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一、北京市新编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北京市小学科学实验室规则
1.科学实验室是开展科学实验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欢迎同学们在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实践和科学探究活动。
2.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强化实验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出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3.实验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毒、防霉、防蛀、防触电等安全防范器材、设备,师生应会使用防护器材.
4.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及时通风换气。师生要增强环保意识,节约水、电资源及实验材料,按规定收集处理实验废弃物。
5.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6.实验前要认真清点实验用品,发现缺失及时报告,实验时要认真观察思考,敢于动手探究,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完成实验报告。
7.实验完毕应整理好仪器及其它实验材料,经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8.实验教师离开前,应检查实验设备、设施,关闭水源、电源、气(火)源,锁好门窗。
北京市小学科学仪器室规则
1.科学仪器室是存放科学教学仪器的专用存放室,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用品及私人物品.
2.仪器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保护措施。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清洁卫生,仪器设备干净整齐和完好。
3.仪器要分类、分柜存放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仪器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账,做到入账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5.保管好仪器设备的记账凭证、使用说明书、实验记录等资料。
6.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或将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北京市中小学音乐教室规则
1.音乐教室是开展音乐教学活动的专用教室,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室内规则。出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3.音乐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触电等安全防范器设施、设备,师生应会使用防护器材。
4.音乐教室要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卫生。
5.学生要爱护设施、设备,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6.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教学器材,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将教学器材带出室外.
7.教学活动结束后要按教师要求认真整理教学器材,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8.音乐教师离开前,应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北京市中小学美术教室规则
1.美术教室是开展美术教学活动的专用教室,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强化安全意识,遵守室内规则。出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3.美术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范器材、设备,师生应会使用防护器材。
4.美术教室要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卫生。
5.学生要爱护设施、设备,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6.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合理使用教学器材,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将教学器材带出室外。
7.教学活动结束后要按教师要求认真整理教学器材和作品,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8.美术教师离开前,应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北京市中小学劳技教室规则
1.劳技教室是开展劳动技术教学和实践活动的专用教室,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强化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出现意外事故及时报告,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3.劳技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师生应会使用防护器材.
4.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卫生.
5.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6.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合理使用教学器材,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将教学器材带出室外。
7.劳技教学活动结束后,要按教师要求认真整理好劳动器材、工具,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8.劳技教师离开前,应检查教学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北京市中小学音乐器材室管理规则
1.音乐器材室是存放音乐教学器材的专用场所,不得存放与音乐教学无关的用品。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音乐器材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霉、防蛀、防潮等安全保护措施.要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清新,器材设备干净整齐和完好.
3.音乐器材应合理存放。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4.音乐器材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账,做到入账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5.保管好仪器设备的记账凭证、使用说明书及使用记录等资料.
6.学校音乐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借给私人使用。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器材室或将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北京市中小学美术器材室管理规则
1.美术器材室是存放美术教学器材的专用场所,不得存放与美术教学无关的用品.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美术器材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霉、防蛀、防潮等安全保护措施。要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清新,器材设备干净整齐和完好。
3.美术器材要合理存放。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4.美术器材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账,做到入账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5.保管好仪器设备的记账凭证、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等资料.
6.学校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准借给私人使用.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器材室或将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北京市中小学劳技器材室管理规则
1.劳技器材室是存放劳技教学器材的专用场所,不得存放与劳技教学无关的用品。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劳技器材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霉、防蛀等安全保护措施。要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清新,器材设备干净整齐和完好。
3.劳技器材应合理存放。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4.劳技器材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账,做到入账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5.保管好仪器设备的记账凭证、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等资料.
6.学校劳动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得外借.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器材室或将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器材室管理规则
1.体育器材室是存放体育教学器材的专用场所,不得存放与体育教学无关的用品.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体育器材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霉、防蛀、防潮等安全保护措施.要保持室内清洁,空气清新,器材设备干净整齐和完好。
3.体育器材应合理存放。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4.体育器材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账,做到入账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5.保管好仪器设备的记账凭证、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等资料。
6.要严格遵守体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要登记,归还应及时。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将室内物品拿出室外。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阅览室规则
1.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图书、期刊、报纸阅览服务的专用场所,应按时开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阅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师生应会使用防护设施、器材。
3.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爱护公物,不得在图书、期刊、报纸上勾划、涂抹、撕页、折叠、剪裁、污损等。故意损坏,应照章赔偿。
5.按规定有序取放各种图书、期刊、报纸,阅后请归放原位。未经许可,不得将本室图书、期刊、报纸带出室外.
