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龙里县老公安局及冠山公园片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C、D区工程
塔吊
防碰
撞专
项施
工方
案
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0日
会 签 栏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执行时间: 年 月 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1
二、工程概况1
三、安装地理条件及安装概况2
四、危险源分析2
五、塔吊安装作业的安全措施2
六、塔机使用作业的安全措施3
七、紧急救援预案5
龙里县老公安局及冠山公园片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C、D区工程
一、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1)
广西建机QTZ63(5010)、徐工QTZ80—5610塔机使用说明
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场地地形图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东门街老公安局对面。D区1号酒店分为两塔,塔楼一为5F/21.950m,塔楼二为4F/17。950m,2号住宅为高层住宅23F/74.500m.结构类型:1号酒店为框架结构,2号住宅为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9574.00m2,龙里县老公安局及冠山公园片区旧城棚户改造C区C1、C4项目工程由主楼和裙楼组成,主楼为地下二层,其中C1栋地下二层,地上裙楼四层框架,主楼27层的剪力墙结构,C4栋地下二层,地上裙楼四层框架,主楼26层的框剪结构。建筑类别为高层建筑一类,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本工程基础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耐火等级为二级。
1、基础部分:人工挖孔桩基础.
2、主体结构:框架梁柱混凝土C50-C30,墙体采用M7。5、M5砂浆砖砌.
3、门窗工程:塑钢窗,夹板装饰门;
4、装饰工程:外墙贴瓷砖及外墙漆,内墙水泥砂浆普通抹灰,地面为毛地坪.
三、安装地理条件及安装概况
施工所用材料卸在现场围墙内,围墙离道路3m,D区选用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QTZ63(TCT5010)塔机2台C区采用QTZ80-5610塔吊两台,共计安装四台,一号塔吊位于本工D1栋住宅剧中,二号塔吊位于本工程D2酒店栋边居中,三号位于本工程C1栋边居中,因C4栋北面角(4-b/Ab轴)与本项目已完工A区1号楼间距为50米所以C4栋塔吊布置于C4栋边居中(6/A轴),其中C-4栋塔吊与D2栋之间间距35。00m,为了工程安全施工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对危险源分析,特制定如下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四、危险源分析
(1)四台塔吊大臂作业时相互干扰.
(2)突然停电、大风对机械的控制。
(3)塔吊频繁作业,操作人员的交底、管理.
(4)塔吊下作业区域和居住区域安全
五、塔吊安装作业的安全措施
1、塔吊初装后,塔吊严禁回转,采取自身机构回转制动。
a、增加备用电源,用24V电瓶与回转制动刹车电路连接,当停电时,回转制动刹车可工作;
b、C4栋塔吊与D1栋塔吊因场地地形限制安装距离只有35.00M项目部作出减短两台塔吊大臂措施使两台塔吊大臂与塔身之间得距离满足使用要求;
c、C4栋与D1栋塔吊增加机械限位装置,用二块的槽钢和四块三角铁板,与回转下支座焊接牢固,并用木方作缓冲块,将起重臂控制在距另一台5米以外的范围;
d、将回转高速档(三、四档)拆除,只用起动一档和运行二档。
2、塔吊安装后.
a、严格调试并自检合格;
b、申报市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验收并合格.
3、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轨道或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大距离,并调整好两塔吊的限位装置,防止碰撞。
六、塔机使用作业的安全措施
龙里县老公安局及冠山公园片区旧城棚户改造C、D区工程施工的如期完成,最大限度的发挥塔机的使用效率,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安全、高效、策划、控制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D2栋与C4栋塔吊中心线间距35。0m,因距离较近,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杜绝各类施工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1塔吊的塔机操作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要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无任何操作方面的不良记录,并且要做事细心,工作认真负责.同时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操作技能和灵敏的应变能力.
2、塔吊操作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在进行施工生产之前,要进行详细的培训和针对性的交底,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其相对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如若更换,必须征得项该工程目经理的同意方可更换.
3、每天使用塔机前,要认真检查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钓钩保险装置、钢丝绳、电气系统等的可靠性,并进行适当的空载运行,对新增的备用电源和机械限位装置,作重点检查项目,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4、安装方每月对塔吊作定期检查,对增加的机械限位及备用电源的可靠性作为重点检查项目。
5、当起吊工作面的物料时,绑扎牢固后应先吊离工作面2—3m的高度后,再回收小车到18m的安全半径范围内,然后再进行运转物料的起重和起重臂的回转。
6、当向施工作业区运转物料时,应在18m的安全半径范围之内进行绑扎、安装,然后将起重大臂旋转到需要物料的方向后,再使小车慢慢滑向对应的部位。
7、在塔机的使用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守,必须一直站在基坑边并与吊钩的位置保持同步,并要向塔机司机人员传递准确、可靠、无误的操作信号,使用中严格执行该塔机的专人操作、专人指挥、专人挂钩的定人定岗规格,安全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其他人员向塔机操作人员发号令。
8、在塔机的使用过程中,塔机操作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塔机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塔机十不吊"从相关规定。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各种违章和违章指令。
9、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要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回转半径范围不应超过90度。
10、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挂在空中,并将塔吊起重臂锚固,对吊钩,限位器,电源及增加的机械限位装置等加以检查,操作档位均归零位,切断塔机上、下电源锁固驾驶室和电源箱的门锁,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1、当遇有4级及4级以上的大风和暴雨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按照上述第十条的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2、在突然遭遇停电时应立即刹车,对吊物暂时吊在空中的,在得到停电的准确原因后要采取措施放下吊物。
七、紧急救援预案
发生人员及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经过,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附现场应急救援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汪萍 电话: 13985761018
副组长: 汪富泽 电话: 18508546999
组 员: 汪永忠、汪祥品、向廷光、彭勇、向双全、谢承江
施工现场办公室电话: 18785414498
现场负责人电话:15597796768
火 警: 119 医院救护:120 报警电话:110
附图:就近医院路线图
龙里县老公安局及冠山公园片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C、D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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