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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迅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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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腾迅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2 集团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在册员工都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1.3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控股企业所有员工。2 劳动合同订立、签订主体和主要内容2.1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2 订立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3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一方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及各控股企业,另一方为

2、录用员工。2.4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2。4.1 公司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4.2 员工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2。4.3 劳动合同期限;2.4。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4.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4.6 劳动报酬;2.4.7 社会保险;2。4。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2.4。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5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要的岗位需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和竞业限制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3 劳动合同期限约定3.1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

3、2 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新进员工一般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设定6个月试用期。3。3试用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里面,试用期中严加考察评定,评定结果进入员工个人档案,转正期限视员工表现而定;3。4 员工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条件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5 退休返聘一律以顾问形式聘用,聘用协议期限为1年。4 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4.1 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人事部门发放续签申请表给员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把员工的续签申请意见反馈给用人部门。4。1。1 根据员工的续签申请,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对于提出续签申请的员工,进行

4、劳动合同到期考核评价,考察其品行、技能和工作业绩后,最终提出是否续签意见.4。1.2 对于提出终止申请的员工,按终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4.2 员工因故拖延,逾期未上交续签申请表的,视为员工自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4.3 劳动合同变更4。3.1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采取书面形式。4。3。2 出现以下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合同变更4.3。2.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3.2。2 企业转产或调整生产经营任务,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3.2。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变更,致使原劳动合同相关内容需

5、要修改的;4.3。2。4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3.2.5 根据集团培训管理制度规定需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4。3。2.6 双方由于其它原因协商一致的.4。3.3 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或者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5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5.1。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5。1。2 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5。1。3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1。4 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5。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

6、现的。5。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及解除,如遇合同期满,应予顺延,但符合5.5情况除外.5.2.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此类人员在离职前需要进行体检);5.2.2 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5.2.3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5.2。4 在集团或控股企业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5。2。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5。3 所有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均应办理正常的退休手续。5.3.1 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可对以下退休人员按顾问方式留用:5.3.1.1 管理类、工程技术类

7、和市场营销类岗位聘用人员年龄可延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5.3.1.2 核心技术人员或腾迅奖的获得者,聘用人员年龄可延至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5。4 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5.5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5。5.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5。5.1。1 员工提供的各项材料(教育学历、个人简历、薪酬状况、体检证明等),与事实不符或有虚假;5.5.1。2 员工未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以及工作任务,或未通过相关工作考核;5。5。1。3 员工进司后十天内,如无特殊原因,未能向公司提供办理录用手续必需的有效材料,如解除

8、劳动合同证明等.5.5.2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5.5。3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5。4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5。5。5 员工严重失职,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5.5。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5.6 法律、法规、规章指定的其他情形。5。6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5.6。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的;5.6.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6。3 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

9、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5。6。4 企业符合规定条件,实行经济性裁员的。5.7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非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同意员工辞职:5.7.1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5.7。2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5.7.3 与公司签有培训、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竞业限制协议的(按协议约定处理后公司可同意乙方辞职)。5。8 员工或企业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5.8.1 员工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10、须提前30天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递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报告,并领取、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办理。5.8.2 企业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办理。5。9 员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集体户的员工应在六个月内将本人的户籍从集团集体户中迁出,档案相应转移。逾期不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集团不负责出具任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及其它各类证明).6 经济补偿和赔偿6.1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11、同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济补偿和赔偿。7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劳动争议7。1 公司在制定、修订或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及协商确定,并公示告知员工。公司与员工订立集体合同。7。2 集团工会帮助、指导员工与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员工合法权益.7.3 集团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8 附则8。1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自生效之日起原腾迅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废止。在本制度实施时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仍按原合同规定继续履行。8.2 集团工会组织有权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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