北京市中小学视听阅览室规则
1.视听阅览室是向学生提供数字化信息、文献服务的场所,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视听阅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雷击、防高低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且要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3.严禁将易燃、易爆品、饮料以及其它与教学活动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整齐,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5.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修改密码、删除软件等,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老师,不得自行处理.
6.文明上网,严禁在计算机上浏览和传播不健康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7.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禁止使用自带移动存储介质。
8.爱护视听阅览室内各种设备,不得随意拆装、互换.未经允许,不得将室内物品带出室外。
9.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检查室内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北京市中小学计算机教室规则
1.计算机教室是开展信息技术教学活动,培养学生信息技术能力的专用场所,学校应指定专人管理。
2.计算机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雷击、防高低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且要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3.严禁将易燃、易爆品、饮料以及其他与教学活动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整齐,禁止在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5.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修改密码、删除软件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教师,不得自行处理.
6.文明上网,严禁在计算机上浏览和传播不健康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7.未经教师同意,禁止使用自带移动存储介质。
8.爱护室内的设备、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未经允许,不得将室内物品带出室外。
9.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检查室内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北京市中小学形体教室规则
1.形体教室是开展舞蹈教学和形体训练的专用场所,学校应指派专人管理。
2.形体教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3.进入形体教室必须穿舞蹈鞋或者软底鞋,严禁穿带钉鞋或硬底鞋进入室内.
4.严守纪律,听从教师指挥,遵守教学秩序,不得喧哗和追逐打闹。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整齐,请勿触摸镜面.
6.爱护室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活动完毕,应将器械设备放回原位。有意损坏者要照章赔偿。
7.管理人员离开前,应检查室内设施、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二、密云县总务后勤工作文件
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密教行〔2006〕29号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各项经济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预算管理
(一)编制预算要遵循勤俭办学、量入为出、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不搞赤字预算,有计划、合理安排资金。
(二)预算收入测算要实事求是,按能够完成预算收入计划编制。预算支出应留有余地,不可安排过满,以便应付意外支出的需要。要随时了解年度支出计划执行情况,年中进行一次调整。
二、收入管理
(一)收入管理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收入、专项资金收入和其它收入。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各项收入应按时入账。
(二)各单位所有收入必须纳入本单位会计统一管理,向交款人开具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收据,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以个人名义长期占用资金.
三、支出管理
(一)为保证资金达到合理分配、正常运转,各单位要按计划控制财务支出,不得办理无预算、无计划、超预算和违纪支出。应控制人员支出,个人部分特别是结构工资指标要精打细算,不得突破规定的工资总额.公用部分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通过编制预算和支出计划,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和管理,防止资金浪费,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审批支出项目,500元以下的办公经费开支由单位行政一把手或行政一把手委托的领导签字批准,500元以上(含500元)的由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批准;基建修缮、设备购置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需经单位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需经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会议费、招待费由单位行政一把手签字批准.所有票据须经两人以上(含两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严格控制非教学事业性预算外支出,禁止滥发钱物、补贴。中小学学杂费、住宿费、高中择校费全部用于补充公用经费。
(四)财务支出必须控制在单位财务允许的范围之内,未经上级正式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增加支出项目。
四、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现金的收支保管由单位出纳人员负责。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账目,逐项记载现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结,每日核对库存,按期与会计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主管会计每月进行一次现金盘点。
2。支付现金时,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须按规定使用范围签发支票,写明用途,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按规定限额留存,严禁白条顶库。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由单位财会部门统一负责办理,经审查用途和金额后,由专人保管和签发,支票和使用的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印鉴应由会计或总务主任保管)。
2.签发支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结清银行账户所开的支票不受金额起点的控制),签发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的存款金额,即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时应使用墨笔或碳素笔。
3。使用时,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开票日期、款项用途和金额(大小写符合要求),并盖有预留银行的印鉴。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它项目需更改时,必须加盖印鉴。作废的支票不准撕毁和丢失,注销后与存根一同妥善保管.
