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营改增填写范本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5第一部分 分包合同协议书承包人(甲方):分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分包工程概况1。 总包工程名称: 。2. 分包工程名称: 。3。分包工程地点: .4.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选择使用)5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和包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
2、本工程任务.乙方按甲方和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监理或发包人审定的施工方案等进行施工,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要求。二、分包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四、安全文明标准: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率: ;增值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3、);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2。分包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选择使用)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等其它内容均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选择使用)六、分包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分包合同文件:(1)建设单位(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在工程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及建设单位(业主)、甲方发出的与施工有关的通知及文件,经双方确认的电文、会议纪要、图表等;(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如果有)、投标函(如果有)、承诺书、投标报价清单(如果有)等;(4)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5)技
4、术标准;(6)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间,业主、监理、甲方提出的任何要求或指令,也适用于乙方;(7)甲方在本工程中颁发的管理性文件.在分包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分包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与分包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前述各项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分包合同文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乙方资质资质证书编号:资质专业及等级:八、企业涉税信息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 址: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纳税人性质: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 址: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纳税人性质: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
5、人 )九、承诺1。 甲方承诺发包人同意甲方将分包工程分包给乙方,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自行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3. 乙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除外。乙方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甲方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乙方完全清楚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波动会对工程成本产生影响,对发包方明确不予调整的,愿意无条件承担此项风险。5. 乙方完全清楚施工现场条件和前期遗留问题可能会对施工工期产生影响而导致工程款支付推迟造成财务成本增加的风险,对发
6、包方不予补偿的合同约定表示理解,并愿意无条件承担此风险。6.乙方承诺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三流合一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取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十、其他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保质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4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正文所有内容均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无效)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年月目年月目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详见:GF20030213建设
7、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与解释1。1。1 其他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报价书。 1。1.2总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17 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等.1。1。33 分包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1。3 标准和规范1。3.1 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
8、生产管理条例等。符合总包合同规定其它标准、规范和要求。1.3。2 乙方对前述标准和要求的了解程度:全部知悉并了解。1。4 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如果有):(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书。1。5 图纸1.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期限:甲方最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向乙方提供图纸;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全套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乙方应在施工场地保存图纸的份数:/。乙
9、方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全部图纸交还甲方.1。5.3 深化设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设计的范围及费用承担:/。1.6 联络甲方接收文件的地点:;甲方指定的接收人:。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乙方指定的接收人:。1。8 知识产权1.8.3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2。 甲方2。2 提供基础资料、施工条件2。2。2 甲方移交施工场地的期限:工程开工前 。(4)甲方负责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3 甲方项目经理姓 名:;职 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甲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现场管
10、理及外部关系协调.3。 乙方3。1 乙方的一般义务3。1.1 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手续包括:无。3。2 乙方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3。2.1 乙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方项目经理信息:姓 名:;职 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乙方对乙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
11、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2 乙方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驻现场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甲方将不定期进行考核,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以上向发包人请假,不可以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0元。3。2。3 乙方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场地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3。2。4 乙方擅自更换乙方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且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乙方项目经理或其
12、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3。3 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要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该证书须经项目经理、安全员、机管员查验合格方可进入本工地施工)。无证上岗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且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3。4 禁止转包和再分包3.4。1 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项目,一旦发现转让(转包),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4.2 乙方违法分包工程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违法分包本工程所有项目,一旦发现分包者,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
