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有限公司研发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2018007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技术转移服务创新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研发人员队伍,引进和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建立研发人员培训工作管理的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进修培训管理,经研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心研发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包括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进修、短期培训班、专业技能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社会实践等。第三条 培训原则:(一)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制订年度进修计划,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培
2、训进修。对要求进修培训的研发人员进行考核,实行择优安排,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后备人才优先参加培训进修,对考核不符合培养条件的暂不安排进修培训.(二)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根据中心发展的需要,单位认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管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大学生作为培养重点,通过培训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三)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培训、进修应符合公司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近期需求和长远目标。坚持自修与进修相结合,以自修为主;在职与脱产相结合,以在职为主;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以学历培训为主;高学历与低学历并举,以高学历为主.加强理论实践一体化能力的培养,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取得相
3、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四)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不断改进培训措施.进修培训应立足在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选择培训形式,避免重复培训和连续培训。(五)单位申报、履行审批的原则。各单位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应通盘考虑,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个人申请,单位申报,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所有单位研发人员的进修培训须纳入中心的培训计划。没有纳入培训计划的进修培训申请,不予安排。第二章 进修条件资格第四条 外出进修的条件:(一)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二)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服从管
4、理。(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四)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外派2人进修。(五)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次。(六)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第三章 进修申请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负责人年底前制定次年度本单位人员外出进修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之前编制好全中心外出进修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四章 进行培训实施细则第六条 进修培训实施(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规划及各部门的业务之需要,选择合适的
5、培训机构派员工外出参加进修培训。(二)培训费用:指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由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派送至外地的含食宿、交通等费用。(三)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书,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能在财务部借出资金,执行相关的培训。(四)对有考试任务(公司要求必须通过考试)的外派进修培训,受训员工必须在培训结束的第一时间参加考试.若该考试涉及到额外的考试费用,则费用处理方式如下:1、第一次考试由公司承担所承诺的考试费用;2、若第一次考试未通过,受训员工必须参加补考的,补考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一半;3、若进修员工在参加培训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试的,则该次培训的所有费用由受训员工承担。
6、(五)公司员工参加各类外派进修培训除应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培训单位的有关规定,维护本公司的良好形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六)公司员工参加外训取得的各种证书和成绩单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七)公司员工参加主要由公司出资的学习、培训应视具体情况同时办理合同变更,进修培训结束后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整。(八)关于外派进修培训协议期限:凡公司出资的外派进修培训,按培训费用的额度定协议期限1、费用总计在4000元(含4000元)以内的,协议期为一年;2、费用总计40006000元(含6000元)以内的,协议期为两年;3、费用总计在6000元以上的,协议期为三年;4、费
7、用总计在10000元以上,每增加5000元协议期增加一年。(九)违约赔偿:1、员工如在培训进修协议期内(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自动辞职,或公司按公司规章制度提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员工应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 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协议期未履行完的月份数培训协议期的月份数)。2、员工在学习培训期间因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该负相关的赔偿责任。第五章 进修培训的考核第七条 进修培训要求(一) 所有进修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学习,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定期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情况,通过努力顺利完成进修培训任务.(二)进修培训结束后,应将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结业证等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技术档案。(三)进修员工在进修培训结束后,返回公司,需在三日内写出总结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报告要针对培训专题,结合公司实际,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以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人力资源部对其培训成果做出评估。培训效果不理想的,下次外派不予考虑。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