4.收款单位收到支票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内送交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5。一般情况下,不得携带不填写金额的支票,如确需携带时,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填写好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并规定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6.支票和银行账户不准出借或转让其他单位、个人使用。
7。遗失现金支票应及时向银行挂失止付;遗失转账支票(银行不受理挂失),可向电视台申请播放遗失支票号码,声明作废。
(三)往来款项管理
1。预算内外的往来款项,应分别核算,不得混淆。各种往来款应按项目设立明细账,加强管理,及时结算。
2。各种暂借款,均不得用于个人借支,不得借给没有预算关系的单位。经批准的因公借款,要按核定的预算计划和规定手续取得借据,说明借款原因、报账时间后,方可暂付。暂付款原则上一借一清,前借未清的不能再借。借款人办事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结清报账,如有余额及时交回,结清借款。除年终出差未回人员的差旅费可跨年结算外,其它借款原则上年内全部结清。
(四)专项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不得任意改变和扩大项目使用范围。特殊原因需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必须报请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调整使用.
(五)固定资产管理
财务人员对单位购置的专项设备设施要统一建账、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对财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年终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教育收费管理
教育收费严格按照市、县教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对财会人员的要求
(一)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总务主任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要保证财会人员的相对稳定,会计、出纳人员任免要报教委主管科室审批备案.
(二)会计、出纳要持《会计证》上岗,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接受县教委和本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财会人员要熟悉《会计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坚持原则,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并对单位领导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财务工作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是指对各单位预算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内审小组,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稽核工作,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主管领导、总务主任与财务人员要严格控制、层层把关,同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责任追究
1.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本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和财会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出现财务问题,将追究单位行政一把手及相关人员责任.
2.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账目混乱、手续不规范的财会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调离会计岗位直至纪律处分。
3.对不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支出票据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资金用途的,依照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告诫、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密教行〔2006〕2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委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各类设施设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委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清查、处置,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四条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各单位须确定一名领导主抓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设备发放和统计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专职或兼职财物保管员并保证相对稳定。勤俭办学,克服重财不重物、重买不重管的思想,做到购置有计划、验收有标准、出入库有手续、使用有制度。
第五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包括:固定资产总账、各类明细账、物资账和库房领物登记),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可连续多年使用,但要做到每年结账一次。账簿设置和登记须符合县教委统一要求.各中心小学建立财产总账和各小学财产分类明细账;各小学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每季度向中心小学报一次账目。中心小学和所属小学须及时登记设备的增减变化,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增添与验收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
各单位自制、自购,外单位或个人捐赠,上级调拨的财产,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1。一般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含200元)、专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2.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批量的教学仪器和一般设备(如课桌椅、图书).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1.固定资产按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1)房屋和建筑物。(2)专用设备。(3)一般设备。(4)文物及陈列品(暂不统计)。(5)图书.(6)其它.
2。固定资产按以下十五类设置分类账,并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1)房屋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2)电教设备。(3)交通工具。(4)炊事机械。(5)医疗器械.(6)教学仪器。(7)一般电器设备.(8)劳技设备。(9)家具设备。(10)体育器材。(11)音乐器材。(12)美术器材。(13)办公用具。(14)图书.(15)其它设备。
固定资产应分类编号、归类统计,每月入账一次,入账时按原值登记(包括运杂费、安装工程费),无单价的按参考价入账。固定资产年度报表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漏统。
第八条 固定资产调出调入凭教委主管科室调拨单及时入账.每年11月下旬进行固定资产报损工作.报损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无技术鉴定、校长签字、教委主管科室审批的不能做账务处理,报损后做变卖处理的收入应记入修购基金.