13、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5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提供履约担保、采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合同价的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期限: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5。 分包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对于分包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合格。6。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6。3 劳动用工管理6。3.2乙方雇佣的人员所需必要膳宿条件的提供方:乙方自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为乙方雇佣的人员提供必要膳宿条件的期限:乙方自理并承担费用.6.3。3 乙方拖欠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或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应承担的违约责
14、任:如果因为乙方拖欠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或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用,造成农民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访投诉,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裁决,限期内组织资金并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资上访事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10000元/次违约金,以此作为甲方的信誉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在结算尾款中直接扣除;乙方若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7。1.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批准乙方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甲方报送发包人或监理人。甲方对
15、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2天内报发包人或监理人,尽快督促发包人和监理人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未按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3万元。7.1.3 劳动力保障乙方未按时补足劳动力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甲方且有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力。7。2 开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按发包人与甲方合同约定时间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乙方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 测量放线7。3。1 甲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甲方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发包人、监理人向乙方提供测量基准点、
16、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7.4 工期延误7.4.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的逾期完工违约责任:以合同工期为考核工期,每推迟一天扣除乙方1000元/天或按甲方与发包人合同约定金额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则加倍扣除且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开始工作的,专业乙方有权提出工期调整要求,具体调整方式按承包合同执行,具体调整以发包人批复为准,专业乙方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力.7。5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乙方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
17、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甲方。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乙方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甲方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乙方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甲方应及时向发包人主张,由发包人承担.7。6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包括: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因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22条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发包人同意的除外)。8。 材料与设备8。1 甲方
18、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1.2 甲方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率:/.8.1.3 乙方通知甲方材料、工程设备进场时间的期限(如果有):提前10日。8。2 乙方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1乙方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发包人及监理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4 样品需要乙方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甲方、发包方及监理的要求.8。5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关于材料与工程设备替代的约定:/。8.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6.1甲方提供的施工设
19、备和临时设施包括:/。9。试验和检验关于试验和检验的约定:国家规定试验的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必须试验的材料。由乙方根据发包人指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自理。10。 分包合同变更10.1 分包合同变更的范围关于分包合同变更范围的约定:根据发包方设计变更.10。3 分包合同变更估价10。3。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乙方向甲方提出变更估价申请,甲方及时向发包人主张。10。3.2 变更估价程序关于变更估价程序的约定:乙方报甲方、甲方报发包人,最终以发包方核批为准.通用条款:“甲方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不适用本
20、合同。10.4 乙方的合理化建议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确定增减工期天数的方法:乙方报甲方、甲方报发包人,最终以发包方核批为准。11. 合同价格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乙方须充分考虑到实际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和主要建筑材料约定的调整幅度范围以内的价格涨跌、工程实际范围内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等风险因素,结算时不作调整。非乙方原因发生的工程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风险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1、选择使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视为乙方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计算此风险费用.(选择使用1)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选择使用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发包人要求并认可的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及监理人均认可的现场签证和技术核定单;暂例金额;政策性风险(含人工工资调整),但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而造成人工工资的上涨不予调整。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选择使用)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
22、12。 价格调整12。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分包合同价格的约定:除不可抗力、影响工程造价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10和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以外的所有风险.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选择使用)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乙方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乙方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
23、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乙方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或受益。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选择使用)13。 计量13.1 计量原则和计量周期13。1.1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等。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选择使用)13。1。2 工程量计量周期:/。13。2 计量程序关于计量程序的约定:/。14. 工程款支付14。1 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
24、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为准。甲方逾期支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关于预付款扣回的约定:/。关于支付预付款的其他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预付款支付前提条件。14。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甲方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比例及期限:。14。3 工程进度款支付14.3.1 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10天内,承包人以不超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支付比例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并扣除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相关费用.14。3.2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金额、已支付金额、本次实际支付金额、累计支付金额等.14.3。3 进度
