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框架协议书甲方:陕西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陕西盛唐建设有限公司甲乙双方针对安康恒口示范区“格林小镇”的建设工程事宜达成下列条款:一、 甲方将格林小镇搬迁安置南区的810栋多层安置楼,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委托建设工程的面积约为3.5万m2及户外管网、基础设施工程.二、 甲方负责场地的三通一平及协调施工材料的运输道路。三、 工程造价依据(2009版)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版)陕西省建筑 装饰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陕西省建筑 装饰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2009版)陕西省建筑 装饰 安装工程价目表及其相关费用定额进行工程算量、计价和取费。人工
2、费依据陕西省2015年319号文件执行,材料价按照(安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价),进行材料差价调整。四、 工程造价确定后进行建设招标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费用甲乙方各自承担。五、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可进驻建设现场进行建设先期准备工作,甲方保证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建设工程的所有图纸提供乙方,乙方须在一周内开始施工。六、 乙方先期拆借甲方人民币贰佰万(¥2000000元)用于周转,周转期为2个月。到期甲方予以偿还。如不能按期偿还,需给乙方补偿资金利息按照月息2执行。七、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增加补充协议.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