第九条 结合实际按计划添置固定资产,凡属控购商品,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购入调入的设备,各单位要明确人员负责验收,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领用、退回、保管、检查、维修制度。验收的基本要求是:1.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相符;2。质量、性能是否合格;3。零配件、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齐全;4。必要时进行校验。验收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验收时如发现残缺、损坏、数量与规格不符、性能不合格,及时与厂家联系,更换合格产品。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条 各单位须对各室设备统一建账(总账、分类明细账),各室均须建卡(一式两份,总保管和各室各一份)。总账要统一编户、登记、造册、记录原始情况,财产发生增减变动时改变卡片上的数字,做到账、物、卡相符.明细账须严格按调拨单记录,注明调入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型号等。各室物品摆放合理,干净整洁,责任人明确.教学专用设备、仪器不得挪做它用或外借(必要时要有批准手续,限期归还),不得随意变卖和处理。
1。记账程序
(1)经办人在调拨单或购物发票上签字后同物品一同交给保管员。
(2)保管员对物品验收入库,在调拨单或购物发票上签字,并记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后,将调拨单或购物发票转交给会计。
(3)会计凭调拨单或购物发票记固定资产总账,并将调拨单或购物发票制单存档.每学期与保管员核对一次固定资产账。
2。报损程序
(1)对于不能再维修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主任填写《设备报损(废)鉴定表》,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低值易耗品,由学校保管员填写《报损表》,总务主任签字直接审批报损)。
(2)将《设备报损(废)鉴定表》报教委主管科室审批。
(3)保管员凭审批后的《设备报损(废)鉴定表》记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减账)并签字后,将《设备报损(废)鉴定表》转交会计。
(4)会计将《设备报损(废)鉴定表》制单存档,并记固定资产总账(减账).
3。建立保管员及各专室保管员转岗、调动、退休手续交接制度。交接时,有交接清单并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避免出现责任不明现象。
4。合并学校时,被撤并学校的所有财产物资须全部移交接收学校.交接前,被撤并学校须根据账本清点财产物资,严禁报损、变卖。移交时,建立交接手续,有交接清单并有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字.合并过程中造成学校财产流失的,教委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教委定期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其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综合评价。对管理规范、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在执行第十条规定时,还须执行以下专项规定:
1.普通教室设备管理实行“五定”。
(1)定人.学校总务主任主管,班主任负责,各班生活委员协助。课桌椅编号登记,谁损坏谁维修(包括赔偿维修或更新的费用)。
(2)定物。学期初,总务处须将教室各种设备按新旧程度逐一登记,交付各班,固定使用;学期末,检查各种设备的保管使用状况。
(3)定管.各班成立公物保管小组,定期检查维修。总务处期末进行全面检修。
(4)定查。教务处、总务处须经常检查各班设备的保管使用情况,实行平时抽查与阶段普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每班成立检查小组进行自查,每学期中、末由教务处和总务处组织普遍检查,学年末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纳入班务工作考核评价.
(5)定评.把设备管理列为考核各班和班主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奖惩分明,对管理规范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
2。专用教室设备管理。
(1)有专(兼)职实验员、电教员,并取得“密云县中小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建立与学校总账、分类明细账配套的仪器账,各种仪器统一分类、编号记账,每月清点记账一次,每学期与总账核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3)仪器、设备、药品分类摆放,做到使用安全、方便,标签字迹清晰,仪器、设备无尘土,柜橱玻璃明亮.化学实验室巨毒药品必须两人同时负责管理,相互监督。
(4)柜内设“仪器定位卡”(包括品名、规格、数量)。
(5)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防蛀措施。
3.图书、阅览室管理。
(1)图书管理员需持“密云县中小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2)有借阅方法和管理制度并入框上墙.
(3)图书账目清楚、分类摆放整齐.购入图书须及时记入总账,分类后记入分类账,编目上架,有定位标签.
(4)无残破图书,无凶杀、淫秽等内容不健康的图书.
(5)保持书库(阅览室)干净整洁无杂物,并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和防蛀.
4。体育器材管理.
