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医生聘用合同书甲 方: XX县XX乡卫生院(盖章)法人代表: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执业资质:注册证书号码: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市)实施方案和XX县卫生局关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在 村卫生室工作,特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二、乙方根据甲方安排,从事以下工作任务: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2、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4、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
2、、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与记录;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6、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品),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技术操作规定,保证工作质量。四、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1、不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不开展或不按要求开展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其他工作的;2、不服从甲方“乡村一体化管理”和驻村医生指导管理的;3、年度考核或者聘用考核不合格的;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5、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6、不执行村卫生室收费标准,查实有提高收费标准行为的;7、发现一次私自进药(械)行为的;8、受到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一份。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