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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一堂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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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3 规章制度 第一章 堂务委员会章程———-———---——————----— 4 第二章 教牧同工工作守则—--—-———---—————-——— 4 第三章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5 第四章 信徒聚会守则————-----———-—-——--——— 6 第五章 关于洗礼、圣餐礼拜的有关规定—-—--——-———-—— 6 第六章 关于结婚礼拜的有关规定——————--————-———- 7 第七章 关于丧事礼拜有关规定—--——-———--——-———— 8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 9 第九章 文秘工作暂行规定————-——-———-————-——- 9 第十章 使用公章的规定--——--——-——-—-————-—- 10 第十一章 接待管理制度———-————————-———-—-—- 10 第十二章 音视事工管理制度 -—--———--—————-———- 11 第十三章 音控室管理制度 -—--—-————-———————-— 12 第十四章 物业管理制度—————-—-———--———————- 15 第十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15 第十六章 图书室管理细则—-———-——————-—-———-— 18 第十七章 书刊室管理制度———-—--————-—--————— 19 第十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 20 第十九章 医务室管理制度 -——————————————————— 24 第二十章 门卫值班制度—-——-————---—-—-————- 24 第二十一章 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 25 第二十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 26 第二十三章 安全保卫事工规章制度-—---—-—-———-—-— 28 第二十四章安全应急预案———-——-—-————————-—— 30 事工守则 第二十五章 圣歌团团章—--—-——-——————————--- 33 第二十六章 赞美团团章 —————-——-———————————— 34 第二十七章 敬拜团团章 ——————-—-————---——--— 35 第二十八章 小羊诗班守则 ————--——-——-——-----— 36 第二十九章 恩友诗班守则 ——-—-—-———-—————-—-— 37 第三十章 主日学岗位职责 --———-——-—-—-—--———— 38 第三十一章 青少年团契同工职责 ————----——-—-———- 40 第三十二章 80团契守则 ——--————--———---———-—- 42 第三十三章 关怀小组基本规范—————-——-——————--—— 43 第三十四章 陪谈团守则 -———-———-————————-——— 44 第三十五章 香草山事工守则 (附1.辅导员志愿书) -—————-——- 44第三十六章 探访事工守则 ————--—-—-—--————--- 51 第三十七章 手语团契守则 ———--—————-———-————- 52 第三十八章 招待人员守则 (附:招待人员纪律)—-—-—-——-- 53 前言 圣经告诉我们:“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为了更好地拓展各项事工,保证教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堂委会根据圣经原则,结合本教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教会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使各项事工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第一章堂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章程宗旨:按着神的旨意服侍这个时代的神的百姓。 第二条 基督教会是蒙神选召、信奉耶稣基督为主的人所组成的团体.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永生神的家,是圣灵的殿.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的依据。堂委会在圣灵的带领和上级教会教务机构的协助下,开展本堂各项事工. 第三条 堂委会成员采取协商和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从本堂的信徒中产生。堂委会成员人数一般35人。堂委会每届任期五年,成员可连选连任。专职教牧同工为堂委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堂委须有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和敬虔的灵性生活,受洗三年以上,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能团结信徒,爱护教会,热心侍奉主,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第五条 堂委会例会由主任牧师或由主任牧师委托驻堂牧师召集并主持会议,一般在每个月第四周的周六举行.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必要时,堂委会可召开扩大会议。 第六条 堂委会须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有效.讨论表决事情需有应到人数1/2以上通过方有效;重要事情需全体堂委2/3以上通过方有效。一般事情采用口头表决方式,特别重要事情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第七条 每次堂委会须做好会议记录,特别重要的决议或决定,需全体堂委签字认可。 第二章 教牧同工工作守则 工作宗旨:牧养在我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的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 第一条 教牧同工应努力追求属灵上的装备和各样知识,做“忠心有见识、又按时分粮的仆人". 