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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总结.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953666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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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毒工作总结一、基本情况2016年至今,某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 件,毒品犯罪案件体呈现总上升趋势,其中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件人,贩卖毒品案件件人,非法持有毒品罪件人。二、我院禁毒工作的做法第一,对毒品案件进行从严打击。刑罚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方式之一,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可以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对毒品犯罪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近年来毒品犯罪被告人无一人被判处缓刑,这种严厉的打击态势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护公众的健康。第二,坚持“四个严把关”。1、严把证据关,确保事实认定客观真实。我院严格依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查认定证据。2、严把定罪关,确保案件定

2、性准确。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3、严把量刑关,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严格量刑。依法认定量刑情节,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注意量刑平衡,注重追赃和财产刑的适用。4、严把程序关,确保审判程序严肃公正.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第三,加强禁毒宣传。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采取公开审判、庭审直播、报道典型案件、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拒毒、防毒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毒品犯罪的可能。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件证据锁定不力.在贩卖毒品案件中,毒品交易常常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易形成孤证。实践中,部分毒品案件

3、仍存在证据收集不全面、证据锁定不力的现象.如,在侦查阶段对同案人、证人的供述、证言的询问、记录不够详尽;手机通话记录及机主未能及时提取和查找;毒品包装物上未能提取指纹;间接材料的收集不齐全、视听资料的摄录不连贯、关键阶段摄像模糊等情况,导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显得尤为困难。 2、存在倚重口供的现象。在近期我院审理的几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重口供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案件中,系事后侦破容留吸毒的事实,没有现场查获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也无法查获吸食的毒品实物,只能依据被告人和被容留人的供述、证言锁定犯罪主要事实,导致审理案件时只能凭借口供和证言予以认定。此外,在该类案件中,出现过部分被容

4、留人员事后尿检呈阴性,当该被容留人员关系到追诉的容留人数和次数时,极大的影响到了定罪问题,使法院在认定此类案件时尤为困难。 3、零星贩卖中存在的问题.实践中,零星贩毒案件的线索来源获取渠道特殊,一般从特情、群众举报、在押犯的交代、案犯的自首等途径获得.除现场抓获、称量外,其余贩毒事实多数都依赖于证人、被告人的供述,且此类证人的证言与被告人的供述成为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果被告人翻供或供述存在矛盾的情况下,对贩卖毒品的次数、数量的认定显得尤为困难,法院易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生重大认识分歧。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学习和调研。认真总结分析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武汉会议纪要精神。组织审判人员交流心得体会,共同探讨、学习,提高该类案件的审判质效。同时,积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信息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2、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与公安局、检察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在证据采集等重点方面进行沟通协调. 3、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开展“626”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校园、城镇等进行法制宣传。以审判活动为依托,打造“庭审课堂”,邀请学生、社区群众等旁听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进行以案说法,提高群众防范毒品的意识.利用“互联网+司法”模式,选取毒品犯罪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扩大警示和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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