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小学法制教育考核制度为全面贯彻实施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法制工作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进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观念的育人环境,现制定荒地小学教育考核制度。 1、 规定“责任到人、考核到班”.考核到教师,考核到班级,凡有不按时参加培训,违法违纪行为者,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教师不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班级不评选文明班集体。 2、 寒暑假和“五.一”、“十.一黄金周假前分别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3、 实行“一周一评”制度,利用宣传部、广播站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宣传,每学期终进行综合考评. 4、 学法时全体教师职工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个学期以测评、答卷等形式考核教职工掌握法制知识的情况,学校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制度,把每位教职工的学习情况存入档案。5、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定期考核.6. 凡是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扣除绩效工资的5。 荒地小学2014年10月荒地小学法制教育考核制度依肯苏乡荒地小学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