第二条 教牧同工因带头遵行本堂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任牧师、驻堂牧师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教会各项活动;效法基督,在各项事工上尽心竭力,服侍弟兄姊妹。 第三条教牧同工上班采用岗位制,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随意迟到早退,适当安排轮流休息时间。办公室值班责任人在值班期间,应在办公室坚守岗位,重要事情应记录在册,并及时反馈有关方面。教牧同工有事外出,需向驻堂牧师请假,准假后方可。 第四条注意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和整齐,不私自拉接电线,爱护教会的公共财物;节约用电用水等。 第五条教牧同工因积极主动关心信徒,及时了解联络弟兄姊妹,彼此间配搭侍奉,及时反馈各方面的信息。 第六条定期做好所联系分管部分的工作总结,向堂委会主任及堂委会汇报。 第三章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本制度宗旨:为更好开展崇一堂各项事工提供有效和有力的保障. 第二条 本堂工作人员对象为日常时间参与崇一堂服侍的非教牧人员外的所有弟兄姊妹. 第三条 积极追求属灵上的操练,参加教会的各项活动,以“服侍主、为主作”的心态来对待手中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人员应当热爱教会、热爱本职工作,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来完成教会所交付自己的工作,并在实践中努力改进或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第五条 工作人员上班采用上班制,仪表端正,衣着整洁,外出要向办公室请假。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随意迟到早退。 第六条 自觉遵守本堂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教会的公共财物,以主人翁的心态管理教会的财产。 第七条 自觉维护教会整体形象,服从教会的工作安排。发现问题积极与教会同工沟通联系,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维护教堂内外和接待室日常的清洁卫生、热情主动接待来访客人、随时准备回答访客的询问,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每位来宾和朋友。 第四章 信徒聚会守则 弟兄姊妹进堂参加聚会,要先预备自己的心,因为“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约4:23)。同时也需要遵循教会的有关礼仪和规定. 第一条 参加聚会的弟兄姊妹应当衣履整洁、服饰端庄;并注意保持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卫生。 第二条 进入聚会场所后,要保持安静(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等);各人可在座位上默祷、读经,请勿随意交谈、走动. 第三条 聚会期间会众祷告时候,进入聚会场所时请尽量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 第四条 进入聚会场所入座,请尽量往中间位置靠拢,以方便迟到的弟兄姊妹,留爱心的见证. 第五条 聚会期间禁止随意走动,实在有需要的,可在进堂入座前早做好准备,尽量坐在靠近出口处位置。 第六条 带着孩子参加聚会的弟兄姊妹,请配合教会带孩子到综合楼四楼参加儿童班,交专人管理。母亲带着婴孩的,可以到小礼堂的母婴室参加聚会。 第七条 请爱护公用财务(圣经、赞美诗等),保持借用的物品整洁,并请在用后及时归还原处. 第五章关于洗礼、圣餐礼拜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洗礼 1、遵照圣经教训,对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决志悔改的慕道友施行洗礼,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重生得救。 2、接受洗礼者必须慕道一年以上,对信仰有一定的认识和根基,并且完成慕道班学习,经牧师、同工审核认可. 3、本堂按本教会传统采用点水礼和浸礼,信徒可以自由选择。第二条 圣餐礼 1、遵照主耶稣的吩咐设立圣餐,以纪念主耶稣舍身流血的赎罪之恩。 2、本堂定在每月第一个主日守圣餐,由本堂牧师主礼。分圣餐者为本堂受洗信徒夫妻,且有美好生活见证。 3、领圣餐必须是受过洗(浸)礼的信徒.因病不能前来守圣餐的,可由本堂同工或长老携带经牧师祝福的饼和杯上门施餐. 第六章关于结婚礼拜的有关规定 婚姻是神所设立,人人都当尊重。为了更好地服务好本堂弟兄姐妹,荣耀基督的圣名。特对结婚礼拜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 条件与要求 在本堂举行婚礼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 1、婚礼原则上是为参加本堂聚会的信徒(专职教牧人员列外),并且新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已经受洗的信徒,非本堂受洗的信徒须出示相关证明。 2、须先按国家的《婚姻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书; 3、双方都是未曾有婚前性行为,同居史,且是第一次婚姻。 4、须征得双方家长同意在教堂举行婚礼。 5、参加本堂婚前辅导课程. 第二条 申请与办理 1、婚礼申请必须由男女双方一同在预定婚礼日期前一个月向本堂的教牧人员提出,并且照规定填写申请表,谢绝他人代替申请。 2、主礼的圣职人员根据新人的意愿由教会统一安排。 3、 教会无偿提供婚礼场所,但不允许自行布置,需要使用空调的,要在申请时提出,以便教会安排。 4、参加婚礼的宾客要遵守本堂一切崇拜礼仪,不得在本堂范围内吸烟、放礼炮、礼花等. 5、婚礼时间不能与本堂聚会时间冲突,并要准时。 第三条 涉外婚姻 如是涉外婚姻,还需取得外藉人士的身份证明及所在国教会证明,并按有关外事规章办理。 附:关于在教堂拍婚纱照的规定: 不在本堂举行婚礼的,不允许在教堂里拍照(专职教牧同工和本堂义工例外). 第七章关于丧事礼拜有关规定 基督徒在地上是寄居作客旅,待世上路程完毕就荣归天家,但对离世基督徒的家属难免会带来很大的悲伤。教会为离世基督徒举行丧事礼拜,其本意是安慰离世信徒的家属和亲友,用圣经的真理来安慰劝勉,并对逝世者生平的追述和怀念,激励大家对荣耀国度的美好盼望。