虑了两种情况,即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取两种组累计算结果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