(1)学校须有体育器材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体育器材保管员一名。
(2)体育器材室内须有体育器材分类明细账,有“体育器材登记表”、“体育器材保管使用制度”并入框上墙。
(3)体育器材室保持清洁,器材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取用方便,用毕及时整理、复位。
(4)器材保管员须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体育器材,保证设备完好及使用安全。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
第十二条 上级调拨、自购的仪器设备,到校后须及时就位、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杜绝设备积压、闲置不用的现象。
第十三条 各种设备投入使用后,须有使用记录。如电教设备、计算机等,使用时须有课时登记和效益记载;图书室及理、化、生仪器的使用,须有借阅、实验教学情况记录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单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县教委财基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密云县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为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的法人是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实验室工作小组,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分管实验室工作,要将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3.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保障社会稳定,保证师生安全、财产安全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各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严把“五关”,即 :进货关、存储关、领取关、使用关和分解销毁关。
5.各校危险品的补充,要有专人审批.
6.购买化学药品必须在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购买。
7.学校在运输化学危险品时,必须使用专车,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要有安全管理人员专程押运.与之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车辆。途中不得在商场、集市、交通枢纽等人员、车辆密集的地方停放车辆,在其他地点停车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8.危险物品的存储要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安装有防盗设施房间的橱柜内。剧毒化学药品必须放在保险柜内。
9.学校要经常检查危险化学药品的存储状况.假日期间要安排专室管理人员定期查看,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10.危险品的入库和出库必须实行双人双重管理。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并及时增减账目,数量要精确到“克”,严格禁止单人操作。
11.任何人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在教学中,凡是使用到化学危险品的教学活动,都必须在实验室内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普通教室做演示实验时,任课教师要亲自领取,直接管理。演示实验完毕后,要及时交还实验室。禁止人物分离或由其他人代为取送.
12.各校实验室要及时将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分解处理,彻底销毁,不得随意倾倒或遗弃.
13.大量销毁化学药品时,须报教委装备部审批备案.销毁工作应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14.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将化学药品挪做它用.
15.学校要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预防措施.
16.学校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
1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以至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单位,将报请教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不老屯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有关条例、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制度
1、学校依据收费政策、文件、规定、通知等进行收费,做到凭证凭卡收费、依法收费。
2、学校必须把“北京市中小学生统一收费卡”发至每个学生,作为学校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政策依据.定期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收费项目.
3、规定性收费要按着收费卡中所列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款数和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期予收.
4、代收性收费要明确收费卡中所列的代收性收费项目的内涵及要求,收费卡所列项目之外的不准统一收费,凡说明自愿的项目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盈利。
5、学生交纳的规定性收费,应开具“北京市行政性事业统一收费票据",一人一票,要写明项目、单位、标准,加盖公章,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缴财政专户,返回后方可按规定使用。
6、学生交纳代收性收费,必须开具“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7、学校在收费前,要将所收费项目由物价、财政、教委分别审批后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收费通知书标明收费项目、标准,属于自愿原则的项目标明自愿。
二、资金审批支出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主要是针对公用经费制定的,不包括人员经费。
2、拨入的经费应按规定项目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学期初,分项目搞好预算,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开支不要突破预算,校长、会计要掌握开支情况。开支前应向会计通报情况,以做到心中有数。
4、严格审批手续,各校报销票据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大型开支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再经主管校长审核签字,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5、5000元以上一次性开支需经校务会决定,50000元以上开支,基建、大型购买需经领导班子研究的要向教代会通报.
6、专项经费开支(贫困生补助、福利费等)必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实施.
7、严格压缩招待费开支,开支招待费必须请示校长批准,票据必须有三人签字方可报销。
8、学校定期向教代会(或全体教师)公布收入、开支、资金留存情况。
9、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核算。同时建立专项资金项目责任制,定期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0、年终将财务收支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
三、采购和发放制度
1、出纳不得兼任物品采购员,稍大数额的购买必须两人以上经手。大型购买需经领导班子研究后派两人以上购买,防止暗箱操作,造成浪费。
2、办公用品、物资购进时,经手人在票据后面签字,将物资交给保管员,经保管员验收后签名,再经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对于借用物品,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归还,丢失、损坏应酌情处理.