故此,教会主张丧礼简洁文明,反对铺张浪费。为了更好荣耀耶稣的圣名,服务离世的信徒,安慰遇丧的家属,本堂根据信仰的基本原则对丧事礼拜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 凡要求本堂按照基督教礼仪为离世者举行丧事礼拜的,离世者必须是本堂的信徒.(若在病中信主,没有机会听道,本人必须认罪悔改,承认耶稣基督为救主,信永生.若没有这基本认识教会不安排丧事礼拜.) 第二条 对于因自杀或违法犯罪活动等原因导致死亡的,教会一概不安排丧礼. 第三条 丧事礼拜必须由遇丧家属代表直接向本堂的教牧人员提出申请,并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本堂谢绝弟兄姊妹代替遇丧家属提出的一切申请. 第四条 在丧礼期间,所有在场家属(包括信徒和非信徒)都务必恭敬参与,其非信徒家属不得摆设与基督教信仰相悖的祭品,也不得另外举行与基督教信仰相悖的其它丧事礼仪。 第五条 铜管乐队是本堂弟兄姊妹自发性服务组织,遇丧家属若要求乐队送葬,由家属直接和乐队负责人联系。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堂财务管理制度的宗旨:为用好、管好神家的每一分钱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小组由专业的会计、出纳、专门负责清点的弟兄姊妹11人,经堂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组成,不随意更换。如遇成员调整,由财务组负责主管提出人选,报堂委会讨论通过。财务小组隶属于堂委会管理. 第三条 主日聚会(包括特殊聚会、大型聚会及周间聚会的奉献款)由财务室统一清点,并开具收据。 第四条 日常开支所需物件统一由总务购买,购物后凭正式发票或单据报销,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由主任牧师核准后交财务室报销. 第五条 专项支出或超过五百元的支出,需先报主任牧师同意后,向财务室领取支票支付。超过一千元的支出,需先报堂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财务小组需建立好清楚的往来帐目,保存整理好全年各种票张、单据和帐册,封存于财务室,必要时以便查找. 第七条 会计需在每月10号前,整理好上一个月的财务收支状况报表,便于了解教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堂委会的监督。 第九章 文秘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所有文件、来信、来函指定专人开拆,及时进行分类登记,然后交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再交主任牧师签批:或传阅或交具体部门承办。处理完毕交办公室归档. 第二条 经主任牧师签发后的文件立即进行打印、登记、送发或寄发。 第三条 所有发文、函件必须留底存档(一式二份,一分存档,一分汇编)。 第四条 对需要转交有关部门的文件,应做好登记手续,承办人对交办、转办文件要认真做好催办工作。 第十章 使用公章的规定 第一条 “杭州基督教会会崇一堂”公章一枚,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条 使用公章需经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使用。 第三条 使用公章审批程序 一、正式公函和向上级请示汇报的文件,由分管人起草、签字,交主任牧师签批. 二、有关证明文件需要盖章的,必须经主任牧师签批. 三、凡需使用公章必须由使用人填写用章申请表,填写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一章 接待管理制度 “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的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腓2:29)“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约1:8)为增进与外堂弟兄姐妹的感情联络,遵行“彼此相爱”的命令,特制定本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接待登记表,接待员收集接待信息,并详细记录来访客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人数、抵离方式及时间、活动内容及要求等。 第二条 接待员做好接待信息收集登记,根据来访团队要求,拟订具体接待意见,并及时通知相应事工组负责人进行接待. 第三条 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接待员不得擅自突破接待范围的规定和提高接待标准。 第四条 在接待过程中,办公室所有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第五条 为提高接待效率,指定相应事工部门对口接待。 第六条 接待登记表归档整理,统一管理,以备查考. 第十二章 音视事工管理制度 音视事工团队以为主传递跨越时空的爱为宗旨,为聚会做好现场音响调音和视频摄像直播及灯光服侍;录制、制作和发行现场影视VCD、DVD光盘;为外出重要活动提供现场音响调音、视频摄像及灯光服侍。为确保音视事工团队的正常运转和侍奉,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信仰要求 一、要有纯正的基督教信仰,信主时间一年以上,且已受洗。 二、要稳定参加崇一堂主日聚会,每日有正常的读经祷告生活。 第二条 专业要求 一、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40岁。 二、懂电脑操作,喜欢摄影摄像,喜欢音响。 三、每年组织集体参加音视技能培训学习。定期组织集体交流学习,从灵命成长、生活关怀、服侍技能多方面彼此服侍成长。 第三条 服侍要求 一、每月至少保证3周参与崇一堂主日、周二、周五聚会。 二、能稳定参与崇一堂聚会两年以上时间。 三、要有虚心学习、认真细致、服从安排、专心服侍心态。 四、参与多项服侍的要避免服侍时间冲突,且要以本服侍为重。 五、每季度分组参与赞美团或诗班到外教会交流学习活动;每半年组织团队集体外出活动;集体参加教会圣经教导课程学习。 第四条 服侍纪律 一、主日7:20、周二18:20、周五18:40能准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到岗,必须事前向组长请假并联系好替班人员。 二、提前准备、安装、检查本岗位相关设备、资料。 三、音视设备都为精密设备,操作时要轻、稳,严禁用力插、拨、按、拧. 四、不乱动各类线路和配置,专用电脑不得安装与服侍无关的软件。 五、不做与服侍无关的事、不大声交流. 六、聚会结束后各岗位收拾好相关设备及资料,及时存放归位。 