25、款审核和支付(1)甲方对完成审核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分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限: 自甲方通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2天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3)甲方完成支付的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2 天内支付。(4)甲方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当期工程款及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乙方应提供内容完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甲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要与本协议约定内容保持一致,专用发票备注栏中要根据协议内容,注明项目地址、项目名称。同时,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能
26、有污损和折叠,发票专用章不能遮挡发票金额.因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17. 完工验收17.1 完工验收条件(4)申请完工验收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义务。17。2完工验收程序乙方申请完工验收的程序: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17。3 完工日期分包工程自完工验收合格至移交甲方的期间未能保持质量合格状态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修理及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7。4 完工退场乙方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退场的期限: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
27、后三日内撤离现场.18。 分包工程移交18。1 分包工程移交时间甲方向乙方颁发分包工程接收证书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当事人完成分包工程以及全部工程资料移交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工程资料的套数、内容: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19. 结算19.1 结算申请乙方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需要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完成情况、
28、结算资料情况、结算审批情况及付款情况说明。19。2 结算审核19。2.1 甲方完成结算申请单审核并签发完工付款证书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通用条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结算申请单后28天内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结算申请单,并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完工付款证书。不适用本合同。最终结算造价以发包人审定的价格为依据。含增值税单价=不含增值税单价*(1+增值税率)含增值税结算价=不含增值税结算价*(1+增值税率)19。2.2 甲方完成完工付款的期限:根据发包人工程款实际付款金额,在款项到达甲方且乙方提供增
29、值税专用发票后三日内支付乙方.通用条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签发完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完成对乙方的完工付款.甲方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不适用本合同.19.3 最终结清19。3。1 乙方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乙方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向甲方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关于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的特殊约定:双方最终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债务已妥善处理完毕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结算尾款。19。3。2 甲方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
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通用条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乙方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甲方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甲方收到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不适用。甲方完成最终支付的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通用条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最终结清证书颁发后7天内完成支付.甲方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不适用本合同.20.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20。1 缺陷责任期20。1。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
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该期限为24个月。20.1。3乙方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的期限:乙方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甲方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甲方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14天内核实乙方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乙方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甲方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向乙方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20.2 保修期20。2。1 保修期的起算日: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保修期具体期限: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0。3 质量保证金20.3。1 质量保证金
32、的扣留金额和扣留方式: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1. 违约21。1 甲方违约21。1.1 甲方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乙方因甲方违约暂停施工满(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天后,甲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1。1.2 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关于已完工程估价、清算和付款的约定: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1.2 乙方违约21。2.1乙方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
33、定为准。另外补充如下,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有抵触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为准。(1)质量违约的违约责任:乙方应确保本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其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保修期外),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监理或发包人指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代扣乙方包括政府部门、发包人及监理等因质量、安全的各项罚款。(2)工期的违约责任:以合同工期为考核工期,每推迟一天扣除乙方20000元/天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则加倍扣除。
34、(3)安全文明违约的违约责任 (包括工伤事故,人员上访等) :工程质量及安全实行不定期检查,甲方、发包人、监理对乙方进行质量检查,发现施工质量或安全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并且承担违约金,其标准为: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每项次500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一般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每项次20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4)未按时上报资料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编报工程形象进度总计划表或按月工程形象进度计划表,则按每次10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推迟编报工作,则按推迟每天10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接到开工通知后,在通知要求开工的时间内必须开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35、除本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及外界原因造成的除外,具体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承包人并签署施工合同,乙方对此无条件服从,并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三日内撤回现场相关设备、材料与人员,承担可能给甲方及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严重脱节(7天)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甲方视为乙方难以完成本工程,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撤离现场,否则甲方有权罚没其已完工程量价款的10,十日以上乙方仍未撤离现场,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未支付工程款将不予支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乙方