4、教学一线的办公用品必须保证供应,按规定发放,做到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四、报销制度
1、发票和保销凭证填写内容齐全、清楚,数量、单据、大小金额要相符,盖有售货单位公章.发票和报销凭证要符合规定。
2、购物的发票由校长、主管人员、经办人三方签字方可报销。
3、出纳员对于不真实、不合理、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得受理,有权拒付.
4、购物时数额较大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用现金支付。
5、本年单据,本年报销,最迟不超过第二年的二月底,否则不予报销。
五、印鉴支票及票据管理制度
1、要加强内部银钱收据和票据的管理,由会计专门负责购买并妥善保管。
2、票据使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内容清楚,盖财务专用章,严格按着票据的使用范围使用,注意存根的保存.填写错误的加盖作废章与存根一起保存。
3、票据存根须保存5年,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向所在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核销.
4、出纳人员从银行领取的空白支票,应按号码顺序使用,每日下班前必须放在保险柜内,印鉴和支票要分开保存。
5、未使用的空白支票一律不得盖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6、财会人员如不按此制度执行出现的问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六、现金管理制度
1、购买物品够支票支出起点的款数,一律使用支票.
2、严格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否则,丢失现金由经手人负责赔偿并予以处理。超额及时送存银行,送取款额较大时,必须两人同行。
3、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及时登记银行存款帐,逐笔顺序记载,不拖帐、不压帐,按记帐规则,结出余额。
5、现金收付必须及时入帐,严禁挪用、外借.特殊情况,有病需预先垫付的由校长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福利费数额。应收款要有偿还计划.
6、所有人员从出纳(管钱的人)处拿钱必须有手续.
7、提高警惕,确保现金安全,防止丢失。
七、财务稽核检查制度
1、对学校的财务由稽核员定期进行稽核.
2、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合理性,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仿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审核原始凭证填写的内容项目是否齐全,数字、文字是否正确、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相符。
3、审查会计、出纳的日常工作,审查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八、财会人员工作交接手续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移交,未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2、交接时由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监交,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款相符,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签名盖章,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接管的帐簿连续使用,不准另立新帐。
3、交接手续时票据、印章、财产帐、现金和存款折逐样交接清楚列入移交清单内容。
4、会计人员变动时,学校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申请中把新任会计人员情况说明,报教育局计财科备案,经批准后新任会计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九、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使用范围: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2、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填写移交清单,保管人员逐一接收。
3、档案部门接收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整理的,应与原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存放有序、严防散失。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要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同意后才能查阅,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
5、会计档案管理期限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存15年;日记帐15年;总分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25年;事业单位决算永久;事业单位月、季度报表5年;会计移交清单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单“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6、会计档案期满销毁时,按规定程序编成会计销毁清册,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人员监督销毁。
十、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按学生收费卡所规定标准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收取预算外资金必须用财政部门的所规定的收据,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按收据的种类使用,各项内容填写清楚。
3、按教委《财务稽查检查制度》办事,加强对予外资金的稽查和检查.
4、收取预算外资金当月必须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坐支和提留,财政返回时再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补充教育经费,不得做他用.
十一、物资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分配、调配。
2、新调拨、购置的各种财产要按类别、规格登记入帐。
3、各处室及分配个人用的教学及办公资产要有手续,正常损坏要通过正当手续报损,故意损坏要赔偿或罚款。丢失要赔偿。
4、个人工作调动时、要有办公用品上交手续。期末岗位转换时要进行移交。
5、重点管好广播室、实验室、微机及贵重物品。
6、学校的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再办借物手续。
7、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写出书面材料。
8、建立固定财产帐共分六类:①房屋和建筑物.②专用设备.③一般设备。④文物和陈列品。⑤图书。⑥其他固定财产.
9、固定财产帐总价值,必须纳入会计总分类帐管理。
10、各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管。
11、建立固定资产核销制度.对丢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半年核销一次,经保管员、使用人员、主管干部、校长认定后核销,同时做好帐务处理。
十二、会计任职资格
1、依据《会计法》规定,会计、出纳必须具备会计证,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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