七、聚会结束后及时清理相关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八、音视重要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九、音视事工相关软件、资料未经教会牧师同意不得外传。 十、音视设备借用必须征得设备管理负责人同意,且由音视组人员专人操作,借用设备须及时归还,丢失及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三章 音控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音控室管理,保障音控室在教会聚会等事工中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音控室是教堂的重要设备操作场所,为确保各项音控所辖范围内职责的履行,音控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第三条 音控室工作人员和与音控事工相关的教会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节 人员管理 第四条 音控室工作人员必须是有乐意奉献的心志、清楚蒙恩得救、已受洗的信徒,能够稳定参加聚会和事奉。 第五条 音控室工作人员应当清楚自己的责任和岗位,熟练掌握相关技能。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尽心尽力尽责. 第六条 音控室人员的招募、岗位调整、事奉工作调整等,需经由音控室负责人的同意. 第七条 音控室为本堂重要场所,聚会工作时间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避免影响工作人员正常操作。 第八条 工作人员应追求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技术,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注意彼此间交流与学习提高,互相关爱。 第九条 新人员进入音控事奉团队需要经过三个月实习期,实习期内由音控负责人确定其岗位,并指定一名音控组成员带领,帮助新人尽快熟悉和掌握相关岗位的操作技能与流程. 第十条 音控室每个人员应确定一个主要事奉岗位,在时间计划没有矛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兼顾其他岗位事工。 第三节 岗位管理 第十一条 音控室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分派任务,所有音控室工作人员要听从指挥,认真积极地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音控室负责人确定音控室岗位、相应职责,并安排相应人员。 第十三条 音控室每个岗位都要具备操作详细的手册,详见《崇一堂音控室岗位操作手册》. 第十四条 音控室应在事工开展前对各岗位工作进行详细计划安排,制订岗位和人员安排表,并严格执行.因故不能及时赶到或者不能到场的时候,需要提前告知负责人,确定替代人员。 第十五条 音控室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各类聚会前30分钟到位,检查和调试设备,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聚会期间,音控室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不得随意离开。 第十七条 聚会期间,音控室内应保持安静,不随意闲谈,不大声喧哗.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听道。 第十九条 聚会结束后,应将设备器材整理复位,清理工作台面。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之间做好交接班和接替、联络等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一条 音控室应定期打扫卫生,注意保持室内整齐、清洁,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十二条 认真听取信徒、教会同工等对音控室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要的时候给予认真耐心地解释和说明,注意态度和用语。 第二十三条 遇到外来教会的信徒参观或者提出问题,应热情解答,遇到请求技术协助的,应酌情给予帮助.确实不能给予帮助的,也应认真说明情况,提出建议。 第四节 设备管理 第二十四条 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正确操作设备,避免事故的发生和设备的损坏。 第二十五条 音控室使用和存放着许多精密贵重设备,音控室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爱护这些设备,注意各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和修缮。 第二十六条 设备自然损耗产生的正常维护费由教会承担。 第二十七条 人为造成设备损坏时,应主动说明情况。设备的维修费用较低时可由当事人承担;若设备贵重,或者损坏严重,导致维修费用较大者,由教会酌情与当事人分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八条 设备的购置、升级、更新或维修等须填写采购申请表和维修单,上报音控事工主管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注意开具相关维修清单、费用等凭证,复印留底备查。 第二十九条 音控室贵重设备器材(摄像机、计算机等)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用需报教会音控事工主管批准同意;一般设备借用需由音控负责人批准。所有借用都要进行认真登记设备借用申请表,申请表留底备查. 第三十条 设备随机附带的使用说明书、光盘等参考资料和随机附带软件光盘等应该妥善保管,纸质资料一般应使用复印件,原件存档。 第三十一条 设备的相关保修凭证及设备明细登记表也应注意由专人登记、保管,以便备查备用。 第五节 消防安全 第三十二条 注意防火,配备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施. 第三十三条 注意电子仪器设备的防潮,对于不常用的设备要定期开机检查。 第三十四条 注意防盗,配置安防设施,服从教会安防工作的统一指挥。 第三十五条 音控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防盗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遇事故发生时及时正确处置,避免更大事故发生和导致重大损失。 