36、的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被起诉或仲裁,乙方需承担一切不利后果(该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判决或裁决要求甲方支付的费用及甲方应诉所产生的差旅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以上违约金及相关费用。21。2。2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另外补充如下,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有抵触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为准。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甲方继续使用的
37、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继续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不可抗力22。1 不可抗力的确认和通知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个日历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不可抗力结束后14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具体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22。3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
38、同,甲方应支付款项包括:按甲方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3. 保险23。2 其他保险关于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由乙方投保的一切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一切险、工程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如不办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甲方已投保覆盖本合同分包作业范围的商业保险,乙方应按本分包合同价格占总包合同价格比例承担投保费用.甲方办理理赔事宜的行为不会与乙方下属工人形成劳动关系,乙方保证其下属工人不会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果发生则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23。3 保险凭证乙方提交保险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的期限:工程开工前10日。
39、24. 索赔24。1 对乙方索赔的处理关于对乙方索赔的处理的约定: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据。乙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七日历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由甲方转交发包方。通用条款:“甲方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原始记录副本后的35天内向乙方出具索赔处理结果。甲方逾期答复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索赔要求。”不适用本合同.24.2 对甲方索赔的处理关于对甲方索赔的处理的约定:因乙方责任影响施工进度或质量,以及未能按合同履约或发生错误,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5。 争议解决25。2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40、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6。特别约定26.1双方商定,以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本分包合同的合同条件。26。2双方同意,一旦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终止(无论任何原因)则本分包合同约定的合同条件不复存在,因此,本合同亦同时终止。26.3乙方承诺,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发包人作出的所有承诺乙方均无条件接受.26.4当本项目建设方(业主)的工程款不及时按约支付时,乙方须自行积极自筹资金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相关费用的支付,乙方并承诺将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但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起共同向发包人追索。26.5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代付代缴费和按合同
41、、法律、条例等规定所有应缴纳的法定费用、税项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26.6乙方承诺确保在收到资金后的35个工作日内支付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在甲方资金因特殊未能及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给予垫付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二次以上未按时办理支付工作,甲方保留直接支付的权利.26.7工程保证金:甲方在工程款支付的同时留取3作为工程保证金,用于对乙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考核,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全面达到本合同要求后28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予以酌情扣罚.26。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和防火、环保、施工现场标准化等管理规定。每日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
42、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完工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乙方如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损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0。9乙方在施工中如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伤亡和一切经济损失由其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标准,双方约定为:若发生受伤事故,乙方承担10000元/次违约金;若发生死亡事故,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条款追究乙方违约金和承担相关赔偿.26.10乙方负责按双方合同条件内相关约定编制竣工结算资料,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结算工作。若乙方最终
43、结算核减率超过甲方与发包方合同约定的标准时,乙方除支付审计费用外还需承担结算核减率超标的审计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直接扣除。26。11项目部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如果有)只限用于项目资料签章,严禁用于本项目其他任何经营、结算、欠据、签订供货合同、担保与反担保及抵押盖章或变相抵押等经济行为和民事活动。不允许加盖项目经理部相关的印章与任使单位发生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函件等文件以及就债务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收回印章并处乙方2万元违约金/次。16.12乙方需要甲方或甲方授权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其他纳税公司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之
44、前,向甲方或甲方授权的其他纳税公司提供工程造价(扣除管理费、税款)的70%比例的等额、合法、有效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业务流、资金流及发票流“三流合一的要求。乙方提供工程造价(扣除管理费、税款)的30比例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约定作为乙方收取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若乙方未按本条约定提供足额材料及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16。13如果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在无事故结论或无法确定损失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或留置工程全部结算尾款,待事故处理终结并扣除损失后无息支付乙方,若所留置工程款不足支付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16。14需要甲方项目管理人
45、员临时到工地的,项目管理人员的往返车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有)甲方相关人员的押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其中二级建造师押证费1万元/每年,一级建造师押证费3万元/每年,五大员押证费0.5万元/每年/每证,使用年内不满半年按半年收取,超过半年按一年收取.16.15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及时缴纳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保险费用。如果因为乙方拖欠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访投诉,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裁决,限期内组织资金并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乙方因拖欠农民工资,发生一次农民工到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公司闹事事件,
46、乙方每次承担10000元违约金;乙方因拖欠农民工资,发生一次农民工上访建设单位或政府事件,乙方每次承担30000元违约金;乙方因拖欠农民工资,发生一次农民工群体上访建设单位或政府事件,乙方每次承担50000元违约金;如果甲方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政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乙方每次承担3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前述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尾款中直接扣除;乙方若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若用甲方资金代为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乙方还须承担占用甲方资金月利率2%的利息。由于乙方不配合而造成民工工资多垫错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其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6.16乙方在本项目的实施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剩余工程全部由甲方组织施工完成。甲方的单方面“终止合同通知书”只需寄往乙方在本协议书上标明的地址即被视为有效送达。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拒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