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思考体会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宪法地位和职责任务决定了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及对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以新一轮思想解放为动力,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认识,更新观念,统一执法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统领工作全局,指导执法实践,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的健康发展。本文就检察机关怎样运用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略抒己见。 一、深刻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时代内涵和内在要求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
2、行的神圣职责,在建设 _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毫无疑问也要树立和运用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事业沿着科学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关键要在深刻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内涵和内在要求上下功夫,要认识好和把握好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内涵,并贯之于检察实践中,要注重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人本性、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 (一)人本性。即坚持以人为本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六届 _上提出来的,是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胡锦涛 _指出:“维护人民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注
3、重以人为本,也是检察工作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就是要求我们检察干警(官)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人民性的体现。也就是求发展和谋发展的时候一定要把人(人民)作为出发点和根本。因此,检察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要运用科学发展观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切实纠正执法不严、不公正、不文明、 _或乱作为等行为,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治本之策,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使群众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 (二)全面性。即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面性。从 _社会主义事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
4、体”总体布局出发,一方面,检察机关要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在做好传统意义上维护政治、治安稳定工作的同时,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稳定工作,才能促进经济社会主义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真正的稳定,还必须把稳定提升到和谐的高度来推进,统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的和谐稳定,统筹国内与国际环境的稳定,推动各方面协调发展,提高稳定的和谐度,实现全面而协调的稳定。同时要坚持“标本兼治”,即立足当前,解决现实问题,又着眼未来,采取长远措施,实现长治久安。 (三)协调性。即要坚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和各领域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把坚持推动科学发展作为检察机关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
5、义。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最大的大局。胡锦涛 _指出:“政法工作是 _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 _工作大局下开展,为 _工作大局服务。”检察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也必须围绕这一时代主题,与时俱进,一心一意为加快发展服务,这是贯彻和运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担负着维护稳定的政法部门,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这一战略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社会建设这个中心,才能找准其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才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从而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有所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有 _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6、。 (四)可持续性。即坚持统筹兼顾是检察机关运用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方法,也是实现检察事业整体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不仅在促进发展上需要坚持,政法工作自身发展也同样需要坚持这一根本方法。检察实践坚持可持续就是要既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主、力量和保障向办案一线倾斜,又重视抓好政治理论和保障、综合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队伍建设与业务关系,做到抓队伍与抓业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树立“四种意识”,增强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注重以人为本,也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公平与正义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司法制度,也是政法工作者永恒的主题,更是政法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作为检察机关,要运用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要树立四种意识。 (一)树立严格遵守程序的意识 在办案中往往只注重实体上的公正而忽略了程序上的公正,忽略程序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