第三十六条 人员离开音控室时,如果室内已经无其他人员在场,应关闭音控室大门. 第三十七条 有非音控室的陌生人员进出音控室的时候,应礼貌地询问事由,认真给予解答,注意安全。 第六节 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 遇到圣诞节、复活节、培灵会、福音布道会、诗歌音乐敬拜会等特殊聚会时,或者突然有重要临时变更时,应遵循应急预案组织工作,灵活应对. 第三十九条 应急预案详细内容见《崇一堂音控室应急预案》文件. 第六节 附则 第四十条 对于音控室工作人员、与音控事工相关的教会人员、其他教牧同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解释说明、劝阻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与本制度有抵触的,需经教会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提交教会堂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四章 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房产的日常维护和扩建改建管理。 第二条 认真规划房间空间,充分提高房间的利用率。 第三条 定期保养和维护各种配套设备,确保聚会时正常使用. 第四条 经常保持机房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 第五条 定期检修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以防事故发生. 第六条 定期维护中央空调和各房间空调。 第七条 加强强电、弱电的管理. 第八条 负责安全消防和应急疏散工作. 第九条 做好门卫安保、环境绿化等管理。 第十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会内部管理,保护教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固定资产定义和范围 第一条、教会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元以上(含元),使用期限一个会计年度以上。 第二条、教会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备、家具、软件、其他。 第三条、教会固定资产按以上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及管理。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四条、教会固定资产由教会行政办进行日常管理,财务部负责日常核算。各部门、团队应对本部门、团队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维护,各部门、团队也应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细则。 第五条、教会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一、建立和登记教会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台帐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购置日期、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和地点、使用人员、处置情况等。固定资产台帐记载内容必须与教会实物资产相一致. 二、教会固定资产的建造或购置。 三、对教会和各部门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进行预审核. 四、负责教会所有固定资产的验收、日常维护和维修,以及报废固定资产的审核和处置. 五、联同教会财务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盘点每一会计年度应至少一次.盘点清查结束应出具清查报告。 六、对教会固定资产的遗失,损坏等非正常损失进行核查及分清责任,并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七、建立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制度,内部调拨应填制内部调拨单,明确调拨时间、地点、编号、名称、规格、调拨双方部门、团队(个人)等.经批准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第六条、教会财务部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包括: 一、核实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手续是否完备。 二、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进行明细核算。 三、按会计准则及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按时足额计提折旧,教会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 四、除教会帐册外,另编制固定资产备查表。备查表应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购置日期、结束日期、原值、累计折旧额、净值已计提折旧月份、处置情况等内容。备查表与教会帐册记载的内容和金额必须一致,其余内容应与教会行政办建立的固定资产台帐相一致。 五、财务部门除审计等业务必须进行的临时盘点外,每年须至少一次联同教会行政办进行全面固定资产盘点。 六、财务部不得参与非财务关联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会财务部和行政办应定期核对帐目及资产,行政办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财务部要做到帐册及备查表相符,帐册与台帐相符。如出现不符,双方要及时进行检查,在当月做完调整工作.对固定资产处置以及出租、出借收入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及时入帐。 第三节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 第八条、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的审核权限按照教会财务收支审核报销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的程序: 一、相关部门向教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申请单。