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食品供给卫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营养餐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全体 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书,主要事项 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招标指定的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负责向甲方供应。 二、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身份证,并将各证复印件交给甲方,随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和学校的 督查。 三、甲方根据需要,分阶段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具体要求,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组织货源,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供货. 四、乙方必须严把进货关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品必须
2、新鲜、 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 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 品混运。 五、甲方按照食品卫生要求,严把验货关,有权无条件退换不合格食品,如发现类似情况经提醒、警告后仍未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乙方应 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并赔偿所有损失.七、乙方必须按照双方洽谈的价格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价,一旦发现,经提醒、警告后果仍未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甲乙双方商定的供货价格. 九、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和供货商各留一份,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期结束。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