如需单独建造,相关部门应提出具体方案。 二、行政办进行预审核,如教会内部有相同闲置资产的,应首先进行内部调配。如确需建造或购置的,行政办应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资产的对比询价工作,并在申请报告和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三、行政办将申请报告和申请单按照审核管理权限交相关领导审批. 四、审批手续完备后,办理建造或购置工作。所有建造或购置工作应由行政办负责,如确因技术等原因必须由其他部门建造或购置的,行政办应参与和监督。未通过行政办有关手续或参与的,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 五、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完成后,行政办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登记台帐,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编号等内容,设备等固定资产实物上应立即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六、财务部门凭固定资产发票、申请单、验收单、合同协议等资料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七、对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进行封存或专项保管,定期检查和进行必要的维护,确保该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十条、教会固定资产正常使用满使用期限为资产正常处置。如继续使用的,财务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已满,并决定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教会行政办及时将该项资产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变卖,丢弃等。将处置情况记载于台帐及卡片上,并书面通知财务部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第十二条、非正常处置是指资产使用期未满而须提前结束使用的情况,包括资产遗失,被盗,因灾害造成资产损失,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失及因科学技术更新造成现有资产不适用等方面。 第十三条、非正常处置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置。部在发生非正常处置的情况时,要及时了解情况,分清责任,并拟定处置方案。所有非正常处置的资产处理方案均须由教会主任牧师审批。如发生教会中规定的重大损失,还须根据由审批。 第十四条、对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由行政办会同财务部按规定报教会堂委会议批准,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正式合同,对收入、费用、资产维护保养、税收责任和租借期限等方面予以确定。 第五节其他 第十四条、教会各部门、团队应指定人员对本部门、团队的固定资产进行相关管理,协助和配合教会行政办进行日常管理.固定资产建造或购置活动形成的材料由责任部门按规定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教会各部门和团队,对本部门和本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爱惜并经常给与必要的维护,如出现非正常处置的情形要及时通知部。 第十六条、教会行政办部和财务部应最少每季度核对一次固定资产台帐和帐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十六章 图书室管理细则 为了保证图书的正常流通,使教牧同工、各组长能及时借阅到所需的书籍,特规定如下规则。 第一条 开放时间 每周六和周日 9:00-16:00。 第二条 借书对象 本堂的教牧同工、关怀小组组长、各事工部的负责人,以及全体服侍的义工,凭借书证都可以在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 第三条 借书册数 服侍义工每人每次可借阅图书三册. 第四条 借书期限 一次借阅不得超过30天,到期未读完,先办理续借手续后,可再续借10天。如逾期不还,每10天奉献一册图书。如不慎将所借图书丢失,需赔偿同样的图书或三本内容相似的其它图书。 第五条 借书要求 一、要爱护图书,保持图书干净,不得在图书上涂写、圈点、划线,若有遗失书刊要按价进行赔偿。 二、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立刻到图书室挂失,遗失的图书证即刻作废.书证持有人在全部归还借阅书籍后方可补办新的借书证。如借书证遗失后未马上办理挂失而导致书籍遗失,有书证持有人按价进行赔偿。 三、若有违反以上的规则,视其情节轻重,对其采取暂停借书、罚款等措施。 第十七章 书刊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热情接待各方参观的团队及个人,耐心解释、介绍各类书籍VCD,用爱心回答各人的询问。 第二条 及时进货、盘货清点仓库,做到心中有底,提供信徒喜欢的货源,防止堆积压库.  第三条 当天款项及时收藏保险箱,定期上交市两会财务部。盘货清点仓库后,财务部要列出收支平衡表,以便及时掌握书刊经营情况。 第四条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 第五条 严禁将危险物带入书刊室内。 第六条 上班时间内不断人,随时做好书刊供应工作。 第十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崇一堂的档案管理,有效保管和利用档案,为教会各项工作服务,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档案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崇一堂的档案是指各部门和团队自筹建以来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崇一堂各项事工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是工作查考、决策研究、编史修志的重要依据,也是崇一堂无形资产。 第三条崇一堂各部门、团队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维护崇一堂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构,加强档案人员的配备、统筹安排发展档案工作所需的经费;各部门和团队作为责任单位,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 档案工作纳入教堂发展规划、纳入工作计划、纳入规范化建设. 第六条 档案人员参加教堂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收集会议文件材料;档案人员参加各种验收会议,收集有关的档案材料;档案人员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工作,以便及时收集随机文件,并作好验收记录;档案人员参加合同、协议中归档内容的审核。 第七条崇一堂根据本规定建立配套的档案归档、鉴定、保密、利用、库房管理等制度及各类档案业务标准. 第二节 档案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崇一堂建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档案室、档案工作网络. 第二条 档案工作机构基本职责是: 主管教堂档案工作,对教会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档案工作活动决策、档案移交、销毁的审批. 第三条 综合档案室职能: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统一管理崇一堂全部档案. 三、对各部门和团队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办理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第四条配备热爱教会、具有综合能力、较好信德、掌握现代化技术、能胜任档案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刻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节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制度 第一条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应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二条 归档范围:凡教堂自筹建以来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都属归档范围。 第三条 时间:凡按年形成的文件材料,在次年3月份归档;按项目、专题成套形成的在鉴定、验收、竣工后三个月内归档;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在任务完成或告一段落时,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归档;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生效后归档;电子文件即时归档;会计档案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房屋权证等在办理完毕正式取证之日即时归档。 第四条 要求:归档文件必须是原件,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凡有底稿必需与正本一起归档;归档文件必需齐全、完整、准确、经过系统整理;照片档案应包括文字说明、底片、照片、电子版;磁光介质档案必须有贮存内容的目录或摘要、应用的软件与操作平台;永久、长期保管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保存纸质的文件归档;录音、录像刻录光盘保存;凡纸质档案原件归档,另可复制再归档一套备查,凡磁光介质贮存的档案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第四节 档案的管理和销毁制度 第一条 教会档案鉴定实行集中统一鉴定,档案鉴定由档案工作鉴定小组组织,综合档案室具体负责。档案部门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鉴定、分类、整理、编目. 第二条 鉴定档案必须坚持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分析各类档案的价值,认真鉴定,按照《崇一堂档案保管期限表》标准对每份归档文件划分保管期限。 第三条保管各门类档案要有专用库房和档案箱柜,档案库房要有十年保管的余量,并配有防盗、防火、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必要设施,应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 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编造销毁清册,编制鉴定报告,交鉴定小组审定,报领导审批后,所销毁档案需上报审批同意,销毁清册上报备案. 第五条 销毁档案需在指定地点,二人以上监督销毁,销毁后监督人员在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第五节 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崇一堂保密规定,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条 凡涉及国家机密、崇一堂机密、个人信息的档案,不得对外开放。 第三条 档案人员加强自身修养,忠于职守,不准盗窃、出卖秘密和口头泄密。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 利用档案者要遵守保密规定,除需要查阅的内容,其它档案不得随意翻阅。 第五条 查阅绝密档案,须经崇一堂分管领导批准。机密、秘密级档案仅限本单位内部查阅。 第六条 未经允许,非档案人员不得入档案库房。 第六节 档案数据维护制度 第一条 严格按档案数据库建设范围建库。 第二条 不得将涉密信息贮存数据库. 第三条 指定专人对数据库进行维护。 第四条 建库应严格操作程序,及时自觉进行备份,刻录光盘三套归档。 第五条 复制数据严格审批手续,报批允许后才能由专人复制,并作好登记。 第六条 加强对备份数据的保护,经常检查,必要时进行复制备份。 第七条 在各种信息系统上形成的各类电子文件都要及时转入档案管理系统归档. 第七节 档案利用查阅制度 第一条 凡领导、工作人员因事工需要而查阅档案资料的,可直接向档案室查阅、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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